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消防控制室规范化管理标准手册(20页)-工程制度(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管部门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 二、消防设施应具有系统竣工图、设备技术资料、使用说明书、调试开通报告、竣工报告、竣工验收情况 表等有关资料,建立技术档案; 三、消防控制室应建立系统的使用操作规程,明确值班人员职责,并做好系统的运行记录,发现故障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和有关部门进行维修保养,确保系统的完好有效; 四、 应做好建筑消防设施的检查维护保养记录; 五、建筑消防设施投入使用后即应保证其处于连续正常运行或准工作状态,不得擅自断电停运或长期带故障工作; 六、应建立建筑消防设施故障报告和故障消除的管理制度。 发生故障,应当及时组织修复,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 七、 建筑消防设施检查分为巡查、月度检查、年度检测三种方式; 八、建筑消防设施巡 查可由归口管理消防设施的部门实施,也可以按照工作、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将巡查的职责落实到相关工作岗位,并应明确各类建筑消防设施巡查部位和内容,填写《建筑消防设施巡查记录》;依照有关规定每日进行防火巡查的单位和设有电子巡更系统的单位,应将建筑消防设施巡查部位 纳入其中,其它单位建筑消防设施巡查应当每周至少一次;建筑消防设施电源开关、管道阀门,均应指示正常运行位置,并标识开、关的状态;对需要保持常开或常闭状态的阀门,应当采取铅封、标识等限位措施; 九、建筑消防设施的月度检查应当每月至少一次,并填写《建筑消防设施 月度检查记录》。 单位不具备检查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检测仪器设备的,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依照有关技术标准进行检查; 十、建筑消防设施每年应 委托具备消防检测中介服务资格的单位依照有关技术标准 进行全面检测,出具《建筑消防设施年度检测报告》,检测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并报送主管公安消防机构备查; 十一、 从事建筑消防设施月度检查和年度检测的技术人员,应当经消防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十二、建筑 自动消防设施经年度检测合格后应报属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并将年度检测报告存放在消防控制室; 十三、火灾报警系统投入运行 2 年后 ,其中点型感温、感烟探测器应每隔 3 年由专门清洗单位全部清洗一遍,清洗后应做响应阀值及其他必要功能试验,并建立相关情况记录,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严禁重新安装使用; 十四、消防设备、器材应根据使用场所的环境条件和产品的技术性能要求及时进行保养和更换;对易腐蚀生锈的消防设备、 管道、阀门应定期清洁、除锈、注润滑剂; 十五、检查发现建筑消防设施存在问题和故障的,实施检查的人员必须向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并填写《建筑消防设施故障处理记录》; 十六、对建筑消防设施存在的问题和故障,当场有 条件解决的应立即解决;当场没有条件解决的,应在 24 小时内解决;需要由供应商或者厂家解决,不影响系统正常工作的应在 10 个工作日内解决,影响系统正常工作的应在 5 个工作日内解决,恢复系统正常工作状态;故障排除后,应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认可,故障处理记录存档备查。 附录 1 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 单位名称: 时间: 火灾 报警 控制 器日 运行 情况 记录 时间 火灾报警控制 器 运 行 情 况 报警性质 消防联动控制器 运行情况 报警、故障部位、 原因及处理情况 值班人 签名 值班人 签名 值班人 签名 正常 故障 火警 误报 故障 报警 漏报 正常 故障 时 / 时 时 / 时 时 / 时 自动 手动 火灾报警控制器日检查情况记录 火灾报警控制器型号 自检 消音 复 位 主电源 备用 电源 检查人 故障及处理情况 交接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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