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从业考试财经法规课件讲义(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及涉及其他未了事项 的原始凭 证,不得销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 正在项目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 ,其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 第四节 会计监督 ☆ 考点总结 三位一体的监督体系: 单位内部会计监督、政府监督、社会监督 三类。 (多选) 一、三类会计监督的主体和对象(单选、多选) 监督种类 主 体 对 象 单位内部会计监督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单位经济活动 外部监 政府监 县级以上财政部门 (主要监督人) 会计行为 督 督 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 会计资料 社会监督 注册会 计师及其所在会计师事务所 (主要监督人) 委托单位经济活动 单位和个人检举 违法行为 注 意 区分中国人民银行与中国银行。 财政部门监督所有单位,其他部门监督有关单位。 人民银行、证券监管属于政府监督的部门,但不属于监督体系。 二、三类会计监督的其他考点 单位内部会计监督 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基本要求 ⑴ 记账人员 与经济业务事项或会计事项的 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 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 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多选、判断) ⑵ 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程序应当明确。 ⑶ 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应当明确。 ⑷ 对会计资料定期内部审计的办法和程序应当明确。 【注意】内部审计人员,不是会计人员。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的职责 ⑴ 依法开展会计核算和监督。 对违法会计事项, 有权拒绝办理或者按照职权予以纠正。 ⑵ 对单位内部的会计资料和财产物资实施监督。 政政府监督 监督范围(多选) ⑴ 是否依法设置账簿 ⑵ 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 ⑶ 会计核算是否合法 ⑷ 对会计人员从业资格和任职资格的监督检查(陷阱: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⑸ 财政部和省级财政部门 对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的程序和内容的监督检查。 —— 对社会监督的再监督 【注意】 没有对 “ 税 ” 的监督 社社会监督 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范围 审计业务(多选) ⑴ 审计,出具审计报告。 ⑵ 验资,出具验资报告。 ⑶ 办理合并、分立、清算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 ⑷ 法律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 会计咨询、服务业务 责 任 被审计单位接受注册会计师审计,应当区分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 —— 二者不得相互抵消和免除 第五节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重点) ☆ 考点总结 一、会计机构的设置 单位会计机构的设置 各单 位应当根据 会计业务 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 一个单位是否单独设置会计机构取决于以下几个因素: 单位规模大小、经济业务和财务收支繁简、经营管理的要求。 会计机构负责人的任职资格 设置会计机构 —— 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 未设置会计机构(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 —— 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从业资格 +专业技术资格 “ 或 ”3 年工作经历 (单) 会计人员回避制度(重点) 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 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 单位负责人 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内担任 出纳 工作。 【注意】 直系亲属不能担任的是直接上级和直接下级 直系亲属包括 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以及 近姻亲关系。 二、代理记账(注意多选题) 设立条件 ⑴3 名以上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 ⑵ 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业务范围(多选) ⑴ 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 进行会计核算。 (从审核开始) ⑵ 对外 提供财务会计报告 (经 代理记账机构负 责人 和 委托人 签名并盖章后对外提供)。 ⑶ 向税务机关 提供税务资料。 ⑷ 委托人委托的 其他会计业务。 委托代理记账的委托人的义务(多选) ⑴ 填制或取得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 ⑵ 配备专人(出纳) 负责日常货币资金收支保管。 ⑶ 及时提供 真实、完整的 原始凭证 和其他资料。 ⑷ 对于退回的要求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及时予以更正、补充。 代理记账机构的义务(多选) 守法(依法履行职责)、保密、拒绝不法要求、解释 法律责任 委托代理记账机构办理会计业务并不改变 单位负责人对会计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承担的责任。 三、会计从业资格(注意单选和多选) 概 念 会计从业资格是进入会计职业的 “ 门槛 ”。 从事会计工作 必须取得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会计从业资格的取得(单、多、判) 考试报名条件 没有学历和工作经历的要求 ⑴ 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 吊销之日起5 年内(含 5 年) 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⑵ 因 与会计职务有关 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 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免试条件 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 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 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自 毕业之日起 2 年内(含 2年) ,免试 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 (或者珠算五级)。 会计类专业包括: 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管理 全国有效属地管理 上岗注册登记 自从事会计工作之日起 90日 内办理。 离岗备案 离开会计工作岗位超过 6 个月 的,向原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备案。 调转登记 调转工作单位且继续从事会计工作,自离开之日或办理调出手续之日起 90日 内办理调转登记。 变更登记 持证人员 学历学位、会计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发生变更,应办理变更登记。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对象 所有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包括在岗的和不在岗的)。 