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衢州明迪化工有限公司年产800吨氟硅改性季戊四醇酯技改项目和500吨固化剂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点准入区( 0801VI01)。 本项目 属于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 为 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环境准入条件 三类 化工项目 , 不在该功能区的负面清单内,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的管控措施要求,满足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规符合性判定 项目位于衢州市绿色产业集聚区 — 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内,厂区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衢州市总体发展规划、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高新片区规划等相关规划要求。 衢州明迪化工 有限公司 年产 800 吨氟硅改性季戊四醇酯技改项目和 500 吨固化剂技改项目 环境 影响报告书 4 产业政策 和相关行业规范 符合性判定 项目 产品属于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不属于国家发改委《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9年本) 》中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不属于《浙江省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指导目录( 2012年本)》中淘汰类项目,同时项目 已经 经济发展部 同意 备案 , 因此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 本项目实施后按要求执行,能够符合《浙江省化工行业生产管理规范指导 意见 》(浙经信医化 [2011]759 号)、《关于做 好推进传统精细化工技术装备水平提升工作的通知》(浙经贸医化 [2005]1056 号)、《浙江省产业集聚区产业准入指导意见》 (浙发改地区[2010]1049 号 )和《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深化治理与减排工作方案( 20172020 年)》 (浙环发 [2017]41 号 )的相关要求,本项目建设符合相关行业规范。 “三线一单”符合性判定 项目“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具体见表。 表 :“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内容 符合性分析 生态保护红线 本项目 不在 衢州市区 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 ,周边无自然保 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生态保护目标, 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 资源利用上线 本项目营运过程中消耗一定量的电源、水资源 、 蒸汽 资源 等,项目资 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不涉及资源利用上线。 环境质量底线 本项目大气环境、声环境、地表水环境 、 地下水环境 和土壤环境 质量均能够满足相应的标准要求;本项目废气 、废水经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 ,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不会加剧环境的恶化,不触及环境质量底线。 负面清单 本项目位于 主城区工业发展重点准入区( 0801VI01) 内,不在该功能区的负面清单内。 评 价文件类型 及审批部门 判定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 47542017),本项目属于 “ C2614有机化学原料制造 ” ,同时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 2018) ,本项目属于“ 十五 、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中的“ 3 基本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染料、颜料、油墨及其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水处理剂等制造 ” 除单纯混合和分装外的 , 需编制环境 影响报告 书。 另外,根据《关于发布 《生态环境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 2019年本) 的公告》( 生态环境 部 2019年第 8号) 、 《浙江省生态环境 厅关于发布 省 生态环境 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清单( 2019年本) (浙环发 [2019]22号 ) 、衢州明迪化工 有限公司 年产 800 吨氟硅改性季戊四醇酯技改项目和 500 吨固化剂技改项目 环境 影响报告书 5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发布 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清单( 2015 年本) 及 设区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重污染、高环境风险以及严重影响生态的建设项目清单( 2015 年本) 的通知》(浙环发[2015]38 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区域环评 +环境标准”改革的指导意见》 (浙政办发 [2017]57号)等文件规定,本项目列入设区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范畴。 本次技改项目位于 衢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 审批部门为衢州市生态环境局 绿色产业集聚区分局。 评价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 1)废气方面 项目运行后产生的废气如何进行有效收集、处理,确保各类废气在达标排放的前提下尽量少的排放废气,重点关注外排废气量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变化情况; 2)废 水 方面 主要关注项目运行后产生的废水量、废水水质情况,废水对处理设施及纳污水体的影响情况; 2)噪声方面 关注项目营运时厂界噪声达标可行性。 3)固废方面 关 注各固废尤其是危险固废的处置措施和暂存区设置。 4)环境风险方面 针对项目建设运行情况,对可能发生的事故风险进行环境影响情况分析,提出突发性事故防范对策和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报告书主要结论 衢州明迪化工有限公司 年产 800 吨氟硅改性季戊四醇酯和 500 吨固化剂技改项目 位于 衢州市绿色产业集聚区 —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华枫路 12 号。 项目选址符合衢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符合衢州市区环境功能区划,符合 衢州市绿色产业集聚区 — 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总体 规划 ; 污染物经治理后均可做到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能满足各功能区规划要求,项目实施后对周围环境质量影响 不 大 ,环境质量仍能满足其功能区规划要求;总体上项目建设符合《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衢州明迪化工 有限公司 年产 800 吨氟硅改性季戊四醇酯技改项目和 500 吨固化剂技改项目 环境 影响报告书 6 法 (及其修正) 》(省政府令第 288 号)中的 建设项目环保审批 要求。 项目实施过程中,建设单位必须严格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环保 “三同时 ”制度,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实施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是可行的。 