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疫血清生产用马匹检疫和免疫规程(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霉素或链霉素。 2 3 ( 1)免疫用抗原应选用免疫原性好的细菌抗原、病毒抗原及精制类毒素或毒素,必要时也可用脱毒不完全或未经脱毒的抗原或抗原聚合体免疫。 ( 2)种类不同的抗原应有明显的标记,予以严格区分。 ( 3)抗原应妥善保存于 2~ 8℃避光处,分装和配制应在无菌操作下进行,凡发现染菌者应予废弃。 ( 4)凡装过脱毒不完全或未经脱 毒抗原的容器和注射器等须经消毒处理后再洗刷。 ( 5)免疫用佐剂应优质、安全、高效、无抗原性,并不得含人体大分子成分。 3 操作时应严格进行核对,采血应尽可能在无菌条件下进行。 ( 1)基础免疫 马匹在超免疫前应给予基础免疫,可根据不同抗原及各自的条件和经验制定实施计划进行。 ( 2)超免疫 根据基础免疫和前程免疫的具体情况,制定有效的超免疫及采血计划。 ( 3)采血 免疫成功的马匹可进行采血,其血清的效价应不低于各论要求。 采血量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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