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舞钢市东方置业公司内部管理手册(79页)-经营管理(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同时使用,使用合同章须经公司总经理同意。 舞钢市东方置业有限公司 DFZYYXGS081101 14 财务章:财务专用章仅用于开收据、支票及银行对账或向银行提供其他相关资料时使用,发票专用章仅限开发票时使用。 质检部技术章:用于以公司质检部名义对外报送的技术资料(仅限于技术资料类),须报请公司总经理审核同意并签字后方能使用。 竣工图章:用于竣工验收时 竣工图使用,由公司总经理审核同意并签字后方能使用。 销售专用章:用于与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使用,由各项目销售主管或有关被委托人审核把关。 (三)签章合同 申请、审批 ( 1)公司公章、合同章使用必须由印章使用申请人提交《印章使用申请单》报送公司总经理审批。 ( 2)财务章:日常财务活动(开收据、发票、银行对账等)由主管财务副总审核把关,向上级主管机关(财政局、税务局等部门)报送的资料需签章时,由总经理审核批准。 ( 3)销售章:日常销售活动(与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使用,由公司营销策划部经 理审核把关。 ( 4)技术章:向上级机关报送技术资料时须经公司总经理审核批准。 ( 5)竣工图章:竣工验收做竣工资料时须经公司总经理审核批准。 ( 6)法定代表人手章:日常财务行为(开支票、办理银行按揭所需资料)由主管财务副总审核批准,其他情况使用法定代表人手章时,须报请公司总经理审核批准。 ( 7)使用人填写《印章使用申请单》,须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再由总经理签字审批。 如有特殊情况,总经理不能及时签字,可电话委托一名副总经理签批,并电话通知印章保管者,事后补签。 签章 ( 1)根据上述之规定,经审核批准后方能由印 章保管者加盖印章。 印章保管者严格遵守审批流程,并对已经批准加盖的文件进行二次复核,复核的主要内容为:签章审批程序是否完善,须签章的文件是否与《印章使用申请单》上的内容相符,签章文件内容(签章范围、费用、工期、对外承诺等 ) 是否正确,若发现有误之处舞钢市东方置业有限公司 DFZYYXGS081101 15 要立即停止盖章及时与签章相关人沟通,重大问题要立即向总经理报告,以免造成损失。 ( 2)常规用印或领导已签字,内容不变,需要再次用印章的文件,印章使用者携带文件到印章保管者处登记,保管者要对其内容进行审查,对有关疑点进行询问,无异议后可简化。 ( 3)签章申请人在《印章使 用登记簿》上登记完整后,经印章管理者核对所填写内容与已用印手续,认真填写《印章使用登记簿》,加盖印章。 ( 4)各类印章要严格规定使用范围,严禁超范围用章。 登记 ( 1)建立《印章使用登记簿》,主要项次为签章日期、签章文件名称、文件内容摘要、印章名称、签章文件份数、申请人、审批人等,要求做到书写清楚、整齐、完整,不得有漏填、简写、略写现象发生。 ( 2)签章申请人在《印章使用登记簿》上登记完整后,经印章管理者对所填写内容与已批准的《印章使用申请单》进行二次复核通过后,方能加盖印章。 备案 ( 1)重要文件 (如合同、协议等)签章后,签章人至少要留三份原件存档。 ( 2)对上报上级机关单位的请示、报告类文件要同时存三份原件存档。 ( 3)协议、合同类文件原则上要求合作单位先签章后再加盖我公司印章,且按照公司《档案管理制度》要求归档(重要协议、合同要求签章人存复印件)。 ( 4)常规性签章印章保管者原则上不要求存复印件或原件,但需在《印章使用的登记簿》上登记清楚,并在备注栏上做出详细标注。 ( 5)《印章使用登记簿》以一年为限,于当年年底装订完整,由档案室保存,以备日后查询。 (四)印章外携 正常情况下印章严禁外携,如有 特殊需要,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使用人填写《印章使用申请单》,由总经理签字审批。 如有特殊情况,总经理不能及时签字,可电话委托一名副总经理签批,并电话通知印章保管者,事后补签。 若经过公司总经理审批同意印章外携,由印章保管者携带负责跟随使用,印章使用时应始终保持两人在场,并保证印章的安全。 舞钢市东方置业有限公司 DFZYYXGS081101 16 外携印章使用完毕后应迅速归还印章保管者,办理归还手续。 公司内部使用的文件,除特殊要求外可省去公章。 印章外携期间出现的一切失误,由使用人及保管人承担全部责任。 (五)用印的方法 合同、合同性质协议、 对外公文(申请、证明等)重要文件要加盖公章。 各专业印章(财务章、销售专用章、技术章、竣工图章等),仅供专业需要时方可使用,严禁挪作他用。 印章应盖在文件正本上,重要文件或页码较多的文件要加盖骑缝章,副本也要盖章。 (六)印章保管者责任 印章保管者要求做到细心、谨慎、严格、不循私情。 印章保管者担负有二次审核的责任,对审核批准的《印章使用申请单》必须进行二次复核,及时发现问题并向上级领导汇报。 印章管理者要对所分管的印章妥善保存,严禁丢失或认为损坏印章现象发生。 若印章有非人为损坏或丢失, 要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以便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未经总经理特殊批准,印章保管者严禁将所保管的印章私自转交给他人保管或使用。 印章保管者要严格按照各类印章使用范围执行,严禁用于限定范围以外的其他用途,拒绝与公司无关的用章。 重要文件(如合同、协议)的原(复)印件和上报上级机关单位的请示、报告类文件,要求做到严格保管并及时归档。 五、奖惩措施 (一)奖励 印章管理者若对审核批准签章的文件二次复审时发现重大失误,避免给公司带来损失的,视贡献大小予以 100— 3000 元不等的奖金,并由行政部通报表扬一次。 ( 二)处罚 因未按照上述之规定审批流程而私自加盖印章者,视所造成的损失或影响程度,给予印章管理员 100— 3000 元不等的罚款,给予签章申请人 100— 5000 元不等的罚款,情节严重者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因印章管理者二次复审把关不严加盖印章而造成损失者,视所造成的损失或舞钢市东方置业有限公司 DFZYYXGS081101 17 影响程度,给予印章保管者 100— 5000 元不等的罚款。 因印章丢失或损坏造成的损失,视情节轻重处以印章保管者 50— 3000 元不等的罚款,情节严重者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因审核批准原因给公司造成损失时,视情节轻重,给予签章审核批 准人 300— 5000 元不等的罚款,情节严重者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印章申请人要严格按照《印章管理制度》申请签章程序执行,对签章未按照规定审核批准流程办理签章手续者,对签章申请人及相应印章保管者分别处以 100— 3000 元不等的罚款,情节严重者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坚决杜绝非法盗用印章或伪造、仿造印章事件发生,一经发现,直接辞退并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未经总经理批准私自取用已封存印章者或私自将印章交给他人保管或使用的,视所造成的影响程度,处以印章保管者 100— 5000 元不等的罚款,情节严重者将追究其 法律责任。 六、执行日期:本规定自 2020 年 11月 1日起生效实施,解释权归行政部。 七、附件清单:《印章使用申请单》、《印章外携申请单》、《印章刻制申请单》、《印章销毁申请单》。 