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都商品砼工程公司管理制度规定汇编(108页)-工程制度(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管理 材料实验 试配实验 顾客回访 工程决算 职门能部 职责分配内容 总经理 综合办 生产部 经营部 技术部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质量管理体系 ▲ △ △ △ △ 文件控制 ▲ △ △ △ 质量记录控制 △ △ △ ▲ 管理承诺 ▲ △ △ △ △ 以顾客为关注焦点 △ △ △ ▲ △ 质量方针 ▲ △ △ △ △ 策划 △ ▲ △ △ △ 职责、权限与沟通 ▲ △ △ △ △ 管理评审 ▲ △ △ △ △ 资源提供 ▲ △ △ △ △ 人力资源 △ ▲ △ △ △ 基础设施 ▲ △ 工作环境 △ ▲ △ 产品实现的策划 △ △ ▲ 与顾客有关的过程 △ ▲ △ 设计和开发 △ △ ▲ 采购 △ ▲ △ △ 生产和服务提供 ▲ △ △ 监视和测量装置近控制 △ ▲ 测量分析和改进 ▲ 监视和测量 △ △ △ ▲ 不合格控制 △ △ ▲ 数据分析 △ △ △ ▲ 改进 △ △ △ △ ▲ ▲:主要职能 △ :相关职能 第五章 产品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节 产品质量管理制度总则 一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 为保证本公司质量管理制度的推行,并能提前发现异常、迅速处理,确保产品质量符合管理市场需要,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范围 本细则包括: 组织机构渝工作职责; 各项质量标准及检验过犯; 仪器管理; 质量检验的执行; 质量异常反应 及处理; 质量检查与改善 第三条 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 本公司质量管理组织:公司技术部。 技术部质量管理工作职责 负责产品的设计与开发工作; 对产品、原材料、加工品等规格及作业标准,提出改正意见或建议; 制定原材料、进料、加工品、成品检验准确执行; 制定检查标准,并核实检查人员是否按标准实施; 质量异常的妥善处理,及鉴定报废品; 负责实验室的设备管理与计量器具的校定工作,及库存品的抽验; 原材料供应商、外部协作加工厂商等交货质量实绩的整理与评价; 督 导并协助协作厂商改善质量,建立质量管理制度。 生产过程中的检查及复查。 制定产品质量异常的管理与分析,进行专题研究并作改善,预防同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负责由产品质量原因引起客户抱怨而引起产品退回的分析,并制定复查与改善措施。 原材料质量检验、产品质量原因分析等资料的整理并反馈有关部门。 进行质量管理的日常检查工作。 做好质量管理保证体系的有关工作,研究制订并执行质量管理教育训练计划。 制定质量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质量管理事宜。 二 各项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设订 第四 条 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范围包括: 原材料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 产品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 成品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设订; 第五条 本企业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制订 各项质量标准 由副总经理(生产)会同技术部门、生产部、经营部及有关人员参考: ① 国家标准; ② 同业水准 ③ 国外水准 ④ 客户需求 ⑤ 本身制造能力 ⑥ 原材料供应商水准,原辅材料; ⑦ 产品的质量标准及验收规范; 制订本企业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报请总经理批准后,由技术部门整理归档,分发至各部门,并据此执行。 