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城中村改造总体规划纲要(38页)-销售管理(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教育管理体制。 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在承认股份合作公司等其它投资主体拥有学校股权的前提下,逐步由区政府承担义务教育设施的建设投入和办学经费,依法保障户籍人口和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同时制定严格的社会办学标准和审批程序,按照有关规定鼓励社会办学,努力提高教育服务水平。 切实提高城中村地区的医疗服务水平。 既要通过财政扶 中国最大管理资源中心 中国最大管理资源中心 持鼓励建设社区医院或社区健康服务中心,也要鼓励社会力量开办正规的医疗保健服务机构。 同时要加强对医疗服务机构的监管,严厉打击“黑诊所”、“黑药店”,努力为居民营造一个安全方便的医疗服务环境。 不断改善城中 村的文化体育服务设施。 在持续实施“固本强基”工程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城中村地区群众文化体育服务需求特征的调查研究,以公共财政为主导,吸收社会资金加入,建设较为丰富的、贴近群众实际需求的社区文化体育设施。 改善公共空间环境 利用各种机会,努力创造条件在城中村开辟小游园、小广场及街头绿地等公共空间,改善现有公共绿地、场地的使用状况,努力保证每个村都拥有一定规模的社区公园。 加强对城中村的公共建筑、路面、广场、绿地、照明、庭院小品、市政构筑物及灯光照明设施的规划设计和整治美化,建设环境优美、富于地方文化特色 的社区环境和文明、美观的景观形象,并处理好村内公共空间、景观面貌与城市空间景观的关系,创建统一、协调的城市形象。 (四)保护城中村的珍贵文化遗存,继承优秀地方文化传统,促进文化融合,构筑和谐社会 深入贯彻“文化立市”战略,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弘扬 中国最大管理资源中心 中国最大管理资源中心 “深圳精神”,倡导家园意识,强化现代公民观念,促进各阶层人群的文化交流,消除城中村居民与一般城市社会的文化隔阂,引导原村民走出其封闭的文化心理,转变外来人口的过客心态,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加强珍贵历史文化遗存保护 各级文物保护单位要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划定各级 各类保护范围,实施建筑保护和周边区域建设管制;加强对散布在城中村的客家民居、家族宗祠等地方历史文化重要载体的调查研究,对其保护的意义和必要性进行论证,并提出相应的保护措施,针对有显著特征的建筑物有选择地开展初级保护,条件许可时升级为文物保护,以避免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造成重要文化遗存的破坏。 继承和发扬优秀地方文化传统 增加财政投入,加强对主要保存在城中村的深圳地方特色文化的研究和保护,对粤剧、粤曲、客家民居、客家民俗庆典等优秀的传统文化瑰宝要加大宣传力度,对原村民依附于这些传统文化的生活方式要给予高度肯 定,并通过举办各种民俗文化节和民间文艺展演等方式予以传承和弘扬,促使其发展成为深圳文化事业的重要推进力量。 培育和发展现代社区文化 积极推动社区文化设施建设,健全和完善群众文化服务网络,丰富和提高居民文化生活质量,培育城中村居民的现 中国最大管理资源中心 中国最大管理资源中心 代社区文明观念。 根据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和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的原则,开展对城中村居民文化心理和文化需求的调查研究,有效利用社区文化广场等重要载体,通过实施“民心工程”,开展“深圳关爱行动”、“家园关怀”等活动,加强对“深圳精神”、家园意识和公民观念的宣传和教育,因势利导,引 导城中村的居民逐步融入城市现代文明生活和文化发展进程。 促进文化交流和融合 大力推进社区居委会和社区企业文化共建。 鼓励将社区图书馆等文化设施向所有公众免费开放,促进不同人群之间的文化交流,特别是要努力消除针对外来人口子女教育问题的事实上的歧视性安排,促进本地居民和外来人口子女共同学习生活和文化融合,在弘扬主旋律和保留本土优秀传统文化的基础上广泛吸纳外来有益文化,共同创造适应现代化、国际化要求的,以和谐、开放和创新为特质的深圳文化。 (五)引导城中村经济的多元化转型,加大对原村民的生活保障力度,促进城乡经 济统筹协调发展 引导城中村融入城市产业布局 加强对城中村改造的产业引导,围绕“产业第一,突出发展四大支柱产业,调整优化产业结构”的指导方针,按照城市产业统一布局和协调发展的要求,结合所在地区的城市 中国最大管理资源中心 中国最大管理资源中心 功能定位,深入挖掘可以依附的产业资源条件,引导城中村通过各种改造方式为周边的重要城市功能区提供配套服务,丰富城中村的产业构成,保障城中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促进其与城市产业体系的融合。 