锋华兴业地产海韵园住宅案场管理制度(69页)-地产制度(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总监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具体排班。 销售现场逢客户来访、签约等工作需要时,下班时间应延时;午休时应安排两人以上值班。 第 8 条 : 案场实行调休制,由 销售总监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安排调休。 调休时间一 般安排在周一至周五,周六、周日原则上不安排调休。 第 9 条 : 有特殊情况需在周六、周日调休或临时申请调休的,须经 销售总监 批准同意。 未经批准擅自调休者,视为旷工。 第 10 条 : 房展会、节假日、广告日 或有推广促销活动等特殊情况的,由 销售总监 视项目具体情况调整上下班时间及休息安排。 第四 节 请 假 第 11 条 : 病假: 员工因病不能正常上班需请病假的人员,原则上应提前请假,因病急要及时请假。 员工病假一日的,要出据医院证明,经部门总监和项目销售总监批准,病假在 2— 3 日内的,由医院出据证明,公司本部人员报综合部审批,项目组报营销部审批,病假在 3 日以上要出据医院证明,部门和项目组写出书面请示,报公司总经理审批;连续病假超过 15 天者,公司将视情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病假按实际天数扣除当日薪金。 第 12 条 : 事假: 员工因私事需要本人处理,应提前一天请事假。 事假一天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各部门和项目销售总监批准,事假二至三天由本人提出申请,公司本部报综合部审批,项目组报营销部审批,事假三至五天由本人提出申请各部门和项目总监审查,报总经理审批。 事假连续 10 天以上或全年累计事假超过 20 天,公司将视情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事假按实际天数扣除当日薪金。 第 13 条 : 旷工: 20 迟到早退超过规定时间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为旷工。 请假未准擅自休假的为旷工。 假满未续假或续假未被批准的为旷工。 因私事外出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为旷工。 第 五节 考勤管理 第 14 条 : 案场实行上班 签到制 ,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缺勤、离岗。 因公事不能 签到 ,应提前向 销售总监 报告,得到批准后按批准时间到岗签到。 第 15 条 :严禁托人或代人 签到 ,一经发现,托人 签到 者和代人 签到 者均按旷工处理。 第 16 条 : 迟到 3 次 ,除迟到扣款外,另计事假一天。 第 17 条 : 早退 3 次 ,除迟到扣款外,另计事假一天。 第 18 条 : 擅离职守 3 次 ,除迟到扣款外,另计事假一天。 擅离职守超过 1 小时按旷工 1次计算。 第 19 条 : 旷工不到半天者按旷工半天处理, 超过半天 不到 一 天者按 一 天处理; 一 个月内旷 工 3 次或者连续旷工 2 次者,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第 20 条 : 有关考勤管理的处罚措施参见《 案场 处罚条例》。 第 六节 附 则 第 21 条 : 本制度未尽事宜,由 销售总监 根据实际情况 予以处理。 第 22 条 : 本制度自 员工进入销售现场之 日起施行。 第三章 值班制度 第 1 条: 案场每日安排值班,值班人员及工作时间由 销售总监 根据各项目实际情况具体确定。 第 2 条: 若值班期间有客户来访,值班人员应自觉顺延下班时间,直至客户离去。 值班人员不得以下班时间作为怠慢客户的理由。 第 3 条: 值班时间 视为正常上班时间,值班人员在值班时间内必须遵守正常工作时间的一切规章制度。 第 4 条: 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须做好详细的来 访 登记与电话接听记录。 第 5 条: 值班人员须注意防火、防盗,保障 案场 物品和用电的安全。 第 6 条: 值班人员不得随意前往办公区,如遇紧急情况须及时汇报 销售总监 ,并请求处理指示。 21 第 7 条: 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不准接待私客,不得私用公司电话。 第 8 条: 值班人员晚上下班前,必须检查并关好所有电器开关、用水开关,并交待保卫人员锁好门、窗后方可离去。 第 9 条: 轮值安排不得随意变动,如有特殊原因需要改动须 报 销售总监 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 10 条: 销售 经理 应做好值班期间的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值班期间的正常工作秩序。 