质量检验规范 由副总经理(生产)召集技术部 、生产部、经营部及实验室有关人员分原材料、产品, 将:①检查项目; ②质量标准; ③检验频率(取样规定); ④原材料进料批号; ⑤检验方法及使用仪器设备; 根据国家规定的有关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制订本企业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报请总经理批准后,由技术部门整理归档,分发至各部门,并据此执行。 第六条 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修订 本企业的各项质量标准、检验范围若因 ①机械设备更新; ②技术改进; ③生产过程改善; ④市场需要; ⑤加工条件变更等因素变化,可以予以修订。 副总经理(生产)组织公 司相关部门每年年底前至少重新校正一次,并参照以往质量管理的业绩会同有关单位检查各项标准及规范的合理性,酌予修订。 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修订时,技术部门应说明修订原因,并交有关部门会签意见,呈交副总经理(生产)及总经理批示后,予以实施。 三 仪器设备管理 第七条 生产设备、实验仪器设备校正、维护计划 设备检定周期 生产设备和实验仪器设备使用部门应根据省、市技术监督局及生产设备和实验仪器设备购入时的操作说明书等资料,确定校正维护周期,作为生产设备及实验仪器设备年度校正、维护计划的依据。 年度校正计 划及维护计划 生产设备和实验仪器设备使用部门应于每年年度依据所设订的校正、维护周期,作为年度校正及维护计划实施的依据。 第八条 校正计划的实施 生产设备及实验仪器设备计量员应根据“年度校正计划”执行生产设备及实验仪器设备日常校正,精度校正工作,并将校正结果记录于“仪器设备台帐”内,并将检定标志贴于生产生产设备及实验仪器设备上。 生产设备及实验仪器设备的校正:由计量员通过市技术监督局委托校正,以确保生产设备及实验器设备的精确度,并将检定证书收集、保管及归档。 第九条生产设备及实验仪器设备使用与保养 生产设备及 实验仪器设备使用人进行各项检验时,应依“检验规范”内的操作步骤,使用后应妥善保管与保养。 特殊精密仪器,使用部门主管应指定专人操作与负责管理,非指定操作人员不得任意使用。 使用部门主管应负责检核各使用者操作正确性、日常保养与维护,如有不当的使用与操作应予以纠正。 各生产单位使用的生产设备及实验仪器设备,由使用部门自行校正与保养。 生产设备及实验仪器设备保养 生产设备及实验室仪器设备保养人员应对在用的生产设备及实验仪器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注油,保持生产设备及实验仪器设备的清洁、卫生。 生产设备及实验仪 器在外修理、维护必须经由生产副经理批准。 四 原辅材料质量管理 第十条原辅材料质量检验 原辅材料进入公司时,材料股应依据《材料采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收料入库,对需实验室检验的原辅材料,通过实验室技术人员在现场取样,根据检验及实验规范的规定完成检验及实验。 五 质量异常反应及处理 第十一条 原辅材料质量异常反应 原辅材料经实验室检验后,在各项检验项目中,只要有一项以上异常时,无论其建议结果被判定为“合格”或“不合格”,检验部门的主管均须加以说明,并依据“材料管理办法”的规定处理及上报。 对于检验异常的原 辅材料经单位主管核决使用时,质量管理部门应根据材料的异常项目的说明交与生产部,并通知生产管理人员,在其安排生产时通知现场注意使用,并有现场主管填报使用状况、成本影响及意见,经单位主管上报生产副总经理批示后,送材料采购单位与提供厂商进行交涉,以确保产品质量。 第十二条 产品质量异常反应及处理 产品在各项质量检验的执行过程中有异常时,有关人员应立即线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质量异常情况,促使有关部门迅速采取措施,处理解决,以确保产品质量。 生产部门在生产过程中发现原材料不合格时,除应依正常程序追踪原因外,应将不合格的 原材料降级处理,以杜绝不合格的原材料流入生产过程中。 第十三条 生产过程质量异常反应 生产作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检查发现上工序所供应的原材料品质质量不合格时,应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将不合格的样品,送实验室进行再复验。 