深化集体股份合作公司改造 在逐渐剥离其管理社会事务职能的基础上,通过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促进股份合作公司向独立自主运营的现代企业方向转变。 结合各城中村的特点,通过积极的财政扶持和技术支持,引导公司经营结构从单一的物业出租向多元化经营转变。 加大对原村民生活的保障力度 各区要加强对原村民就业意愿和能力的调查及信息公布,成立专门的机构,制定相应的扶持办法,通过创业补助、就业培训、公益性岗位推荐等多种方式帮助原村民进入城市劳动力市场;严格落实有关规定,将原村民纳入城市统一的社会福利保障体系,参与深圳市的医疗和养老保险,享受城市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并加大保障力度,按有关规定以国土基金及原农村集体的征地补偿款保证基本养老保险等原 村民的社会福利保障;同时应结合对违法建筑的查处加强城中村建筑的房屋产权登记管理,将村内出租屋完全纳入城市房屋租赁管理体系,使原村民的房租收入合法化并得到稳定的保障。 中国最大管理资源中心 中国最大管理资源中心 (六)完善法制秩序,加强行政管理,促进社区组织体系创新,把城中村改造成为现代化的城市社区 要加大财力和人力投入,根据加快建设国际化城市和宝安龙岗两区城市化进程的需要,深入调研和掌握城中村的有关情况和特点,并遵循和运用城市化和现代化的客观规律,把城中村改造成为现代化的城市社区。 一方面,积极探索加强和改善行政管理的有效途径和创新机制,努力将城中村 纳入城市管理的统一秩序;另一方面,积极引导城中村的组织体系创新,理顺村内组织的职能和关系,将城中村的组织体系逐步纳入城市社区建设的现代化进程中去,成为“和谐深圳”的有机组成部分。 加强治安管理,严厉查处违法经营行为 针对城中村人口混杂、地形复杂的特点,制订严格细致的治安管理规范和标准;公安派出所要依托社区基层组织,组织群众性业余防范队伍,从事设卡巡逻、看家护院、邻里相望、防范宣传、法律顾问等工作,努力使治安形势尽快好转。 公安、工商、城管等部门协同执法,积极鼓动群防群治,迅速遏止村内违法经营现象日益泛滥 的趋势;特别要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努力消除城中村内的安全生产管理死角。 中国最大管理资源中心 中国最大管理资源中心 理顺房地产权关系 以宝安龙岗两区城市化转地为契机,以城中村改造为突破口,优化土地和房产管理体制,理顺城中村的土地和房屋产权关系。 建立健全统一的城市土地管理体制。 在全面实现土地国有化的基础上,构建协调、统一、高效的城市土地储备和管理体制,确保土地资源的高效、合理利用。 加强对城中村建设行为的监管,遏制违法建设现象。 严格按照《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坚决查处违法建筑的决定》和《深圳经济特区处理历史遗留违法私房若干规定》、《深圳经 济特区处理历史遗留生产经营性违法建筑若干规定》以及《 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政府关于坚决查处违法建筑和违法用地的决定 》,加快推进违法建筑处理和产权确认工作。 促进社区组织体系创新 积极开展对城中村社区构成特征的调查研究,针对城中村的特点和主要矛盾,努力创新社区管理体制,理顺城中村地区的政府管理、居民自治、物业管理、外来人口管理等职能和组织体系,逐步将城中村改造为现代化的城市社区。 五、改造规划引导 (一)城中村改造的范围 中国最大管理资源中心 中国最大管理资源中心 各城中村的改造范围是我市城市化过程中依照有关规定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及继受单位保留 使用的非农建设用地的地域范围内的建成区域。 其具体界线由各区政府提出,根据需要经市国土主管部门审核用地权属后,报市查处违法建筑和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审查通过后,由市规划和国土主管部门落实。 特区内城中村改造范围的确定 特区内各区城中村改造范围的确定,应以市国土管理部门划定的由各集体股份合作公司保留使用的红线用地范围为依据,并可根据周边路网和用地规划情况作适当调整,调整增加的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原划红线用地面积的 10%,并且最大不超过 3000 平方米。 一般情况下,特区内各区在编制城中村改造专项规划时,规划范围 应该包括全部由该村集体股份合作公司保留使用的红线用地。 根据改造专项规划对特定城中村采取局部拆建的改造模式时,应优先将与城市规划存在严重冲突的地段、现状建筑空间和居住环境较差的地段纳入拆除重建的改造范围。 特区外城中村改造范围的确定 宝安龙岗两区应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处理历史遗留违法私房若干规定》、《深圳经济特区处理历史遗留生产经营性违法建筑若干规定》、《深圳市宝安龙岗两区城市化土地管理办 中国最大管理资源中心 中国最大管理资源中心 法》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各层次城市规划,在城市化土地转制后划定各集体股份合作公司保留使用的非农建设用地范围的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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