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灾害应急救援综合预案(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可靠。 建立健全安全监测信息发布管理制度,规定安全监测信息发布流程;配齐安全监测机房值班人员,保证安全监测机房 24 小时有人值班,并应确保监测主机超限声响报警功能正常。 当瓦斯超限时,应立即停产,迅速采取措施处理。 并及时将瓦斯超限的原因、处理情况、防范措施等反馈给公司调度室。 加强掘进工作面瓦斯管理,工作面要做到“三专两闭锁”和“双风机、双电源”并自动切换,保证完好、可靠。 防止引燃瓦斯的措施 防止明火。 禁止在井口房、通风机房周围 20 米以内使用明火、吸烟或用火炉取暖; 严格入井检身制度, 严禁携带烟草、点火物品和穿化纤衣服入井, 入井矿灯必须完好 ;严禁携带易燃品入井,必须带入井下的易燃品要经矿总工程师批准;井下禁止使用电炉或灯泡取暖;不得在井下 和井口房内从事施焊作业,如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道和井口房内从事电焊、气焊和使用喷灯焊接时,每次都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 遵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严禁在井下存放汽油、煤油、变压器油等;井下使用的棉纱、布头、润滑油等,必须放在有盖的铁桶内,严禁乱扔乱放和抛洒在巷道、硐室或采空区内;防止煤炭氧化自然,加强火区检查与管理,定期采样分析,防止复燃。 防止出现电火花。 严格井下机械、电器设备管理,井下使用的机械和电器设备以及供电线路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并按规定检查维修,杜绝电器失爆,严禁带电作业。 井下电气设备选用时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对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定期、经常检查,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更换和修理,否 则,不准使用;井口和井下电气设备必须有防雷和防短路保护装置,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井下杂散电流;所有电缆接头不准有“鸡爪子”、“羊尾巴”和明接头;严禁带电作业;发放的矿灯要符合要求,严禁在井下拆开、敲打和撞击灯头和灯盒。 严格井下爆破作业管理, 防止出现爆破火焰。 放炮作业必须按照爆破作业说明书进行作业。 井下严禁使用产生火焰的爆破器材和爆破工艺;井下爆破作业必须使用煤矿许用炸药和煤矿许用电雷管,煤矿许用炸药的选用,应按《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执行,不合格或变质的炸药不准使用;炮眼深度和装药量要符合作业规程规 定;炮眼黄泥装填要满、要实,防止爆破打筒,坚持使用水泡泥;禁止使用明接头或裸露的爆破母线;爆破母线与发爆器的联结 要牢固,防止产生电火花;爆破员尽量在进风流中启动发爆器;禁止放明炮、糊炮;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 加强矿井自然发火管理,采取措施,杜绝采掘工作面出现高温及采空区出现自然发火现象。 防止出现其他引火源。 矿井使用的如塑料、橡胶、树脂等高等分子材料制品,其表面电阻应低于规定值。 在发热的部件上安设过热保护装置;在摩擦部件金属表面溶敷活性低的金属;使用难引燃性能的合金工具。 综合机械化 机组作业的采掘工作面遇到坚硬岩石时,应采用爆破处理,机组截齿处应采取喷水降温措施。 救援程序 发生瓦斯事故时,由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指导、协调事故单位现场指挥部救援。 超出公司处置能力时,由公司请求属地政府协调救援。 事故单位调度室接到井下发生瓦斯爆炸事故的汇报后,立即启动 应急救援预案 ,立即撤出灾区人员和停止灾区供电→按矿井应急预案规定的顺序通知矿长、总工程师等有关人员→立即向公司调度室和属地县(纳雍县、水城县、赫章县等相关县、市)应急救援办公室汇报→召请矿山救护大队→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派救护队员进入灾 区侦察灾情、救人→指挥部制定救灾方案→救护队进行救灾工作直止灾情消除、恢复正常生产。 现场应急措施 减轻瓦斯爆炸时遭受伤害的措施: 瓦斯爆炸前感觉到附近空气有颤动的现象发生,有时还发出丝丝的空气流动声,一般被认为是瓦斯爆炸前的预兆。 井下人员一旦发现这种情况 时,要沉着、冷静,采取措施进行自救。 