附表一:印章使用申请单 申请人姓名: 所在部门: 印章种类: 事 由: 部门经理意见: 总经理意见: 签章经办人: 备注: 附表二:印章外携申请单 申请人姓名: 所在部门: 印章种类: 外携原因: 部门经理意见: 总经理意见: 印章保管员签字: 印章外携者签字: 日 期: 舞钢市东方置业有限公司 DFZYYXGS081101 18 备注: 附表三:印章刻制申请单 申 请部门 印章名称 刻制原因 印章模式 部门负责人意见 总经理意见: 经办人: 日 期: 备注 附表四:印章销毁申请单 印章名称 销毁事由 部门负责人意见: 保管人意见: 总经理意见: 经办人: 监销人: 日 期: 备注 舞钢市东方置业有限公司 DFZYYXGS081101 19 保密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保密规定。 二、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三、公司各部门和分支机构以及职员都有保 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四、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五、对保守、保护公司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著的部门或职员实行奖励。 六、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一)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二)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三)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工作记录及其相应的电子文档。 (四)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五)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六)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七)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八)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六、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一)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 (二)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和利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害。 (三)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利益遭受损害。 七、公司秘级的确定 (一)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 文件资料为绝密级。 (二)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舞钢市东方置业有限公司 DFZYYXGS081101 20 级。 (三)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员工资性收入、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八、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本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的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九、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总经理、行政部委托专人执行。 十、对于密级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一)未 经总经理或行政部 经理 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二)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三)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十一、属于公司秘密的设备或者产品的研制、生产、运输、使用、保存、维修和销毁,由公司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执行,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 十二、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十三、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一)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二)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密级事项会议 的人员予以指定。 (三)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 (四)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十四、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十五、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公司总经理,必要时报股东会研究补救措施。 十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并扣发工资 50- 500 元: (一)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二)违反本规定第十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 条规定的秘密内容的。 (三)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十七、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 舞钢市东方置业有限公司 DFZYYXGS081101 21 (一)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严重经济损失的。 (二)违反本保密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三)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十八、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将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力: (一)故意泄露公司秘密给商业对手,造成重大后果,并给公司带来重大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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