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住房建设规划(20xx-20xx)(doc)-区域规划(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利用存量土地 5 平方公里;用地总量中, 平方公里的住房用地应当用于建设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 政策性住房用地全部为新批用地,其中,经济适用房用地 平方公里,公共租赁房用地 平方公里。 部分商品住房用地出让时配套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用地,各类产业园区用地出让时由政府集中建设的配套公寓、宿舍用地,应纳入政策性住房用地供应总量。 第二十一条 住房用地供应分区指引 商品住房用地供应总量中,新批用地,特区内为 平方公里,宝安区为 平方公里,龙岗区为 平方公里;利用存量土地,特区内为 平方公里,宝安区为 平方公里,龙岗区为 平方公里。 政策性住房用地供应总量中,经济适用住房用地,特区内为 平方公里,特区外为 平方公里;公共租赁住房用地,特区内为 平方公里,特区外为 平方公里。 第二十二条 住房用地供应年度指引 规划期内,每一年度各类住房用地实际供应规模,应根据年度住房实际建设规模进行调整,提出相应的年度住房建设计划, 纳入近期建设规划年度实施计划。 年度指引如下: 2020 年,供应商品住房用地 平方公里(新批用地 平方公里,利用存量土地 平方公里);供应政策性住房用地 平方公里(经济适用房 平方公里,公共租赁住房 平方公里)。 2020 年,供应商品住房用地 平方公里(新批用地 平方公里,利用存量土地 平方公里);供应政策性住房用地 平方公里(经济适用房 平方公里,公共租赁住房 平方公里)。 2020 年,供应商品住房用地 平方公里(新批用地 平方公里, 利用存量土地 1 平方公里);供应政策性住房用地 平方公里(经济适用房 平方公里,公共租赁住房 平方公里)。 2020 年,供应商品住房用地 平方公里(新批用地 平方公里,利用存量土地 平方公里);供应政策性住房用地 平方公里(经济适用房 平方公里,公共租赁住房 平方公里)。 中国最大的管 理 资料下载中心 (收集 \整理 . 大量免 费资源共享 ) 第 4 页 共 7 页 2020 年,供应商品住房用地 平方公里(新批用地 平方公里,利用存量土地 平方公里);供应政策性住房用地 平方公里(经济适用房 平方公里,公共租赁住房 平方公里)。 第五章 住房发展政策与措施 第二十三条 加强住房发展的战略研究与法制建设 为促进我市未来住房建设与房地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规划期内,应开展全市住房发展的重大战略和策略研究;继续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建立并完善面向广大低收入群体的住房保障机制;进一步加强法制建设,建立较为完善的住房与房地产业发展法制体系。 第二十四条 保证住房用地供应,调整住房供应结构 规划期内,适度增加住房用地供应规模,进一步调整住房供应结构。 凡新审批、新开工的各类住房(含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 90 平方米以下的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 70%以上;年度土地供应要优先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政策性住房建设,其年度供应量不得低于住房用地供应总量的 70%。 第二十五条 加大闲置土地处理力度,积极促进存量土地利用 规划期内,依据闲置土地处置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造成土地闲置的不同原因,通过制定合理的闲置土地处置方案,以及依法征收土地闲置费、依法收回土地等各类办法,加大对各类闲置土地的处理力度。 妥善处理宝安、龙岗两区城市化过程中涉及的土地遗留问题,加大各类问题楼盘的处理力度,积极盘活各类存量房地产。 第二十六条 适当提高住房建设开发强度,实施高效、集约的住房用地供应政策 规划期内,在符合规划控制原则和相关规范要求的前提下,适当提高住房开发强度;停止别墅类。深圳市住房建设规划(20xx-20xx)(doc)-区域规划(编辑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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