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竞争力报告(doc37)-其他行业报告(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标的国有企业,主要集中于竞争性领域,如一般工商业领域,其盈利目标和资产安全居首要地位,主要以股权多元化的公司制形式存在,应按照现代公司制企业要求去运作,我国现有的绝大多数国有企业将改为这类公司制企业。 这类企业一般要遵循《公司法》等私法。 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设专门部门(如竞争领域部)行使所有者职权,这类企业的多数可通过“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 国有控股公司 —— 具体国 有企业”三层运营体系进行管理。 应该说明的是,这两类企业的分类应该是动态的,服务社会目标的企业会由于环境变化而逐渐转为竞争领域中,成为服务经济效率目标。 而且,在未来国家不应该在竞争领域中设立新的国有企业,只能根据社会需要建立服务于社会目标的国有企业。 从我国的现阶段状况看,我国国有资产分三大类:一是资源性资产;二是行政事业单位占用的国有资产;三是经营性国有资产,这部分国有资产基本分布在企业,由企业占有与使用。 但现在没有根据国有资产的性质来分类监管,对于各种类型的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有一律强调利润回报和国有资产保 值增值的倾向,这不仅使得不同类型企业之间的业绩考核有失公平,而且激励一些企业利用国家垄断性资源与民争利、挤压消费者剩余,还有一些企业和事业单位利用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在市场上为本单位谋利益。 中国最大的管理资源中心 第 15 页 共 34 页 (二)国有经济布局调整与结构优化问题 总体上看,自从 1997年我国认识到现有的国有资本无法支撑庞大的国有经济盘子、提出要对国有经济进行战略性重组以来,国有经济布局调整与结构优化工作取得了巨大进展。 总体上国有企业数量在不断减少,劣势企业逐步退出市场,而国有资本开始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向具有竞 争优势的行业和未来可能形成主导产业的领域集中、向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集中、向国有企业的主业集中,国有资本的质量不断提高。 但是,国有经济战略性重组的基本任务并没有实现,在国有经济布局调整和结构优化方面还存在许多问题。 第一,国有经济布局的现状还不理想,这表现在行业分布面过宽,企业内部资源配置不合理,缺乏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企业历史遗留问题较多、负担过重等等方面。 从行业分布看,目前,中央三级以上企业在国民经济 20个门类中都有分布。 在国民经济 95 个大类行业中,中央三级以上企业涉足 86 个行业,行业分布面为 %。 中央企业在市场化程度高、竞争激烈的行业或领域分布的企业数量过多。 从企业内部资源配置看,国有企业主业趋同,业务交叉重叠;企业层级多,管理链条长;部分企业涉足领域过多,业务范围过宽,主业不突出。 重复分散、重复建设、重复投资、同业过度竞争的现象比较普遍。 从企业规模看,企业总体规模相对偏小,部分重点行业如机械装备、电子等缺少行业排头兵企业,还没有具有国家竞争力的大型国有企业集团。 从企业负担看,企业办社会职能、厂办大集体等 中国最大的管理资源中心 第 16 页 共 34 页 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尚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 部分企业关闭破产任务艰巨,人员多、包袱重、长期亏损、资不抵债,削弱了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活力,严重制约了企业整体素质和经济效益的提高,加大了国有经济布局与结构调整的难度。 第二,由于体制和制度方面的原因,即使在竞争性行业中还存在大量的市场进入壁垒和退出障碍,这总体上影响了生产要素的市场流动,不仅阻碍了非国有企业的发展,而且不利于劣势企业的退出和国有企业的战略性重组。 从市场进入方面看,体制方面的市场进入壁垒表型为所有制歧视的进入壁垒、地方保护的进入壁垒、行政性准入管制壁垒和部门行政性垄断的壁垒。 王梦奎主编:《改革攻坚 30 题》,中国 发展出版社, 2020,第 95~98页。 虽然 2020 年 2 月 24 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首次明确提出允许非公经济进入电力、电信、石油等行业和领域,但现实中由于投资管理体制、项目审批制度、地方保护和大型行业性垄断国有企业行政威慑力等各方面的原因,在很多领域非国有企业进入依然是壁垒重重。 从市场退出障碍看,由于国有企业的退出援助机制的不健全、历史包袱沉重、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和不愿放弃在某些领域具有的行政垄断资源等原因,国有企业在竞争性领域的合理退出依然困难重重。 结 果是虽然经过若干年的国有经济战略性重组,总体上国有企业开始向战略性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但在一般竞争性行业中还有相当数量的国有企业。 例如从中央国资委直属的国有企业看,在纺织业、服装及其他纤维制品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 中国最大的管理资源中心 第 17 页 共 34 页 学制品制造业( 2 家)、医药制造业、普通机械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土木工程建筑业等各个一般性竞争领域中,还存在 80多家企业,占中央国资委直属企业总数的将近一半。 第三,垄断性行业的改革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问题依然十分突出,垄断性行业是否以及如何推进国有经济的战略性重组的 问题一直悬而未决。 垄断性行业是我国国有经济最集中的领域,而且这种集中趋势还在不断加强。 可以认为,垄断性行业的改革问题已经成为国有企业改革的核心问题。 虽然国有企业集中的垄断性行业大多是具有一定的自然垄断性的行业,如电力、铁路、邮电、民航、电信、邮政、天然气等,但我国垄断性行业改革所有解决的问题主要是由于行政体制和行政权力造成的垄断。 