第四章 例会制度 第 1 条: 为保证案场销售工作的顺利进行,充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快速的信息平台作业与灵活务实的策略调整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第 2 条 : 案场 的例会分为日例会、周例会、月例会、推广会及其他必要的 节点 会议。 第 3 条 : 日例会是指 案场 每日定时召开的工作会议,包括早会和晚会。 销售总监 可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确定召开早会或晚会,或者一并召开早会和晚会。 (1)时间:由各项目视具体情况统一安排 (2)地 点: 案场 (3)主持: 销售总监或销售经理 (4)出席人: 案场 全体销售人员(正在接待客户的 置业顾问除外) (5)早会主题: 1)检查销售代表的仪容仪表 及 出勤情况 2)通报前一天销售情况 3)公布销控 4)布置当日工作重点,强调注意事项 5)当日推广部署及当日的培训计划 6)其他事务 (6)晚会主题: 1)总结当日的销售情况 2)讨论当日销售中遇到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法 3)汇总当日各销售代表销售业绩,填写“销售日报表” 4)其他事务 第 4 条 : 周例会是指 案场 每周定期召开的工作会议 (1)时间:由各项目视具体情况统一安排 22 (2)地点: 案场 (3)主持人: 销售总监 (4)出席人: 案场 全体人员 (5)会议主题: 1)总结本周销售情况,安排下周销售指标 2)对本周销售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包括客户跟进、成交业绩、特殊个案分析、客户意见,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3)讨论本周销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4)对本周(近期)房地产市场形势进行分析探讨 5)销售人员之间进行相互交流探讨 6)部署下周工作计划,传达公司的各项工作布置 7)提交工作周报 表 8)进行相关政策法规、法律文件、销售技巧等的培训 第 5 条 : 月例会是指 案场 每月定期召开的工作会议 (1)时间:由各项目视具体情况统一安排 (2)地点: 案场 (3)主持人:销售总监 (4)出席人: 案场 全体人员 (5)会议主题: 1)总结当月销售情况,分析探讨当月销售中存在的各种问题 2)对重大项目销售推广活动的分析总结 3)对市场客户及业主源状况分析 4)竞争项目销售动态分析 5)提交月度工作总结及下月工作计划,布置下月度工作 6)分析销售人员销售指标完成情况及制订月培训计划 第 6 条 : 展销会、推广会,由各项 目视具体情况统一安排,并向 营销部 备案 (1)主持人:项目总监 (2)出席人: 案场 全体销售人员及需协作的相关部门人员 (3)会议主题: 1)展销会分工:部门内部人员分工及相关协作部门人员分工 2)明确活动内容和流程安排 23 3)明确优惠政策、对外宣传策略和统一口径 4)其他应注意的事项及思想动员 第 7 条 : 销售经理 、 销售 总监、 营销部及 公司上级领导可根据实际需要组织召开工作例会。 第 8 条 : 工作例会必须专备会议记录簿,由会议主持人指定人员认真记录会议时间、参加人员及会议内容。 第 9 条 : 各级例会坚持考勤制度,无特殊原因不 得请假。 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的,应事先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 无故不参加例会的,根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惩处。 第 10 条 : 与会人员应遵守会议纪律,开会期间手机一律改为震动。 会议中途不得接打电话、无故离席,不得大声喧哗,不得无故早退。 第 11 条 : 对无故不参加工作例会、不了解相关内容而出现的违规、违纪事件, 公司将严肃处理。 第五章 卫生管理制度 第 1 条: 为维护销售现场的良好形象,保持良好的销售及工作环境,促进案场销售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 2 条: 案场 是楼盘的形象代表,对购房者的第一印象有重大的 影响,所有案场作人员均有义务保证其干净整洁,达到五净、三齐、两无的标准: 1)五净即:地面净、门窗净、办公家具净、销售道具净、墙壁净。 2)三齐即:室内总体布局整齐、物品摆放整齐、工作资料存放整齐。 3)两无即:无污迹斑点、无杂乱物品。 第 3 条: 个人办公区域的清洁卫生由个人自行负责,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由 保洁人员 负责。 第 4 条: 每天开始工作前,所有案场工作人员均应做好各自办公区域内的清洁卫生并达到以下标准: 1)保持各自办公桌椅的干净与整洁。 2)私人物品统 一放置到抽屉或其他隐蔽位置,并保证清洁整齐。 