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厦建筑地产集团区域公司总经理工作指引(细则规定)(doc)-地产综合(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指引 3 经理办公室拟定,提请总经理批准后由 成员企业 总经理办公室分送总经理办公会成员及列席成员。 第九条 总经理办公会由总经理负责召集并主持。 如总经理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责的,由总经理指定副总经理代为履行上述职责。 第十条 总经理办公会成员及列席成员应按会议通知的要求,由本人准时出席会议。 因故不能出席的办公 会成员,应向 成员企业 总经理办公室请假并在会议纪要上记录。 第十一条 总经理办公会文件根据会议讨论的议题,由相关负责的部门制作,会议文件应于会议召开前送达参加会议的有关人员。 第十二条 出席总经理办公会的人员应妥善保管会议文件,特殊情况下会议结束时可由 成员企业 有关部门收回会议文件,在会议有关内容对外正式披露前,参加会议的总经理办公会成员和列席人员对会议文件和会议审议的全部内容负有保密的责任和义务。 第二节 总经理办公会议事程序 第十三条 总经理办公会对 成员企业 日常经营管理的重大事项实行集体讨论,统一决策的议事机制,并根据责任及分工,对 办公会所决策的事项承担相关责任。 第十四条 总经理办公会召开时,首先由总经理或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议程,并根据会议议程主持议事。 总经理或会议主持人有权决定每一议题的议事时间,是否停止讨论、是否进行下一议题等。 总经理或会议主持人应当认真主持会议,充分听取到会的总经理办公会成员的意见,控制会议进程、节省时间,提高议事的效率和决策的科学性。 第十五条 总经理办公会根据会议议程,可以召集与会议议题有关的其他人员到会介绍有关情况或听取有关意见。 列席的人员不介入议事,不得影响会议进程、会议审议和决策。 第十六条 出席会议的总经理办公会成员在审议和决 定相关事项或议案时,应本着对 成员企业 认真负责的态度,对所议事项充分表达意见和建议,并对其本人的表态承担责任。 成员企业 总经理工作细则指引 4 第三节 总经理办公会会议记录 第十七条 总经理办公会会议应当有书面记录,由记录员负责。 会议记录应在当日或次日交办公会成员审阅并签字,并作为 成员企业 重要文件交 成员企业 总经理办公室按照 成员企业 重要档案保存。 出席会议的总经理办公会成员,有权要求在会议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作出说明性记载。 成员企业 总经理办公会会议记录,在 成员企业 存续期间,保存期不得少于十年。 第十八条 总经理办公会会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1. 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 和召集人姓名; 2. 出席总经理办公会的成员姓名、列席人员和记录人员姓名; 3. 会议议程; 4. 出席会议人员的发言要点; 5. 会议审议事项或议案的结果; 6. 其他应当在会议记录中说明和记载的事项。 第 四 章 总经理工作程序 第十九条 生产经营决策程序: 1. 总经理组织拟订 成员企业 的年度经营目标、全面预算管理指标和生产经营计划,报 董事会 /区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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