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篇 新版移交清册(二)内容摘要:

第十八篇 新版移交清册(二) 移交清册(二)年 月 日填移交项目 年度 起止号数 单位 数量 说 明部门名册: 移交人: 接交人: 监交人:注:一、本清单一式三份,一份存人事部门,一份交接交人,一份交移交人。 二、移交人员如系主管,应另附该部门人员名册及各员工作说明书。 未办事项交代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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