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住房建设规划(20xx-20xx)(doc)-区域规划(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m2 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达到开 发建设总面积的 70%以上;各类政策保障性住房的单套建筑面积全部控制在 90m2以内。 其中,定销商品房和其它动迁房套均控制在 90m2以内,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套均控制在 60m2左右,廉租住房套均控制在 30 m2至 50 m2之间,集宿房套均控制在 32 m2左右。 (二)规划期内,商品住房套型面积的控制以居住板块为单元,根据每个板块的具体发展条件对单套建筑面积在 90m2 以内的住房实施不同的控制比例。 其中,老城东部居住板块、阳澄湖沿线居住板块、太湖沿线居住板块不做控制;老城西部居住板块、老城南部居住板块、双湖居住板块、科技城居住板块、车坊居住板块控制在 20%以上;高新区中心居住板块、平相居住板块、吴中居住板块、石湖居住板块、木渎古镇居住板块控制在 40%以上;其余居住板块全部控制在 60%以上。 在总体比例符合规定前提下,板块之间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就个别项目进行调整。 第十八条 住房质量提升规划。 规划期内,全面推进住宅产业化,积极开展住宅性能认定和部品认定。 大力推广 “四新 ”成果,强化保温节能监管,实现节能、节水、节材、节地,注重中小套型设计研究,全面提高住房的安全性能、适用性能、环境性能和经济性能。 第十九条 住房建设年度指 引。 本着供求基本平衡,供应适度超前原则,规划期内,住房建设的年 中国最大的管 理 资料下载中心 (收集 \整理 . 大量免费资源共享 ) 第 4 页 共 7 页 度目标为: 2020年,建设市场型商品住房 350万 m2, ;廉租住房 5万 m2, ;定销商品房和其它动迁房 150 万 m2, 万套;销售型中低收入家庭住房 20万 m2, ;租赁型中低收入家庭住房 32万 m2, ;集宿房面积 40 万 m2,。 2020年,建设市场型商品住房 228万 m2, ;廉租住房 3万 m2, ;定销商品房和其它动迁房 120 万 m2, 万套;销售型中低收入家庭住 房 35万 m2, ;租赁型中低收入家庭住房 25万 m2, ;集宿房 40 万 m2,。 2020年,建设市场型商品住房 220万 m2, ;政策保障性住房 m2,。 2020年,建设市场型商品住房 200万 m2, ;政策保障性住房 148万 m2,。 2020年,建设市场型商品住房 150万 m2, ;政策保障性住房 m2,。 第四章 住房保障体系规划 第二十条 规划期内,政府工作重心逐步转向住房保 障体系建设。 政府通过加强组织领导、深化体制改革、加大资金投入、加强监督管理、完善政策措施等逐步提高保障水平,扩大保障面。 第二十一条 苏州市住房保障体系主要保障以下家庭(人员)的住房需求: (一)廉租住房保障本市双困家庭住房需求; (二)租赁型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本市低收入家庭住房需求; (三)销售型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中等以下收入中有一定购买力家庭的住房需求; (四)定销商品房和其它动迁房保障因城市建设需要被拆迁居民的住房需求; (五)集宿房保障来苏一般务工人员的住房需求。 第二十二条 规划 期内,苏州市住房保障体系由公积金制度、廉租住房、租赁型和销售型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定销商品房和其它动迁房、集宿房等政策保障性住房组成。 (一)公积金制度。 通过扩大覆盖面和提高归集率、增强贷款力度、加大公积金增值收益资金向住房保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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