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篇 新版员工离职(工)申请内容摘要:

第四篇 新版员工离职(工)申请 员工离职(工)申请书(一)兹因 不能在本厂服务,申请辞职,恳请赐准。 谨呈 工友离工应分别经副厂长核准,职员离职应经厂长核准,如另需觅人迁补工作,请随附任用申请单。 申请人 (签章)年 月 日各级主管签注:1、 是否照准。 2、 实际离职(工)日期。 3、 其他意见:12副厂长厂 长人事科应查核上项批示,有无不合本厂规定之处,如有,应向副厂长、厂长提出更正。 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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