具体的方法是:背向空气颤动的方向,俯卧倒地,面部贴在地面 ,头尽量低些,有水沟地方要卧倒在水沟侧,闭住气暂停呼吸,用毛巾捂住口鼻,防止把火焰吸人肺部。 用衣服盖住身体,尽量减少肉体暴露面积,以减少烧伤。 爆炸瞬间,要 尽力屏住呼吸,防止吸入有毒高温气体灼伤内脏。 与此同时要迅速取下自救器,按使用方法迅速佩戴好自救器。 要辨别好方向,沿避灾路线尽快进入新鲜风流离开灾区;两人以上要同行,互相照应。 行进中注意通风情况,迎着风流方向走,如果巷道破坏严重,没法撤到安全地点,或不清楚撤退路线是否安全,就要选择建立临时避难硐室,在硐室内安静、耐心地等待救护。 掘进工作面瓦斯爆炸后员工的应急措施 如发生小型爆炸,掘进巷道和支护基本未遭破坏,遇险矿工未受直接伤害或受伤不重时,应立即打开随身携带的自救器,佩戴好并迅速撤出受灾巷道 到达新鲜风流中。 对于附近的伤员,要协助其佩戴好自救器,帮助撤出危险区。 不能行走的伤员,在靠近新鲜风流 30~ 50m 范围内,要设法抬运到新鲜风流中;如距离远,则只能为其佩戴自救器,不可抬运。 撤出灾区后,要立即向矿领导或调度室报告。 如发生大型爆炸,掘进巷道遭到破坏,退路被阻,但遇险矿工受伤不重时,应佩戴好自救器,千方百计疏通巷道,尽快撤到新鲜风流中。 如巷道难以疏通,应坐在支护良好的地点,或利用一切可能的条件建立临时避难硐室,相互安慰,稳定情绪,等待救助,并有规律地发出呼救信号。 对于受伤严重的矿工,也要 为其佩戴好自救器,使其静卧待救。 采煤工作面瓦斯爆炸后矿工的应急措施 如果进风巷道没有垮落堵死,通风系统破坏不大,所产生的有害气体,较容易排除。 这种情况下,采煤工作面进风侧的人员一般不会受到严重伤害,应迎风撤出灾区。 回风侧的人员要迅速佩戴自救器,经最近的路线进入进风侧。 如果爆炸造成严重的塌落冒顶,通风系统被破坏,爆源的进、回风侧都会积聚大量的一氧化碳和其他有害气体,该范围所有人员都有发生一氧化碳中毒的可能,因此,爆炸后,要立即佩戴好自救器。 在进风侧的人员要逆风撤出,在回风侧的人员要设法经最短路线撤退 到新鲜风流中。 如果冒顶严重撤不出来,首先佩戴好自救器,并协助重伤员在较安全地点待救;附近有独头巷道时,也可进入暂避,并尽可能用木料、风筒等设立临时避难场所,并把矿灯、衣物等明显的标识物,挂在避难场所外面明显的地方,然后静卧待救。 发生瓦斯事故避灾路线 瓦斯事故一般伴生火灾事故,撤退路线的一般规定:一是在火源进风侧的人员迎着风流撤退;二是在火源回风侧的人员迅速佩戴自救器或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如果火势不大,尽快穿过火区进入进风侧。 如果火势凶猛,切不可强行穿过火区,尽快由回风侧通过就近的风门进入到进风巷道中;三是在回风系统掘进迎头工作的人员,应佩戴自救器迅速经就近的风门撤退到进风巷道。 如果自救器有效时间内不能安全撤出时,切不可盲目撤退,应用木板、风筒等材料将独头巷道构筑成临时避难硐室,等待矿山救护队营救。 处置措施 最早发现事故的人员,应立即通知灾区和受灾区威胁的人员撤到安全地点直至地面,并就近以电话向矿调度室报告。 人员撤离工作由本单位跟班队长、班组长或有经验的老工人负责组织,沿避灾路线撤离。 撤离前,切断通往灾区的电源。 局扇通风地点发生火灾不准停风,如已停风未查清情况不准通风。 撤离时,佩带好自救器,做好自救、互救工作。 矿调度室接到井下灾害报告后,立即按汇报程序通知相关人员,同时作好事故汇报、记录与调度工作。 抢险救灾指挥部根据灾害性质和范围全力组织抢救灾区遇难人员,迅速组织受威胁人员撤离,同时切断通往灾区的电源。 如果通风系统破坏,要迅速恢复通风系统,制定、实施抢救人员和防止灾害扩大的安全措施。 发生事故后,调度室、安全管理部门必须认真负责控制人员入井,准确统计井下人数。 迅速组织人力,调集材料设备会同矿山救护队,作好事故抢救工作。 二、矿井火灾事 故应急救援专项预案 火灾危害程度分析 公司的各对矿井目前开采的煤层自燃倾向性为Ⅱ级自燃煤层和Ⅲ级不易自燃煤层,有发生内因火灾的可能性。 根据各矿井的实际情况,要着重防范矿井外因火灾。 外因火灾主要是机械磨擦、电器设备着火、电缆故障产生火花、放炮引燃可燃物、井下电焊等而造成的火灾。 故公司所属矿井 均有发生内因、外因火灾的可能性。 因此,防治矿井火灾事故,保障矿井安全生产是公司重要任务。 预警 煤炭自然发火的初期征兆 煤层的温度,附近的空气温度和水的温度都比正常情况下高。 附近的氧气浓 度降低。 附近巷道中湿度增大。 附近巷道的壁面和支架表面出现水珠。 出现有毒有害气体。 巷道空气中出现煤油、汽油、松节油等一类气味。 人体感觉识别煤炭自燃火灾 视力感觉:煤炭自燃的初期,由于氧化生热生成部分水蒸气,往往使巷道温度增加,出现雾气或在巷道壁挂有平行水珠,既煤壁出汗。 气味感觉:煤炭从自热到自燃,氧化物内有多种碳氢化合物,并产生煤油、汽油、焦油等气味,当人们嗅到焦油气味时,煤炭自燃已经发展到一定程度了。 温度感觉:煤炭在自 然过程中要放出热量,从该处流出的水和空气的温度较正常时高。 疲劳感觉:煤炭在自然过程中,都在不断地产生多种有毒有害气体(主要有一氧化碳、二氧化碳),这些气体使人头痛、闷热、精神不振、不舒服、有疲劳感觉。 