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图管理细则(doc12)-工程标准(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召集参加图纸会审的我方人员,准时参加业主或监理组织的图纸会审。 并应携带不少于两份施工图及 自 审形成的书面记录。 B 类项目由 项目 总工或 技术负责人应配合项目 负责人 召集参加图纸会审的我方人员,准时参加业主或监理组织的图纸会审。 并应携带不少于两份施工图及预审形成的书面记录。 图纸会审一般由业主或 监理主持,我方以项目 总工或 技术负责人为主,向设计或业主提请解答或协商。 我方其他参加会审的人员不宜直接与设计或业主提问,需要时可通过项目 总工或 技术负责人提出。 图纸会审应重点解决以下问题: ( 1) 、施工图表达的内容齐全,配套的院标均已提供; ( 2) 、设计、绘制满足现行国家规范、标准、规程要求; ( 3) 、地基基础处理与地质勘探资料相符,满足建筑物安全要求; ( 4) 、所有定型、定位尺寸齐全、一致; ( 5) 、各专业之间 衔接 ; ( 6) 、组成构件的材料明确、一致; ( 7) 、实施所采用的施工方法能满足工程质量 、施工安全。 会审记录应采用国家、地方规定以及业主、监理要求的表式,无规5 定时按照当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发布的规定表式。 我方应有不少于两个人记录,一般为项目 总工或 技术负责人、项目资料员。 项目 总工或 技术负责人应即时整理会审记录,并宜及时办理会签手续。 与会单位签章应不迟于 48小时办理完成。 当未能办理会签手续时,应不迟于 48小时内与签章一并办理。 会审记录应根据施工图编号进行整理,条理应清晰,文字含义应避免多义性,并尽可能用图、表的形式予以明确、清晰的表达。 凡图纸会审时未能及时解答的问题,应确保已有明确的答复时间。 项目 总工或 技术负责人应对未解答的问题予以追踪,并在施工日记上记录相关的过程。 设计变更 的管理 与发放 ( 1)设计变更 由公司派驻负责项目施工管理的项目部项目总工或分公司项目技术责 人 负责。 ( 2) 项目总工或项目技术责 人接到变更时, 应对其进行审核,确保本变更与相关后续项目实施无矛盾,并评估变更对项目实施的 不良 影响程度。 确认接收变更后, 否则 应根据影响程度采用拒收或以书面形式提出我方意见 协商解决。 ( 3) 项目资料员在收到项目 总工、 技术负责人转交的变更,首先应确认变更是原件;签字、签章齐全;内容清晰。 不符合要求的可以拒收,符合要求的 按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 签署 要求, 于 24小时内按专业 发放 ,并填写设计变更收发台帐 ( 见表 4)。 ( 1) 专业项目技术负责人接到变更后 应 负责组织 修改相应的项目实施规划、作业指导书,并报批后组织实施 , 项目总工或项目技术责 人负责指导、监督变更实施,确保不得擅自修改设计变更。 ( 2) 我方 提出的变更 、协商、洽谈 申请,应在发现问题 24小时内, 报由 项目 总工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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