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园地下室、塔楼主体工程施工补充合同(70页)-工程综合(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或预拌砼供货合同或协议书原件、复印件(须监理工程师签认并加盖监理公司章) 三十五 .工程开工后,乙方为甲方提供人货车一辆及相应的司机一名,供甲方和项目总监使用,直至工程竣工入伙。 该车在使用期间所发生的司机工资、运行和维护费以及其它相关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五章 工程造价 一、执行文件: 本工程建筑 部分按《深圳市建筑工程综合价格( 2020 年修订)》及配套费用定额,安装部分采用《深圳市安装工程综合价格( 1998)》及配套费用定额,缺项部分套用相似或相近定额项目。 二、取费标准: 土建按深圳市二类工程类别总价下浮 18%计取,安装按深圳市二类工程类别总价下浮 18%计取。 材料价格、机械台班价格按施工期的平均信息价执行,但以下材料除外: ( 1) 钢材按开工到结构封顶期间的平均信息价计算,参与总价下浮。 ( 2) 结构部分商品砼按开工至结构封顶期间的平均信息价下浮 12%(商品砼运距按 5公里计算)后计入综合价,但不参与总价下浮。 ( 3) 建 筑部分商品砼(如地面找平等)按结构封顶后至工程竣工期间的平均信息价下浮 12%(商品砼运距按 5 公里计算)后计入综合价,但不参与总价下浮。 乙方采购材料无信息价的以甲方核实认定价格为准,不参与总价下浮。 若乙方按本补充合同条款之约定在合同工期内保质保量地完成合同内容,则甲方同意在工程结算时按结算造价的 1%给予奖励。 三、工程承包价的确定: 乙方在收到图纸后一个月内报送土建及安装部分施工图预算(含钢筋抽量表)电子文档和计算底稿。 土建预算分地下室、裙房和架空层、塔楼20 层以下的结构部分、塔楼 20 层以上结构部分、垂直 运输和超高补贴、建筑部分六个部分分别报送。 甲方在收到乙方报送的施工图预算后三个月内核对完,核对完的预算即为本补充合同的正式合同价,进度款按此合同价分期支付,预算未核对完甲方不支付工程款。 工程包干部分: ( 1) 除设计变更及签证外,承包价以甲乙双方核对后预算工程量及定额项目为准,结算除本章第二条规定允许调整的均不作调整。 ( 2) 签订合同之日的深圳市计费及计价文件。 (取费标准按本章第二条中规定执行) ( 3) 乙方在签订本补充合同前已清楚并考虑工地周围环境、交通道路、现场地质资料、周围地下管网、现场条件、承包范围、施工图纸、施工组织 设计,并已考虑施工技术措施、安全维护、文明工地施工措施等因素。 ( 4) 甲乙双方在确定取费标准和各种奖励时,另外以人民币 100 万元包干考虑施工组织中(含设计变更及增加工程引起施工组织方案调整)的下列费用:施工单位临时设施费、在现场为监理机构和甲方项目部提供 150 平方米的办公用房,施工作业区范围内售楼安全通道, 5 层悬挑架下防重物坠落伤人的水平安全遮板,施工技术要求(详见第八章)涉及的费用、(施工场地下及甲方销售的需要引起)临建搬迁及所产生的建筑垃圾的清理外运、场地平整、各类机械设备的场外往返运输及一次安拆及路基铺垫及 轨道铺设及基础费用、桩基空孔清理及回填、桩顶设计标高以上砼浮浆凿除、材料二次搬运费、施工临时道路的铺设及修复、场外租地及交通费、合同工期内赶工引起的各种材料设备的损耗及增加(含周转材料等)、其他保证合同工期措施费、固定钢筋用的马凳筋和铁垫件、钢筋机械连接方式的套筒、固定预埋件的支架、后浇带收口网、各种施工缝、各类固定模板用对拉螺杆制安及拆除、螺杆孔的填补及防水、管道孔的填补及防水、金属构件与墙体连接填补及防水、套管塞缝、弱电预埋穿铁丝费用、管线暗埋的开槽刨沟、成品保护、工地保安、独立安全水平档板、停水停电措 施(含自备发电机台班停置费)、硬地法施工、施工场地清理及施工垃圾外运(含倾倒、堆放、处理等)、基坑及场地降排水、施工噪音环保措施、施工工地环卫费、防洪防台风措施费、维持交通增加费、特殊工程技术培 训费、余泥余渣倾倒堆放费、上市政道路行使增加费、所有材料设备(含三方订货或甲供)的检验费、不可预见费及风险包干费、其他文明工地措施、以及其他施工技术措施等等发生的所有费用,其中施工场地清理及施工垃圾外运(含倾倒、堆放、处理等)费用按人民币 20 万元计。 ( 5) 本工程主体结构部分采用泵送商品砼,商品砼由乙方负责供货。 ( 6) 土方开挖 按实际施工方法套用定额,回填按夯填计算,如需外运土方或从外运入土方,运距均按 15KM 包干计算,不计倒土或取土费。 可调整部分: ( 1) 材料调差 ( 2) 现场签证 四、现场签证(含设计变更签证、增加工程签证等) 现场签证的取费标准:除按三类工程下浮 15%、材料价格按施工当月信息价(跨月施工则按实际施工期的平均信息价)执行外,其余参照本章其它条款执行。 甲方增加工程量,或者对工程进行变更,如乙方认为按甲方要求完成签证工程的施工,将引致合同造价外的金额而要求补偿时,应在接到甲方联系单或设计变更单 15 日内将签证单(附相对应联系单 或设计变更单、详细预算及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监理及甲方,逾期视为乙方放弃补偿要求。 所有联系单在施工前须得到甲方成本人员和项目经理的确认,否则不作为计价的依据。 甲方一般应在签证工程施工完成后 30 日内将签证签认完毕,签证在结算时不予调整。 乙方在上报进度款申请时,应将上月已签认的签证(含相关资料),一起上报,签证工程款随进度款一起支付给乙方(支付比例同工程进度款支付方式),逾期上报或未上报甲方的,视为乙方放弃该项签证权益,结算时不再计入。 签证造价确认套用本补充合同有关规定,包括取费标准、施工组织措施费等,全 部项目按定额项目套用,缺项部分套用相似或相近定额项 目计算;乙供材料设备价格按甲方认质认价或当月信息价计算,工程量以甲方认可量为准。 甲方提出的对已完成的分项工程进行变更,乙方应在施工前将施工方案报甲方确认;对于有可能被重复利用的材料设备,乙方应小心保护,属乙方拆除时未采取保护措施或拆除后保护不当的,由乙方负责。 办理签证时,乙方应提供经甲方确认的有关方案或数据原件,签证原件一式陆份,甲方、乙方、监理三方各执两份。 现场签证统一使用朗钜地产制定的现场经济签证单格式,此单须由乙方填写,甲方及监理经办人审核工程量 和单价,经总监、甲方项目经理审定后方为有效;违反本要求的签证为无效签证。 为避免签证出现混乱、重复结算,乙方在办理签证时必须明确每份签证的具体原因、施工部位、施工时间、签证的编号等,否则不予办理。 甲方代付款、违约金、罚款等应扣款项,由甲方书面通知抄送乙方,从当期进度款中扣回。 五、按国家规定由乙方缴纳的各种税收及其他费用已包含在本工程造价内,由乙方向税收主管部门交纳。 六、其它事项按工程造价计算规定执行。 七、工程分包: : ( 1) 乙方负责对三方施工合同进行总承包管理并提供总承包配合,甲方支付该 工程合同价(不含设备费)的 1%作为乙方总包管理费(已含税金)。 ( 2) 在施工过程中,乙方负责提供总承包配合,如提供水、电、施工机械设备、垂直运输交通、脚手架、打洞、堵洞等方面的服务,甲方支付该工程合同价(不含设备费)的 %作为乙方总包配合费(已含税金)。 ( 3) 在乙方计取上述( 1)( 2)费用后,乙方不再向甲方或分包商收取其他任何总包管理及配合费用。 :乙方负责提供总承包配合,甲方按以下比例支付乙方总包 配合费(含税金),乙方不再向甲方或分包商收取其他任何总包管理及配合费用。 总承包配合内容同上述第 1 条第 ( 2)条款。 ( 1) 停车场管理系统:按工程合同价(设备费除外)的 2%计。 ( 2) 销售样板房及接待间装修、室外绿化及园林建筑,按工程合同价(设备费除外)的 1%计。 3.若三方施工合同或甲方分包工程中任一项目在乙方初验完成后进场施工,则甲方不支付任何总包管理费及配合费用。 算,支付时间为工程结算完毕后一并支付。 八、材料、设备: 甲方供货材料: ( 1) 甲供材料设备,甲方支付该合同造价(材料用量按定额计算)的%作为乙方的保管费、卸车费、场地运输费用。 ( 已含税金) ( 2) 甲供材料、设备在结算时,按实际采购价与材料设备(或类似材料、设备)采购期的加权平均信息价二者取低值作为进入二号标书的材料设备单价的结算依据。 但超出定额规定损耗范围以外的甲乙双方同意按实际采购价作为乙方退还甲方超领部分材料设备款的计算依据。 三方订货合同: ( 1) 三方订货材料和设备,在计算完一号和二号标书后扣除材料款,发票由供货商直接提供给甲方,结算时不计税金。 ( 2) 三方订货合同,甲方支付该合同造价(材料用量按定额计算)的%作为乙方采购保管费、卸车费、场地运输费用,(已含税金)乙方不再向甲方收取其他任 何费用。 