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房地产开发集团经营计划及信息统计管理制度(doc)-地产制度(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四 )、地产集团于 12 月 30 日前将计划批复给项目公司。 七、年度经营计划的季度滚动调整 为保证年度计划的准确性及对日常工作的指导性,集团要求各项目公司每季度对年度计划进行滚动调整。 调整原则如下: (一 )、年度工程进度计划不得调整,如有不可预见情况发生,按程序上报董事局审批同意后方可调整。 (二)、年度总收入指标,原则不调整,如有特殊情况需调整,按程序上报董事局审批。 (三)、如项目公司认为有必要在规定计划调整时间之外调整计划,如收入累计调整总量超出年度总计划的正负 10%,或支出累计调整超过年度总计划的 5%,项目公司可按程序向地产集团申报。 (四) 为保证《年度销售及回款进度计划》及《年度资金平衡计划》始终对项目的销售回款、资金利用起到计划指导作用,项目公司须每月动态调整该计划,并随月度资金计划上报时间报送集团风险控制部。 七、《年度销售及回款进度计划》及《年度资金平衡计划》的调整 (一)、如计划销售价格下调,须按程序上报董事局审批。 (二)、项目公司于每月月末将本月执行情况,如实填入《年度销售进度计划》中,并根据项目实际销售、回款及资金需求等情况,在年度总计划正负 10%范围内,对年度后续月份实际可能的销售及回款计划进行动态调整。 (三)、每月月 末将本月项目实际收支执行情况,如实填入《年度资金平衡计划》中,同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滚动调整未来三个月的资金计划,如预计其他月份资金计划的调整大于年度总计划的 5%且大于 1000 万元,也须调整该月计划。 (四)、原。某房地产开发集团经营计划及信息统计管理制度(doc)-地产制度(编辑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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