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公司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认真核实。 危险化学物品的发放,应严格控制,主管部门应经常检查核准。 第七条 危险物品的储存要严格执行危险物品的配装规定,对不可配装的危险物品必须严格隔离。 (一)放射性物品、剧毒物品不能与其它危险物品同存一库。 (二)氧化剂或具有氧化性 的酸不能与易燃物品同存一库 (三)盛装性质相抵触气体的气瓶不可同存一库。 (四)危险物品与普通物品不准同存一库。 (五)遇水燃烧、易燃、自燃及液化气体等危险物品不可在低洼仓库或露天场地堆放。 第八条 剧毒、放射性药品应单独存放,必须实行双人、双锁、双帐的管理办法。 第九条 储存易燃、易爆和可燃物品的仓库,堆垛附近,不准进行试验、XXXX 化学有限公司 ZT/XXX30 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 76 分装、封焊、维修、动火等作业。 如因特殊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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