3)个人资料及销售道具一律放人个人抽屉并妥善保管,抽屉内不得存放任何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第 5 条: 每天开始工作前,保洁人员必须做好案场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并达到以下标 24 准: 1)门、窗玻璃清晰透明,无任何污垢及擦洗痕迹。 2)地面清洁,确保无灰尘、纸屑等杂物,无脚印和水迹。 3)谈判桌椅、沙发、茶几摆放整齐,桌面干净整洁,除宣传资料、花卉及烟灰缸外,不允许有其他杂物。 4)前台台面干净清洁,台面物品摆放整齐,不 得有任何与工作无关的杂物。 5)沙盘干净整洁,做到无灰尘、污垢及杂物,清洁时注意保证沙盘部件的安全。 6)销售大厅内、外的任何地方及角落均不得留存有损大厅整体形象的整洁。 7)销售中心的所有花草应及时浇水与养护,并保持花盆的清洁。 8)销售大厅门外台阶应始终保持清洁,无垃圾及杂物。 第 6 条: 销售代表接待客户之后,应自觉整理谈判现场卫生,做到桌椅归位、烟灰缸清理干净、桌面资料摆放整齐。 第 7 条: 保洁人员应随时检查案场卫生状况,时刻保持 案场 的卫生。 工作时间内,只能在没有客 户在 案场 时方可打扫卫生,不得在客户面前拖地板。 第 8 条: 案场人员不得在 案场 抽烟,且不许在 前台或接待大厅 吃东西、大声喧哗、打闹等。 第 9 条: 案场 每月进行一次全面大扫除,由 销售总监 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实施,所有案场人员均应积极参加。 第 10 条: 客户服务主管负责监督、指导保洁人员的工作,如保洁人员的工作表现无法达到岗位要求,应及时与 销售总监 协调沟通,提出整改要求,甚至调换保洁人员。 第 11 条: 保洁人员必须遵守案场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不迟到、不早退,服从领导的管理,执行上级命令,具体工作时间由各案场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第 12 条: 保洁人员在工作期间必须按规定着装(佩戴工作牌),对待客户应微笑、有礼貌、使用文明用语。 第 13 条: 保洁人员必须遵照保洁工作标准及保洁流程要求,认真负责做好责任区内环境的清洁、保洁工作,坚守工作岗位,工作期间一律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第 14 条: 保洁人员必须注意保护好责任区内的各类物品,且将办公物品、器材摆放整齐。 第 15 条: 保洁人员应自觉维护案场的良好形象和卫生环境,为客户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随时保证 案场 拥有一个清洁、整齐、明亮的办公环境。 第 16 条: 保洁人员在每日下班前应对自己所负责的卫生区进行 检查,符合规定要求后 25 方可下班。 第六章 安全管理制度 第 1 条: 为进一步加强销售现场的安全管理,维护销售现场人员和财产的安全,促进案场销售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 2 条: 案场专设保安人员,负责维护销售现场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第 3 条: 案场保安人员的工作由客户服务主管负责监督、指导。 如保安人员的工作表现无法达到岗位要求,客户服务主管应及时与 销售总监 协调沟通,提出整改要求,甚至调换保安人员。 第 4 条: 保安人员应自觉遵守案场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不得无故缺岗。 第 5 条: 保安人员在值勤工作 中,应忠于职守,着装统一整洁,行为规范化,不得出现不文明言行,不得与客户发生争执。 第 6 条: 保安人员对 销售 大厅及门前区域的安全负责,有权利和义务阻止闲杂人员进入大厅。 第 7 条: 保安人员负责接待迎送看房客户。 当有客户进入接待大厅时,保安人员应及时将门打开,微笑示意并敬礼。 第 8 条: 当有不当或不法人员在 销售 大厅或门前滋事时,保安人员应对其进行劝阻;当无法劝阻时,应迅速向上级领导报告。 第 9 条: 保安人员应经常检查、发现、报告并及时消除各种不安全隐患,防止火灾、爆炸等事故或抢劫、盗窃等不法侵害案件的发生。 第 10 条: 保安人员应以标准的交通指挥动作指挥客户车辆的停放,对待定的目标进行看护和守卫,同时保护客户安全。 第 11 条: 保安人员因玩忽职守、工作失职而造成的工作失误及重大事故,将追究其相应责任。 第七章 销售用品管理制度 第一 节 总 则 第 1 条 :为了合理利用资源,杜绝浪费及维护正常办公秩序,根据 案场 的具体 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6 第 2 条 : 本制度所指的销售用品包括但不限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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