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粤府酒楼钢结构施工合同doc-工程综合(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c、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d、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e、遇不可抗力因素(如地震、雨、雪、台风等)和国家强制性规范要求停止作业的,工期顺延。 f、合同中约定或甲方代表和监理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 2)乙方在上述情况发生后 7 天内,就延误的工期及原因以书面形式向甲方代表和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甲方代表和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 7 天内应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工程竣工及验收 ( 1)工程竣工 a、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b、施工中甲方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本组成部分。 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乙方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甲方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 2)竣工验收 a、当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拱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 b、甲方应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 7 日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 7日内给予 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 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e、甲方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 7 日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 7 日内没有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d、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 工程按甲方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e、甲方收到乙方竣工验收报告后 7 日内不组织验收,从第 8 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