学时要求 每年不少于 24小时。 (单选) 四、会计专业职务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 有资格不一定有职务(司机和驾照) (一)会计专业职务(多选) 会计专业职务是区别会计人员业务技能的技术等级。 级 别 高级职务 正高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中级职务 会计师 初级职务 助理会计师、会计员 【注意】 没有注册会计师、也没有总会计师 (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单 选) 专 业 技术资格 报名基本条件 报名附加条件 初 级 会计资格 具备会计从业资格 高中 以上学历 中 级 会计资格 从事会计工作年限(指取得相应学历 前后 从事会计工作时间总和): ⑴ 大学专科 5年 ⑵ 大学本科 4年 ⑶ 双学士或研究生班毕业 2年 ⑷ 硕士 1年 ⑸ 博士 0年 高 级 会计资格 违 纪 处罚 对伪造学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资历证明,或者在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的, 2年内 不得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五、会计工作岗位设置( ★ 单选、多选) 根据本单位 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岗位 会计工作岗位可以 一人一岗、一 人多岗、一岗多人。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账目、债权债务账目 的登记工作。 【注意】出纳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不能登记总账,此外可以登记固定资产卡片等财产物资明细账 ( ★★ ) 会计工作岗位: 总会计师岗位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岗位),出纳岗位, 稽核岗位 ,资本、基金核算岗位,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核算岗位,工资核算、成本核算、财务成果核算岗位, 财产物资的核算岗位 ,总账岗位,对外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岗位,会计电算化岗位, 会计机构内部的会计档案管理岗位 不属于会计岗位的: 档案管理 部门人员管理会计档案,医院门诊收费员、住院处收费员、药房收费员、药品库房记账员,商场收银员、单位内部审计、社会审计(注册会计师)、政府审计。 六、会计人员的工作交接( ★ ) 需办理会计工作交接的范围 会计人员 调动工作、离职、临时离职或其他原因暂时不能工作需要接替的。 临时离职或因病不能工作的会计人员 恢复工作 时,应当与接替或代理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移交人员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移交手续的,经 单位负责人批准,可由移交人委托他人代办交接,但 委托人 应当对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 和其他有关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 承担法律责任。 未办清工作交接手续,不得调动或者离职。 办理交接相关规定 现金要根据会计账簿记录余额进行当面点交, 不得短缺 ,接替人员发现不一致或 “ 白条抵库 ” 现象时, 移交人员 在规定期限内负责查清处理。 有价证券的数量要与会计账簿记录一致,有价证券面额与发行价不一致时,按照 会计账簿余额 交接。 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交接双方应将有关电子数据 在计算机上 进行实际操作,确认有关数据正确无误后,方可交接。 一般会计人员 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的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负责 监交。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办理交接手续时,由 单位领导人 负责监交,必要时, 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 会计工作交接后, 交接双方 和 监交人 在移交清册上 签名或盖章 ; 接替人员应继续使用移交前的账簿 ;移交清册 一式三份 ,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移交后的责任界定 原移交人员 ,应当对所移交的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六节 法律责任 ☆ 考点总结 一、法律责任形式 (多选,单选) 行行政责任 行政处罚 具体形式 包括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或执 照,行政拘留,其他。 【注意】《会计法》中涉及的行政处罚形式只有 责令限期改正、通报、罚款和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行政处分 对 象 仅限于 国家工作人员。 二、十项违法会计行为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多选) 违反会计法规应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 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取得 原始凭证 或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 (县级以上财政部门)。 (单位 3000~ 5 万元 ,个人 2020~ 2万元 ) 行政处分 (针对 国家工作人员 )。 书。 追究刑事责任 (情节 严重)。 凭证 为依据登记账簿或登记账簿不符合规定。 账簿。 账簿 (账外账、小金库、两本账)。 财务会计报告 编制依据不一致。 会计资料 ,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 会计记录文字 和 记账本位币。 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 ,或 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 ,或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 会计人员 不符合规定。 【注意】与 “ 税 ” 有关的不属于违法会计行为。 三、其他违法会计行为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多选) 伪造、变造会计资料 行政责任 ⑴ 通报 ( 县级以上财政部门 )。 ⑵ 罚款 (单位 5000~ 10万元 ,个人 3000~ 5万元 )。 ⑶ 给予 行政处分 (针对 国家工作人员 )。 ⑷ 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针对会计人员 ) 隐匿或故意销毁依法应保存的会计资料 授意、指示、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伪造、变造或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保存的会计资料 ⑴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 ⑵ 罚款( 5000~ 5万元 )。 ⑶ 给予行政处分(针对国 家工作人员)。 单位负责人对会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拘役)。 ,给予行政处分。 补救措施:恢复其 名誉 和原有 职务、级别。 (陷阱:恢复从业资格,恢复职称) () , () : 第三章 税收法律制度( ★★★ ) 第一节 税收概述 ☆ 考点总结 一、税收的概念与分类 特 征 强制性、无偿性(核心)、固定性(多选) 分类( ★ ) 征税对象 流转税 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 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财产税 房产税、车船税、船舶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资源税 资源税 行为税 印花税、 车辆购置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契税、耕地占用税 征收管理的分工体系 工商税类 绝大多数 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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