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建筑防火排烟设计规范(doc)-工程综合(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其风量应乘以 ~ 系数计算。 开启门时,通过门的风速不宜小于 / s。 ②风量上下限选取应按层数、风道材料、防火门漏风量等因素综合比较确定。 3. 3 层数超过三十二层的高层建筑,其送风系统及送风量应分段设计。 3. 4 剪力楼梯间可合 用一个风道,其风量应按两个楼梯间风量计算,送风口应分别设置。 中国最大的管 理 资料下载中心 (收集 \整理 . 大量免费资源共享 ) 第 4 页 共 7 页 3. 5 封闭避难层(间)的机械加压送风量应按避难层净面积每平方米不小于 30m3/h 计算。 3. 6 机械加压送风的防烟楼梯间和合用前室,宜分别独立设置送风系统,当必须共用一个系统时,应在通向合用前室的支风管上设置压差自动调节装置。 3. 7 机械加压送风机的全压,除计算最不利环管道压头损失外,尚应有余压。 其余压值应符合下列要求: (1)防烟楼梯间为 50Pa。 (2)前室、合用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封闭避难层(间)为 25Pa。 3. 8 楼梯间宜每隔二 到三层设一个加压送风口;前室的加压送风口应每层设一个。 3. 9 机械加压送风机可采用轴流风机或中、低压离心风机,风机位置应根据供电条件、风量分配均衡、新风入口不受火、烟威胁等因素确定。 第四节 机械排风 4. 1 一类高层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 32m 的二类高层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置机械排烟设施: (1)无直接自然通风,且长度超过 20m 的内走道或虽有直接自然通风,但长度超过 60m 的内走道。 (2)面积超过 100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上无窗房间或设固定窗的房间。 (3)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或净空高度超过 12m 的中庭。 (4)除利用窗井等开窗进行自然排烟的房间外,各房间总面积超过 200m2 或一个房间面积超过 50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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