由技术部召集相关人员共同检查不合格样品异常项目、数量,并拟定处理对策及追查责任,并报总经理批示后,由生产副总经理催办及督促不合格产品处理及异常改善结果,生产部应作出相应的生产安排及调度。 六 产品质量确认 第十四条 质量确认时机 公司在产品出厂前必须进行产品质量确认。 批量生产前的产品质量确认。 1) 配合比复查; 2) 搅拌过程中进行复查; 3) 产品出厂时进行抽查; 第十五条 确认样品的生产、取样与制作 若客户要求确认样品,则由技术部门提供确认样品取样。 确认样品的取样 实验室应取样二份,一份作为强度结果实验确定,另一份留生产区备查(保留时间至少半年)。 七 质量异常分析及纠正 第十六条 产品质量异常分析 生产部门发现产品有异常情况时,及时通知技术部门,由技术人员根据所提供的配合比进行复查。 复查包括:原材料的复查、配合比的复查、搅拌时间的复查、外加剂参量的复查,并通知设备部门对设备进行检查。 对坍落度 进行目测。 第十七条质量异常统计分析 技术部门根据混凝土强度试样报告单,填写混凝土强度汇总表,掌握混凝土强度的异常情况。 以便会同生产部门及材料股拟定纠正措施。 技术部门每月根据混凝土强度统计汇总表及掌握混凝土强度的异常情况,由技术部、生产部召集各相关部门针对主要异常项目、发生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及检查方案。 各生产单位生产过程中发生异常时拟定报废的生产物料,由技术部确认同意后始可报废,且每月 25 日前由技术部书面写出“物料报废原因汇报”,并报送生产副经理备查。 第十八条实施与修订 本细则呈总经理核准后实施,增补修 改亦同。 第二节 质量管理作业及相关制度 一 质量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 确保产品质量标准化,提高质量水准。 第二条范围 产品及研究开发、设计及试配。 第三条实施单位 技术部门、生产部、经营部及有关单位。 第四条实施要点 技术部门依据收集的国内外相同产品有关规模的资料,以及经营部等有关单位回馈的质量信息、市场调查、客户要求、客户抱怨分析等资料,设计新产品及改良现有产品。 设计完成,要经试配、检验、了解生产时可能发生的问题以及能否达到设计的质量要求。 试配不合格即检查修正,重新试配。 试配合格即会同有关 单位制定用料标准、材料规格、产品规格、作业标准。 设计的新产品如属客户订购者,则试配合格的样品,需经技术部门会同客户认可后,开始受订,由生产部作生产计划。 工程资料回馈有关单位,并确实执行规格、标准等设计变更作业。 第五条本办法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修正时亦同。 二 原辅材料进料检验规定 第六条目的 确保原辅材料进料质量合乎标准,确保不合格品无法进入。 第七条范围 原、辅材料的检验及复验 第八条实施单位 技术部、实验室、生产部及其他有关单位。 、 第九条实施要点 检验员收到材料后,立即通知实验室进行抽样,并 将品名、规格、数量填入检验记录表内。 根据检验结果,对不合格的原辅材料应立即通知材料部门停止进货,并将检验情况通过生产部,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需用特殊处理。 不需要特殊处理,即降低标准使用;若需要特殊处理,应通知材料部门办理退 货或扣款等有关手续。 原辅材料应于进料三日后由实验室提供检验或复验结果,紧急需用的原辅材料应优先检验或复验。 进料时,如无法目测判定合格与否;实验室应尽快提供检验或复验结果。 检验员执行检验时,抽样应随机化,严格按规定标准执行。 原辅材料进料检验情况应在合格供方质量记录中表现出来。 并将 进料供应商交货质量怀况及检验处理情况进行记录。 根据检验结果对原辅材料提出改善意见或建议。 三 生产过程质量管理办法 第十条目的 确保生产过程质量稳定,提高生产效率,降低成本。 第十一条 范围 原辅材料投入经加工至产品。 第十二条 实施单位 生产部、技术部及相关单位。 第十三条 实施要点 操作人员应按操作规程操作。 技术部门派员进行抽查,并做好生产过程管理与分析,并反馈有关的单位。 发现质量异常应追查原因,纠正处理并做好记录。 检查仪器设备的管理与校正。 四 产品质量管理方法 第十四条 目的 确保产 品质量,使生产出的产品送至客户处能保证泵送要求。 第十五条 范围 加工完成的产品至现场。 第十六条 实施单位 技术部、生产部、经营部及相关单位。 第十七条 实施要点 加工完成的。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