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商业地产安全管理制度汇编(35页)-地产制度(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内存在的安全隐患,无法及时解决的,须提出解决方案书面上报酒店总部; 7) 组建义务消防队,消防安全管理人担任队长,义务消防队员不应少于员工数量 40%; 8) 制定和实施年度安全宣传、培训和演练工作计划,形成书面记录,存档备查。 9)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建立设施设备台账,定期组织检查、维修,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检查、维修和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 备查; 10) 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道畅通,确保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11) 实施每日防火巡查,建立检查记录,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12) 开业前,应在于与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制定开业安保方案,报酒店总部审批后审。 开业前须组织应急预案演练和消防实战演练,做好演练书面记录,并及时归档。 13) 明晰与酒店承包方的安全管理界面和安全管理责任,并在承包合同中明确;负责与酒店经营承包方签订装修期间和经营期间安全管理责任; 14) 按照本制度规定投保。 15) 管辖范围内发生安全事故、存在安全隐患时,应立即采取补救和防范 措施,并及时上报; 16) 负责做好汛期、风暴等突发恶劣天气的预警及提示工作。 17)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及冷焰火。 商管系统 商管总部 商管总部安全职责 对本系统安全监督、检查和管理负全责 1) 监督各地商管(物业)公司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情况; 2) 所管辖物业投入使用(开业、入伙、交付使用等)前装修的安全监督、检查和管理; 3) 监督各地商管公司在大商业等持有物业试营业日前取得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监督各地商管公司在试营业日前至少 45天取得丙装装修装饰材料防火等级检测合格证明; 4) 在大商业等持有物业 试营业日前至少 4 天提交是否具备消防必备条件的检查报告; 5) 对开业庆典活动安保方案的审批和实施负全责; 6) 所管辖物业投入使用(开业、入伙、交付等)后营运阶段的安全; 7) 对集团办公区、商管系统总部及各地商管(物业)公司办公区(含员工宿舍区)进行安全监督和管控; 8) 在租赁和物业管理合同中明确商户、业主的安全管理界面和责任范围。 9) 审核各地商管(物业)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大型活动安保方案,并监督执行情况; 10)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集团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商管系统安全管控标准; 11) 与各地商管(物业)公司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并监 督执行情况; 12) 制定和实施安全监督检查计划(每个投入使用后的项目每年检查次数 ≥ 2 次),对检查结果负责; 13) 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对管辖范围内存在的安全隐患,无法及时解决的,须与项目中心进行协调,提出解决方案书面上报集团;对存在重大、特别重大安全隐患的项目,有权书面向集团建议延期开业或停业整改; 14) 参与安全事件的调查处理,并监督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 15) 对各地商管(物业)公司进行安全管理考核和处罚; 16) 制定安全宣传、培训和演练计划,并监督实施; 17) 监督本系统项目按照本制度规定投保。 各 地商管公司 各地商管公司安全职责 对本公司安全管理负全责: 1) 对所管辖物业投入使用(开业、入伙、交付等)前装修的安全监督、检查和管理; 2) 大商业等持有物业试营业日前取得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监督各地商管公司在试营业日前至少 45 天取得丙装装修装饰材料防火等级检测合格证明。 在大商业等持有物业试营业日前至少 10 天提交消防必备条件检查报告; 3) 对开业庆典活动安保方案及现场实施负全责; 4) 所管辖物业投入使用(开业、入伙、交付等)后营运阶段的安全; 5) 各地商管(物业)公司办公区(含员工宿舍区、员工餐 厅)的安全; 6) 在租赁和物业管理合同中明确商户、业主的安全管理界面和责任范围; 7) 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大型活动安保方案,上报集团总部审批后执行; 8) 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安全管理组织架构,明确各部门、各岗位安全职责,落实安全责任制;配置齐全劳动保护用品。 各地商管(物业)公司总经理须确定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9) 制定和实施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建立消防安全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明显防火、疏散提示、指示标志; 10) 制定和实施安全管理检查计划,对检查结果负责;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采 取防范措施,并完成整改;对管辖范围内存在的安全隐患,无法及时解决的,须提出解决方案书面上报商管总部; 11) 组建义务消防队,消防安全管理人担任队长,义务消防人员不应少于员工数量的 40%; 12) 制定和实施年度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和演练工作计划,形成书面记录,存档备查; 13)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建立设施设备台账,定期组织检查、维修、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检查、维修和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14) 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道畅通,确保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15) 实施每日防火巡查,建立检查记录,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16) 开业前,应在于与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制定开业安保方案,报酒店总部审批后审。 开业前须组织应急预案演练和消防实战演练,做好演练书面记录,并及时归档。 17) 与商户签订装修期间和营业期间安全管理责任书; 18) 按照本制度规定投保; 19) 管辖范围内发生安全事故、存在安全隐患时,应立即采取补救和防范措施,并及时上报; 20) 负责做好汛期、风暴等突发恶劣天气的预警及提示工作。 21)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及冷焰火。 百货、院线、大歌星、演艺、文化旅游公司系统总部 百货、院线、大歌星、 演艺、文化旅游公司系统总部安全职责 对本系统安全监督、检查和管理负全责: 1) 对本系统项目设计、建设、开业筹备阶段的安全进行监督和管控; 2) 对本系统项目营运阶段的安全监督、检查和管理; 3) 在本系统项目试营业日前,监督本系统所属各地公司在试营业日前取得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并监督本系统所属公司在试营业日前至少 45 天取得装修装饰材料防火等级检测合格证明;在试营业日前至少 4 天提交消防必备条件检查报告; 4) 对系统总部办公区、所属各公司办公区(含员工宿舍)的安全进行监督和管理; 5) 审核所属各公司安全管 理制度、应急预案、大型活动安保方案,并监督执行情况。 6)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集团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本系统安全管控标准; 7) 与所属各地公司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并监督执行情况; 8) 制定和实施安全监督检查计划(每个投入使用后的项目每年检查次数 ≥ 2 次),对检查结果负责; 9) 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对管辖范围内存在的安全隐患,无法及时解决的,须与项目中心进行协调,提出解决方案书面上报集团;对存在重大、特别重大安全隐患的项目,有权书面向集团建议延期开业或停业整改; 10) 参与安全事件的调查处理,并监督落实防范和整 改措施; 11) 对所属各地公司进行安全管理考核和处罚; 12) 制定安全宣传、培训和演练计划,并监督实施; 13) 监督本系统项目按照本制度规定投保。 各地百货、影城、大歌星、演艺、文化旅游(长白山)管理公司 各地百货、影城、大歌星、演艺、文化旅游(长白山)管理公司安全职责 对各地百货、影城、大歌星、演艺、文化旅游(长白山)管理公司对本公司安全管理负全责: 1) 对开业筹备阶段进行安全管控,在试营业日前取得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并监督本系统所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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