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达建筑科技公司商标管理制度doc-销售管理(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第十二条 公司知识产权部应根据公司的经营战略,做好商标国际注册计划并报公司批准。 计 划同意后按照国际注册的规则办理国外商标注册。 第十三条 公司因经营需要变更注册人名义、地址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注册事项的,应由公司知识产权部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内向国家商标局提出变更注册申请。 第十四条 商标的转让与受让 (一 ) 公司知识产权部应对商标进行分类管理,定期进行商标使用宣传,对公司不使用的商标可向公司提出转让建议,经批准后实施商标转让。 (二 ) 公司在进行兼并、合并时,应对被兼并、合并企业的商标进行管理,可能需要使用的办理商标受让手续。 (三 ) 因经营需要受让他人注册商标的,由求 购分公司向公司提出申请,在对求购注册商标的使用价值进行充分的论证后,可以受让注册商标。 受让费用应由分公司与商标所有权人协商后报公司批准。 (四 ) 受让商标必须审核转让人持有该商标权利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并确认该商标权利人没有因第三人发生商标权利纠纷和质押,才办理受让手续。 (五 ) 商标转让、受让必须由知识产权部负责实施,并严格遵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要求办理手续,避免不当转让、受让造成损失。 第十五条 商标注册有效时间即将届满时,由公司知识产权部提前至少六个月向国家商标局办理续展手续。 第 十六条 商标的信息处理 (一 ) 公司知识产权部必须经常与政府商标管理部门和相关协会保持联系,接受专业指导,掌握商标政策法规,了解商标信息,提高商标管理水平。 (二 ) 定期与商标代理机构联系,查阅《商标公告》,及时发现与公司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申请并采取相应措施。 (三 ) 知识产权部通过公司的内部刊物、电子网络等方式适时公布相关的商标信息。 第五章 商标在经营活动中的管理 第十七条 商标使用要求 (一 ) 注册商标使用要求 “R”。 如需在未注册类的商品上使用,则应当另行提出注册申请,标记方法同未注册商标。 、图形或其组合为准,不得随意改变。 若改变文字、图形或其组合应当另行提出注册申请,标记方法同未注册商标。 (二 ) 未注册商标 由于商标注册时间需十八个月左右,在此期间若需使用该正在注册商标,必须在商标上标记 “TM”。 第十八条 商标使用的条件 (一 ) 湖北晶达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是注册商标的所有人,公司及下属各部门、非法人资格各分公司 是注册商标的当然使用人。 (二 ) 湖北晶达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下属具有法人资格的各分公司需要使用注册商标时由知识产权部会同相关部门对分公司进行审核,确认商标使用资格后与公司签定商标许可使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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