衢州明迪化工 有限公司 年产 800 吨氟硅改性季戊四醇酯技改项目和 500 吨固化剂技改项目 环境 影响报告书 4 2 总则 编制依据 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7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修订 ); 3)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3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订 )》; 4)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8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2017年修订 )》( ); 5)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3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 ); 6)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7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修订 )》; 7)《中华人民共和国 土壤 污染防治法 )》 ( ); 8)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3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 2012年修订) 》( ); 9)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 2018年修订 ) 》( );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 2017年修订) ( );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 44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 录》( ); 12)中华人民共和国 生态 环境部令第 1号 《关于修改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部分内容的决定 》 ( ); 1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 5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 ( )。 14)《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9年本 )》 ; 衢州明迪化工 有限公司 年产 800 吨氟硅改性季戊四醇酯技改项目和 500 吨固化剂技改项目 环境 影响报告书 5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办公厅环办 [2013]104号《关于切实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 1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国发 [2013]37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 ); 17)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环发 [2014]197号 《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18)《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 (国发 [2015]17号 ); 19)《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环境保护部令第 39号 , ); 20)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环发 [2015]163号《关于印发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的通知 》 ( ); 21) 《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 [2018]22 号),2018 年 6月 27日; 22) 《关于加强化工园区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环发 [2012]54号, ); 23)《关于印发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大气 [2017]121号, )。 地方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1) 《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 ; 2) 《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 3) 《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 ; 4)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 216号《浙江省环境污染监督管理办法》 (2015年 12月 28日 第 4次修正 ); 5) 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 364号《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2018年 3月 1日起施行); 6)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政发 [2006]35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节能降耗工作的通知》 ( ); 7)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政发 [2007]34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污染减排工作的通知》 ( ); 8)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办发 [2014]86号《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管理办法》 ( ); 衢州明迪化工 有限公司 年产 800 吨氟硅改性季戊四醇酯技改项目和 500 吨固化剂技改项目 环境 影响报告书 6 9)浙江省环境保护厅浙环发 [2014]28号《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 》 ( ); 10)浙江省环境保护厅浙环发 [2019]2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 》 ( ); 11)浙江省环境保护厅浙环发 [2012]10号《浙江省建设项 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办法(试行)》 ( ); 12)《关于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环保 “三同时 ”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浙江省环境保护局,浙环发〔 2014〕 26号, 2014年 4月 30日; 13)《浙江省生态环境 厅关于发布 省 生态环境 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清单( 2019年本) (浙环发 [2019]22号 ) 14)《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发布 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清单( 2015年本) 及 设区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评 价文件的重污染、高环境风险以及严重影响生态的建设项目清单( 2015年本) 的通知》,浙环 发 [2015]38号; 15)《关于印发浙江省工业污染防治 “十三五 ”规划的通知》 (浙环发 [2016]46号 ); 16)《关于印发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 “十三五 ”规划的通知》 (浙政办发 [2016]140号 ); 17)《关于印发浙江省 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的函》(浙江省环境保护厅,2017年 4月 28日印发); 18)《关于印发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 “十三五 ”规划的通知》(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2017年 3月 17日印发); 19)《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政发 [2016]12号, 2016年 4月 6日印发); 20)《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政发 [2016]47号, 2016年 12月 29日印发); 21)《浙江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 浙政发〔 2018〕 35号 , ; 22)《关于印发浙江省化。20xx年衢州明迪化工有限公司年产800吨氟硅改性季戊四醇酯技改项目和500吨固化剂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辑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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