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都房地产开发公司管理制度流程手册(12页)-地产制度(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周由行政助理汇总统计各位司机及公司员工出车频率。 如需使用公司车辆出省、跨日使用等特殊情况者,须经由总经理批准通过,方可使用。 第二条 车辆使用情况汇总 总经办将建立公司用车使用档案,每车一份 《用车记录表》,驾驶人员和用车申请者按表要求填写、记录。 各车驾驶人员按经核准的《用车申请表》出车,临时用车总经办一律 按申请先后顺序派车。 凡遇节假日,车辆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出车。 非因公事不得私自出车。 节假日,车辆亦不得作为私用。 机动车辆由总经办统一管理,原则上由指定驾驶员驾驶,遇特殊情况必须更换或替代驾驶员的,应由总经办批准。 公司车辆日常需停靠在公司本部指定的车位,因公需在公司外停泊、过夜,相关停车费等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三条 驾驶人员准则 驾驶人员须严格按出车规定时间和 路线文明行驶,不准擅自出车,更改线路。 驾驶人员出车前必须认真做好车辆检查,车容整洁、车况良好、部件齐全、制动有效。 如有部件损坏和不安全因素隐患,驾驶人员应及时处理直至修复,确保安全驾驶。 车辆如需保养、大修、需由本车驾驶员提前向总经办主任申请,征询意见。 按维修、保养单所列项目到指定厂家进行车辆保养 ,严禁擅自在外(点)保养维修车辆,违者费用自理。 同时将上述事项汇总至处。 驾驶人员在使用公司车辆期间,因个人违章造成的罚款等事项,均由个 人自行承担。 驾驶人员在使用公司车辆期间,车辆发生意外损坏 ,应根据情节的轻重及时按照有关法规条例申报处理,并及时汇报总经办。 如隐瞒并知情不报,所产生费用除保险公司理赔范围之外的差额部分,均由驾驶人员自行承担。 同时总经办将停止其驾驶公司一切车辆权利。 每次出车、返回公司,驾驶人员必须将 钥匙立即归还总经办行政助理处。 第四条 班车出车线路及节假日用车 公司班车的行车路线将由总经办直接指定,驾驶人员不得随意更改。 节假日班车行车路线由总经办临时另行安排。 节假日公司员工用车一律必须得到 总经办认可。 第五条 公司车辆档案及钥匙的保管 公司所有车辆档案资 料及钥匙均总经办负责保管 第六条 生效日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七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合公司所有员工,全体员工应共同遵守。 第八条 解释权 本制度由总经办负责解释。 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条 工作时间 公司按照国家规定执行每天工作 8 小时,每周工作 40 小时。 上午 8:30 上班 , 下午 17:00 下班 , 中午 11: 30~ 12: 00 午餐休息时间 第二条 考勤登记 员工上下班与外出都应考勤登记,此记录将作为员工的出勤证明。 由于因公外出当天无法正常打卡的,应事先做外出登记,并报本部门经理批准签字,总经办负责核实备案。 员工的上下班与外出,如未做相应考勤登记者,每一次扣除工资 10 元, 3次以上者扣除工资 100 元,总经办与其进行工作面谈,提出改进意见。 代登记考勤者同属于违纪行为,处罚方式同上。 因班车延误或特殊原因造成的考勤未登记,总经办在核实后做特殊处理。 工地 及销售 现场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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