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浆造纸企业集团对标管理办法(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式予以宣传、推广和固化,以持续提高企业管理水平。 第 九 条 企业根据本制度制定相应对标管理制度,明确对标过程控制、指标评价分析、信息发布、信息报送、经验交流等内容,并上报 XX纸业备案。 第十条 企业负责做好企业对标指标数据的分 析、上报工作,每月 10 日前报送上月指标数据,每年 4 月 10 日、 7 月 10日、 10月 10日前报送季度指标数据及季度《对标报告》,次年 1月 15 日前报送上年度指标数据及当年度《对标报告》,《对标报告》内容应包括: (一)对标对象及企业指标完成情况内容(直观清晰、图表结合) (二)分析存在的差距,提出改进的措施 (三)改进措施的实施情况及实施效果 第十一条 企业必须建立完善的运行指标基础台账和对标管理台账,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在季度复核和年度考核中若发现数据失真时,将对企业进行通报批评。 第十二条 XX纸业适时组织企 业开展经验交流活动,认真总结企业在对标管理中的成功做法,每季度编发一次对标管理简3 报,增强对标激励作用,促进先进经验交流推广,达到以点带面,全面提高的效果。 第四章 指标的确定及调整 第十三条 指标项目的确定力求量化, XX 纸业根据对标企业指标或企业历史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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