现代信息技术发展已经在很大程度上使这些行业的竞争在技术上成为可能,经济理论的发展也大大弱化了通过管制来维持垄断的理由。 但是,长期的体制原因,这些垄断行业中的国有企业努力使自己的超 额垄断利益合法化。 虽然自 20 世纪 90 年代中期以来,电信、电力和民航等行业尝试政企分离、政资分开、业务分拆等方面的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现在问题依然严重。 一是垄断产业改革的广度和深度不够。 在广度上,垄断产业改革主要集中在电信、电力和民航等产业,而铁路、供水、供气及其他专营产业的改革相对滞后。 在深度上,竞争机制的引入主要停留在“分拆”原垄断企业,形成规范的市场准入制度的层面;二是监管体制改革滞后,政府职能亟待调整和转变,垄断产业改革的深层次体制矛盾依然存在;三是立法滞后,《反垄断法》千呼万唤一直没有 中国最大的管理资源中心 第 18 页 共 34 页 出台,难 以约束市场上各类主体的行为;四是垄断行业的大型企业改革步伐滞后,一方面很多领域一直对国内民营企业没有开放,另一方面大型垄断行业的国有企业一直在建立和完善现代公司治理结构;五是垄断性行业中的企业提供产品或服务的经营性和公益性的矛盾未能有效解决,政企合一体制下企业盈利目标和政府公共服务目标在垄断性行业企业中被混在一起,使得国有资产监管部门难以有效监管。 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影响到这些行业本身的改革,还使得人们对国有企业整体改革的成绩的认识产生分歧。 2020 年,中央所属国有企业获得良好的业绩 ——超过 4500 亿元的利润 ,但由于其中 2/3 来自于石油、电信等垄断性行业的 7 个特大企业,而这些特大企业的垄断地位主要不是在市场竞争中自然形成的,在很大程度上是由政府通过限制准入以及其他各种保护性措施(如通过手机的双向收费剥夺消费者剩余)而赋予的,因此有的学者认为,与其说 4500 亿元的利润是中央所属国有企业的“成绩”,还不如说这是中央所属国有企业固有体制问题的反映。 平新乔:《政府应当追求人民福利总和的极大化,而不再是国有经济或国有企业利润的极大化》, 2020 年 1 月 18 日。 从理论上说,市场经济条件下政 府的功能就是利用税收更好地为全体人民服务,而不应通过各种措施保证国有企业的垄断性利润。 政府应该将经营性国有资产更多地转化为公共服务资产,更好地实现为全体人民服务的目标。 而且随着垄断行业的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经营性国有资产日益庞大,这些企业将形成具有强大讨价还价能力的利益集团,政府监管难度会日益增大。 不仅如此,在政府的保护下,国有企业通过垄断获得巨额利润,其中一些国 中国最大的管理资源中心 第 19 页 共 34 页 有企业还被拿到国外上市,由国际资本分享国家垄断利润,这显然是非常值得认真研究的问题。 第四,多层次的、规范的产权交易市场还有待建立和完善。 国有经 济布局调整和结构优化需要借助市场机制来实现。 建立和形成多层次的产权交易平台,发展并规范各类产权交易形式,为各类企业产权流动提供多种可供选择的工具和渠道,是国有企业战略性重组、企业产权“流转顺畅”应有的外部条件。 但是,与成熟市场经济国家相比,中国还未建立起多层次、规范的产权交易市场。 另外,由于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调整,国有企业产权改革的推进,涉及的利益关系十分复杂,而且影响深远,需要确立合理的规则,依法推进。 但是,现在有关部门出台的《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等法规和条 例,法律级次较低,约束力不强,还缺少以《国有资产法》和《产权交易法》为核心的一整套法律法规体系。 只有在国有产权的进场交易、信息披露、资产评估、进场交易、公开竞价、市场监管等几个关键环节强化法律约束,才能规范国有资产流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使得国有产权合理规范有效流动。 第五,在国有经济战略性重组中,对于那些是关系到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行业和关键领域,还缺少严格的明确的界定。 这具体到处于不同行业的国有企业,需要明确其所担负的具体使命是一般性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还是有具体的某个或某些国家目标。 实际上,没有 企业使命的明确,也就没有企业的发展战略。 在国有经济布局调整和结构优化中,需要明确每个国有企业存在和设立的目的,使每个国有 中国最大的管理资源中心 第 20 页 共 34 页 企业知道自己在整个国有经济发展中的使命,知道自己存在的意义。 (三)国有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与核心竞争力的培育问题 近些年来,围绕着加快培育发展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大企业集团,我国国有大中型企业自主创新工作取得了明显的进展,国有大中型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提高,企业正在逐步成为创新主体,这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国有大中型企业越来越重视技术开发机构的建设,科研活 动经费和人力的投入力度不断加大;二是国有大中型企业新产品销售收入不断增加,每年都获得相当数量的发明专利;三是政府职能进一步转变,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逐渐体现,服务创新的社会中介机构发展迅速,产学研合作机制不断完善;四是出现了一些企业自主技术创新能力强、在国际市场上显示出较强的核心竞争力的国有企业。 国有大中型企业自主创新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与国外企业相比,还有很大差距,真正具有核心竞争力数量还较少。 国有大中型企业自主创新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首先,国有大中型企业自主创新的意识还不强 ,动力机制还不完善,与发达国家企业相比,企业科技投入还有较大差距。 一方面,由于国有大中型企业改革相对滞后,一些行业中国有大型企业长期具有垄断地位,不用技术创新就可以具有很好的经济效益,因而缺乏来自于竞争压力的创新动力;另一方面,国有大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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