化学公司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证、准购证。 危险化学品购买凭证、准购证不得伪造、变造、买卖、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 XXXX 化学有限公司 ZT/XXX32 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81 所购剧毒化学品托运时,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标准的要求。 第十二条 所购剧毒化学品在运输途中发生被盗、丢失、流散、泄漏等情况,在胶南市时,供应人员立即向安全部报告,由安全部报公安部门;在外地时,供应人员立即报告安全部和当地公安部门。 在现场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措施。 第四章 剧毒化学品的生产使用: 生产使用部门 负责。 第十三条 配备 满足生产需要的技术人员。 第十四 条 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的包装物、容器盛装剧毒化学品。 第十五条 剧毒化学品包装 时,必须 附有与剧毒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并在包装(包括外包装件)上加贴或者栓挂与包装内剧毒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化学品安全标签。 第十六条 根据剧毒化学品的种类、特性, 在 作业场所 落实 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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