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对建筑、装饰市场管理,对建筑队伍管理(doc28)-工程综合(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迁有关标准的通知》 中国最大的管理资源中心 第 12 页 共 29 页 四、办理拆迁许可证应审查材料 (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即计划立项文件,在有效期内或已接转至有效期。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附件。 在有效期内或已接转至有效期。 如分期实施,应在附图(拆迁范围内)、附件(规划用地意见)中表明。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在有效期内或已接转至有效期。 (四)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应 说明拆迁工程的基本情况,拆除总建筑面积、总户数、住宅、非住宅各多少; 委托的拆迁单位、评估单位、拆除单位名称。 货币补偿总额和产权调换(安置)房屋总量;预计选择货币补偿与产权调换的比例;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的落实情况(是否足额、到位、监管)和拆迁安置房源的准备情况(是否充足、有证、适合)。 实施动迁的时间、步骤、措施。 制定拆除安全保障措施和拆迁现场扬尘污染、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其他特殊情况及处理措施。 (五)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 拆迁人应当和金融机构、市建委签订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监管协议,对 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 (六)产权调换和安置用房证明。 拆迁人提供的安置房屋应当产权明晰,无权利负担,并符合规划确定的配套要求和建筑质量、安全、技术标准。 安置房屋是已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的现房的,申请人应当提供权利人为自己的房屋所有权证。 安置房屋是已建成的商品房的,申请人应当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符合商品房登记发证条件 中国最大的管理资源中心 第 13 页 共 29 页 的证明;购买其他单位的房屋,还应提供经公证的房屋买卖合同。 (七)提交其他材料。 被拆迁房屋和产权调换(安置)房屋初步评估结果及公示情况。 拆迁调查摸底表、汇总表。 拆迁单位、 评估单位、拆除单位资质和委托协议。 拆迁单位、评估单位、拆除单位资质和委托协议。 拆迁评估抽签公证书。 签订房屋拆除安全责任书、拆迁工地扬尘控制管理协议。 五、收费项目及标准 (一)收费依据:济政发[ 1993] 39 号文件和鲁价费发[ 2020] 301 号文件。 (二)收费标准 拆迁管理费: 元 /m2 拆迁委托费:一次到位安置委托拆迁费 12 元 /m2,先行过渡安置,再行到位安置的增加 50%计收。 燃气供应许可证的办理 一、办理事项:燃气供应许可证的办理 二、执法主体:历城区建设委员会 承办处室:济 南市历城区公用事业管理办公室 三、办理依据: 《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第 15 条:经营燃气的企业必须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燃气经营活动。 第 17 条:燃气经营企业在规定的经营场所范围外或者单位为内部生产设立燃气供 中国最大的管理资源中心 第 14 页 共 29 页 应站点的,应当向燃气供应站点所在地县、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申领燃气供应许可证;其中,属于瓶组气化站的,应当向设区的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申领燃气供应许可证。 《济南市燃气管理条例》第 14 条:燃气经营单位、自供单位必须按下列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后,方可供气。 《济南市建设委员会 济南市市政公用局关于加强燃气行业属地管理的通知》 四、申报材料: 1、 燃气供应许可证办证申请; 2、 山东省燃气供应许可证申报表; 3、 企业法人代表和安全、技术负责人的职务、职称及聘书的复印件; 4、 有具备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资金、资产证明; 5、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事故应急抢修预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燃气工程技术人员配备情况;企业章程;服务规范; 工商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五、办事程序: 向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文件和资料; 持燃气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同意意见书按有关规定向公安消防、劳动部门申 领《消防安全许可证》、《气瓶充装注册登记证》; 持《消防安全许可证》、《气瓶充装注册登记证》到燃气行政主管部门申领《燃气自供许可证》; 申请经营燃气的单位持《燃气供应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领营业执照。 中国最大的管理资源中心 第 15 页 共 29 页 六、办理时限: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在接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初审 一、办理事项 :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初审。 二、执法主体:济南市市政公用事业局 承办处室:济南市历城区公用事业管理办公室 三、办理依据: 《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第 15 条:经营燃气的企业必须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燃气经营活动。 第 17 条:燃气经营企业在规定的经营场所范围外或者单位为内部生产设立燃气供应站点的,应当向燃气供应站点所在地县、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申领燃气供应许可证;其中,属于瓶组气化站的,应当向设区的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申领燃气供应许可证。 《济南市燃气管理条例》第 14 条:燃气经营单位、自供单位必须按下列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后,方可供气。 《济南市建设委员会济南市市政公用局关于加强燃气行业属地管理的通知》 四、申报材料: 燃气经营许可证办证申请; 山东省燃气经营许可证申报表; 企业法人代表和安全、技术负责人的职务、职称及聘书的复印件; 有具备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资金、资产证明; 中国最大的管理资源中心 第 16 页 共 29 页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事故应急抢修预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燃气工程技术人员配备情况;企业章程;服务规范; 工商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五、办事程序: 向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文件和资料; 持燃气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同意意见书按有关规定向公安消防、劳动部门申领《消防安全许可证》、《气瓶充装注册登记证》; 持《消防安全许可证》、《气瓶充装注册登记证》到燃气行政主管 部门申领《燃气经营许可证》; 申请经营燃气的单位持《燃气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领营业执照。 六、办理时限: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在接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牌匾设置许可证审批 一、办理事项:牌匾设置许可证 二、执法主体:历城区建设委员会 承办科室:历城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城管科 三、办理依据: 《济南市城市市容管理条例》(第 5条规定:产权所有人和使用人应当保持其建(构)筑物牌匾外形完好。 ) 济建管字 [2020]2 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的通知》牌匾的设 置应按照《牌匾设置技术标准》的要求,由区建设局审批,报市建委备案。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对建筑、装饰市场管理,对建筑队伍管理(doc28)-工程综合(编辑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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