对甲供以外无信息价而需甲方认质认价的其它材料(设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如因价格或质量等方面的分歧甲、乙双方未能在七天内达成共识时,甲方有权以“三方订货合同”的方式供应此部分的材料(设备)。 有关材料(设备)使用、验收、计价等均按本合同的约定执行。 九、结算编制、审核原则: 实行变更、签证(已施工完成)进行月结制度,变更按结构变更、建筑变更进行。 乙方按以上规定必须在每月 5 日前提交上月 25 日前签发的变更、签证的结算书。 结算书必须按深圳市的预(结)算规定进行编制,必须采用预算软件进行编制。 变更、签证结算必须按变更、签证号码进行分项,不得进行不同号码(有互相联系的号码除外)工程量汇总。 同时,乙方还必须提供分项工程量的计算底稿给甲方。 对于结构变更、建筑变更、签证、水、电、风各专业应分别编制结算书。 乙方在工程竣工后 60 天内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甲方自签收之日起 90 天内(含乙方与甲方的核对时间)将结算审核完毕双方办理签字手续。 (重点 ) 乙方配合甲方在工程竣工后 70 天内完成“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的《工程造价三算核准表》。 (重点 ) 工程竣工结算书必须按深圳市的预(结)算规定及 合同要求进行编制,采用预算软件进行编制。 同时也必须提供工程量计算底稿、完整的变更签证等相关的结算资料。 结算造价主要分六个部分: 本补充合同预算造价部分; 本补充合同施工范围以外增加或减少工程造价; 本补充合同未施工部分; 修改变更、签证增减工程造价; 材料、设备调差; 其它部分(总包管理费、分包管理费、超领部分材料设备费等)。 十、乙方违反以上条款的约定,乙方每次向甲方交纳 1000 元的违约金。 (重点 ) 第六章 工程款的支付 一、乙方垫资完成至塔楼的第 20 层顶板。 该部分的进度款按以下方式返还: ( 1) 在完 成塔楼 20层顶板后 支付 300 万元 ( 2) 在 完成塔楼 20层 后 第 1个月内 支付该部分进度款总额的 10%; ( 3) 在 完成塔楼 20层后第 2个月 至第 6个月每月分别支付(该部分进度款总额的 70%300) /5; ( 1) 第七个月支付至该部分进度款总额的 90%; 二、乙方完成塔楼 20层顶板至竣工验收期间的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法为: ( 1) 甲方按当月完成工作量的 70%付款; ( 2) 工程进度款 =(按合同预算本期完成的造价 177。 上月已审定签证)*70%应扣款 甲方支付的奖金。 三、乙方移交全部竣工资料(含内墙砌体材料与商品砼发票)经档案馆验收合格,并填写《 工程质量保修书》以后,甲方支付至合同造价的 82%。 四、工程结算完毕后支付到结算价的 95%。 (重点 ) 五、余 5%作为质量保证金,保修期一年后且监理单位和甲方对工程质量无异议时支付。 (重点 ) 六、建筑物垂直运输费和建筑物超高增加费的支付方式为: ( 1) 该部分总价的 30%纳入本章第一条的垫资款中; ( 2) 余 70%按塔楼 20层竖向结构开始施工到竣工验收平均分摊进每月完成的工作量,该部分的款项支付按照本章第二条的支付方法进行。 七、进度款与质量挂钩,报送工程进度报表时附《分部分项工程及关键工序质量验收单》,若所报工程量达不到验 收规范要求,甲方有权暂缓支付该部分工程款。 (重点 ) 八、本工程进度款只能用于本工程。 九、工程款支付时乙方应提供正式税务发票,否则甲方有权不支付工程款。 (重 点 ) 十、乙方所有的工程垫资款,若甲方未按上述付款时间支付,超过 30 天以上的,乙方有权停工,甲方除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息支付滞纳金,同时应承担乙方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七章 工期管理 一、控制工期时间表及奖惩办法(甲、乙双方在确定本控制时间时已充分考虑下雨、台风、停水、停电、节假日等因素在内): 序 号 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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