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新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办法doc10-公寓住宅(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主管部门应根据业主委员会的意见,组织 有关专业管理部门对存在的问题提出限期整改意见,逾期仍未整改完毕的,可提前终止原《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合同书》,并由业主委员会另聘物业公司接管该住宅小区的行业管理工作。 第三章 物业公司的条件和业务范围 第十六条 物业公司是从事小区物业管理及提供社区服务的经营单位。 第十七条 物业公司须具有建筑、市政、园林绿化、水电、财务等方面的初级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 注册资金不少于 50 万元。 物业公司所聘用的公共设施维护人员,必须是持有有关专业管理部门颁布的上岗证的维护人员。 第十八条 成立物业公司 ,必须报市建委批准,领取资格证书,到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第十九条 物业公司的业务范围: (一)履行《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合同书》,按本办法规定的维护管理的标准、内容、职权管理住宅小区,依法经营。 (二)保管好住宅小区综合验收档案资料,收取住宅小区维护管理费和有偿 此资料来自企业 服务费。 (三)对住宅小区内违章和违法行为,依据入住管理公约及本办法规定的职权进行处理,对须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及时移交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第二十条 物业公司应在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基础上,积极开展 社区有偿服务。 鼓励物业公司一业为主、多种经营,可享受国家对第三产业的优惠政策。 第二十一条 物业公司必须接受住宅小区内住户的监督,定期听取住户对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意见。 每年向住户公布住宅小区维护管理情况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的维护管理费的收支、积累情况。 第四章 维护管理费用的收取和使用 第二十二条 住宅小区维护管理,实行以区养区、收支平衡、略有积累的有偿服务原则。 向住户收取维护管理费和有偿服务费,由物业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具体方案,由区建设主管部门 审核后,报市物价管理部门批准。 第 二十三条 物业公司负责日常的维护管理费用。 楼宇外墙维修、道路修复、下水道清疏、公共设施更换等大宗项目的维修费用,可申请使用住宅小区管理统筹金或区城市维护费补贴,必要时可在住宅小区范围内通过集资解决。 第二十四条 利用公共场地经营及经营由建设单位提供的商业用房的收入,。广州市新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办法doc10-公寓住宅(编辑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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