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福田汽车时代品牌商务政策报告(doc)-汽车(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或新增竞争品牌的,均不享受专营返利政策。 三、兑现方式: 该政策自经销商提出书面申请,双方签订《福田汽车品牌专营协议书》并经 福田公司 按相关规 定 确认为专营专卖店当月起开始享受,在开具的购车发票时直接兑现。 四、管理规定: 政策有效期限内,若时代汽车专营经销商新增经营其他汽车品牌产品,福田公司将立即按政策要求终止或调整该政策的兑现。 销售终端建设投资补偿政策 一、适用范围: 按 福田 公司相关文件规定建设时代汽车终端销售店的经销商。 二、政策内容: 政策期内最高返利总额为 %。 经销商若达到福田公司确认为的销售终端建设等级,福田公司按政策期内回款总额的 %兑现政策,具体标准如下: 形象店等级 项目 A1 A2 B1 B2 B3 C1 C2 C3 回款总额度的 % 最高返利额度(万元) 208 144 60 40 30 20 12 8 三、其它规定: 销售终端建设以经销商品牌经营主店为主,以其分店、二级点为辅; 销售终端 经验收审批合格后,从验收审批合格当月起按所规定的最高返利额度: A类店分 3 年返还完毕; B 类店、 C 类店分 2 年返还完毕。 经销商如建设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形象店(含二级点所建的形象店),其 销售终端建设投资补偿 总额为每个 形象店等 级所对应的最高返利额度之和;返利标准按其最高形象店等级对应的返利点数执行。 二级点 销售终端建设投资补偿由经销商按 二级点形象店等级所对应的返利点数、返利额度 全额返还。 经销商获得兑现最高返利额度后,将停止享受本政策;本政策返还期限到期后,不论经销商是否获得兑现最高返利额度,将停止享受本政策。 形象店内如摆放、销售其他品牌产品,将停止享受本政策并限期整改;整改完毕经福田公司书面确认后的次月重新享受本政策。 形象店因排他性连续整改两次及以上的,将不再享受本政策。 四、兑现方式: 经销 商 提出 书面 申请, 营销公 司 审核同意,双方签订 《福田汽车销售终端建设投资补偿协议》, 按 协议 标准进行建设,经 营销 公司验收 合格并 书面确认 类别当月 起 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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