煤炭自然发火常见地点 采空区、断层附近、采煤工作面进风巷、回风巷和停采线附近、遗留的煤柱、破裂的煤壁、煤巷的高冒处、密闭墙内、溜煤眼、联络巷及浮煤堆积的地方是自然发火高发区。 3 矿井火灾事故的预防 内因火灾事故的预防 选择合理的开拓、开采技术措施,选择合理的开采顺序。 采区设计中回采巷道的布置要有利于防治煤层自然发火的要求,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加强矿井通风系统管理,优化通风系统,保证通风系统科学、合理、稳定、可靠。 3 不断完善矿井消防洒水系统、防灭火灌浆、注胶系统、氮气防灭火、束管监测系统等,保证系统正常运行,采用均压防火技术,提高矿井抗灾能力。 矿井必须编制矿井防治自然发火措施,采掘工作面必须有防治自然发火的专门措施,并严格执行。 回采工作面要坚持正规循环,加快回采速度,不得随意丢煤、提高回采率。 认真开展火灾 的预测预报工作,做好采空区气体分析、“三带”划分,煤层自然发火标志性气体确定等工作,及时准确的预报工作面采空区自然发火情况。 井上下必须设置消防材料库,并按《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 配齐材料、工具、器材,并定期检查和更换。 加强采煤工作面采后封闭工作,提高封闭质量,杜绝密闭漏风。 定期检查密闭质量和温度、 CO 浓度变化,加强矿井永久密闭的检查和维修工作,提高密闭的整体质量和防灾抗灾能力。 外因火灾的预防 严格入井检身制度,入井人员严禁携带火种。 严格井下机械、电器设 备管理,井下使用的机械和电器设备以及供电线路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并按规定检查维修,保证完好正常,各种安全保护装置设置齐全,确保正常使用。 严格井下爆破作业管理,采掘工作面生产作业时必须按照爆破作业说明书进行爆破作业,杜绝放炮造成的火灾。 健全完善矿井消防供水系统,按规定设置消防栓,保证正常使用。 加强皮带运输系统的管理,完善皮带安全保护装置,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配齐消防器材,各硐室、皮带机头机尾,必须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严禁使用非阻燃皮带。 严格执行 《煤矿安全规程》 223 条的规定,加强井下电焊、气焊、喷灯焊接等工作的管理。 加强井下机电峒室的管理,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配齐防火设施、器材。 3..8 加强采掘工作面的外因火灾管理,按规定配齐消防器材。 应急处置和救援程序 响应程序 当发生矿井火灾事故时,公司根据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判断需要启动Iv 级响应,由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指导、协调事故单位现场指挥部救援。 超出公司处置能力时,由公司请求属地政府协调救援。 应急救援程序 当矿调度室接到井下发生火灾事故的汇报后,按矿井应急预案要求 ,立即撤出灾区人员和停止灾区供电→按矿井应急预案规定的顺序通知矿长、总工程师等有关人员→立即向公司调度室汇报→召请矿山救护大队→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派救护队员进入灾区侦察灾情、救人→指挥部制定救灾方案→救护队进行救灾工作直止灾情消除、恢复正常生产。 发生火灾避灾路线 撤退路线的一般规定:一是在火源进风侧的人员迎着风流撤退;二是在火源回风侧的人员迅速佩戴自救器或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如果火势不大,尽快穿过火区进入进风侧。 如果火势凶猛,切不可强行穿过火区,尽快由回风侧通过就近的风门进入到进风巷道中;三是在回风 系统掘进迎头工作的人员,应佩戴自救器迅速经就近的风门撤退到进风巷道。 如果自救器有效时间内不能安全撤出时,切不可盲目撤退,应用木板、风筒等材料将独头巷道构筑成临时避难硐室,等待矿山救护队营救。 现场处置措施 矿井火灾都有一个由小到大的发展过程,多数火灾在初发时灾害程度、波及范围及危害作用较小, 比较易于接近, 这正是消灭事故和进行自救、互救的最合理最有利的时机。 因此,在井下不论任何人发现烟气和 明火等火灾灾情,立即向现场领导汇报,并迅速通知附近人员和矿调度室,尽最大可能判断事故性质、地点、范围、灾害 程度、事故区域的巷道情况、通风系统、风流及火灾烟气蔓延的速度、方向以及与自己所处巷道位置之间的关系,并根据《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及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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