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原理与实务保险基本原则(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承担因过失而放弃或不知本应知道的事实的责任 2020/9/15 33 第二节 保险利益原则 一、 保险利益的含义及性质 保险利益 , 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投保标的所具有的合法的经济利益。 即若保险标的安全 , 则投保方可以由此而获益;而保险标的受损 , 被保险人就会蒙受经济损失。 ●必须是法律所认可的 ●可以计算、估价的 ●客观存在的、确定的经济利益 2020/9/15 34 保险利益原则 要求 “ 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应该具有保险利益,否则,保险合同无效 ”( 《 保险法 》 第 11条) 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在订约与发生索赔时须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且保险补偿不得超过该保险利益的额度。 2020/9/15 35 二、 各类保险保险利益的存在形式 (一) 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 1. 财产所有人的保险利益 2. 财产受托人或保管人的保险利益 3. 债权人的保险利益 ( 抵押/留置 ) 4 . 因有效合同产生的保险利益 5 . 经营者对合法的预期收入的保险利益 在财产保险合同中 , 只要存在保险利益 ,保险合同就能生效。 2020/9/15 36 案例分析:哥哥可以获得多少赔偿  有兄弟两人各出资一半买了一头牛 我去给这头牛买个保险。 投保人对这头牛只有一半的保险利益。 2020/9/15 37 案例分析 一外地游客到西安旅游,在游览完大雁塔后,出于爱护国家财产的动机,自愿交付保险费为大雁塔建筑投保。 请问保险公司是否应予以承保。 为什么。 2020/9/15 38 分析:  保险公司不予承保。 在本案例中,保险标的大雁塔的存在不会为投保人(游客)带来 法律意义上承认的经济利益, 保险标的发生事故也不会给投保人造成经济损失,所以该游客对大雁塔没有经济利益,故此,保险公司应该不予承保。 2020/9/15 39 有一租户向房东租借房屋,租期10个月。 租房合同中写明,租户在租借期内应对房屋损坏负责,租户为此而以所租借房屋投保火险一年。 租期满后,租户按时退房。 退房后半个月,房屋毁于火灾。 于是租户以被保险人身份向保险公司索赔。 问保险人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为什么。 如果租户在退房时,将保单转让给房东,房东是否能以被保险人身份向保险公司索赔。 为什么。 案例分析 2020/9/15 40 分析: 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因为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一般要求从保险合同订立时到保险事故始终要有可保利益。 本案例中,租户所租借房屋投保火灾一年,租期满后退房时,并没有办理火险保单转让手续,所以发生保险事故时,因合同失效,保险人不履行赔偿责任。 本案例中若租户退租时,将保单私下转让给户东,并没有征得保险人同意,则保单转让无效。 相反,租房退租时,将保单转让房东,并征得保险人同意,即保险合同有效,若发生保险事故,房东可以以被保险人身份向保险人索赔。 2020/9/15 41 (二)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 人身保险保险利益认定原则  英、美等国 “ 利益原则 ” /“利害关系原则 ”  日本、德国、瑞士 “ 同意原则 ”  “ 法定原则 ”  “ 混合原则 ” 人身保险保险利益表达方式  定义式 [英美法系 ]  列举式 [大陆法系多采用 ] 2020/9/15 42 我国: 限制 家庭成员 关系范围并结合被保险人同意 的方式来确定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 《 保险法 》 53条规定: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 ● 本人; ● 配偶 、 子女与父母; ● 与投保人有抚养 ( 上对下 ) 、 赡养或者扶养( 同辈之间 ) 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 、 近亲属。 ● 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保险合同的人。 2020/9/15 43 世界各地的不同规定  美国纽约州 《 保险法 》 : “ 以感情为基础、有切实利益的血亲或姻亲 ” 之间有保险利益。  台湾 《 保险法 》 :投保人对下列之人有保险利益 2020/9/15 44 案例分析:儿子、母亲是否具有保险利益。  英国人哈斯与自己的母亲居住在一起,母亲为其料理家务。 考虑到母亲年事以高,出于获得一笔丧葬费补偿的目的,以母亲为被保险人向波尔人寿保险公司投保一份寿险。  保险公司很快了解到哈斯投保的目的,以母子之间不存在保险利益关系为由解除了保险合同。  哈斯诉波尔保险公司案 ( 1904)  你对本案的看法如何。 2020/9/15 45 分析:  按英国法律,父母有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但没有规定子女必须赡养年老的父母。  法律没有规定母亲必须为儿子料理家务,也没有规定儿子必须在母亲死后支付丧葬费。  所以,哈斯和母亲之间不存在法律所认可的 “ 切实的利益 ” ,不构成保险利益。  英国上诉法院依此判决保险合同无效。 2020/9/15 46 (三) 责任保险 的保险利益 /销售商 /修理商因产品缺陷对消费者的损害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失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2020/9/15 47 江苏省 8月 1日首推火灾公众责任保险 南京日报 20200726A7  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因火灾造成的对第三者的伤害所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 2020年,全省共发生火灾 19249起,死伤 281人,直接财产损失 4562万元,商场市场、宾馆饭店、歌舞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火灾致使公众伤害的问题尤其突出。  最后往往是由政府承担对伤亡人员的灾后救助和经济赔偿。 2020年 12月 15日吉林辽源市中心医院大楼大火 导致 40人死亡, 94人受伤。 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全国发生在卫生系统的最大火灾事故。 对死亡者的救助和赔偿达 614万 2020/9/15 48 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的承保场所分为五大类,包括 :  公共聚集场所:商场市场(建筑面积在 200平方米以上且经营可燃商品的商场、超市和室内市场)、宾馆饭店(床位数在 50个以上的宾馆、就餐位在 50座以上或就餐经营面积在 200平方米以上的餐饮场所)、公共娱乐场所(建筑面积在 200平方米以上的公众娱乐场所,包括夜总会、歌舞厅、录像厅、影剧院、卡拉 OK厅、游乐厅、茶馆、网吧、保龄球馆、旱冰场、健身馆、桑拿浴室)、公共的体育场、会堂  床位在 50张以上的医院、养老院、托儿所、幼儿园、学校  公共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档案馆  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地铁  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场所等。 2020/9/15 49 公路旅客将免费享受座位险 ——强制全省 ,每人最高可获赔 50万元  从 2020年 4月 1日起,江苏省行驶在城乡道路上的 客运汽车 80万个车位将 强制投保 “ 座位险 ”。  “ 座位险 ” 的全名为 营运客车承运人责任保险。 保障旅客在乘坐客车的过程中,因客车发生翻车等事故出现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由车主向保险公司为旅客交纳保险费。  “ 座位险 ” 保险费来自客票本身包含的 “ 旅客身体伤害赔偿责任保障金 ” ,相当于票价中基本运价的 2%。  此前,事故发生后,车主直接用保障金赔偿  现在则把部分保障金交给保险公司,事故赔偿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承担。 2020/9/15 50  “座位险 ” 共设计了 29种保费价格和最高赔偿标准。 车主交纳的每个座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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