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法律事务管理细则(doc)-法律法规(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洁绿化等外包合同; 其他合同。 第十四条 合同审批权限: 公司总部和各属下公司产权整合、股权转让、借款和担保和对外投资新设公司事务由总部统一管理,各合同由总部审批。 各属下公司新拓展项目的外委和顾问物业服务合同均报总部批准。 各属下公司预算范围内其它经济合同审批权限: ( 1) 北京 公司:金额不超过 20 万元,期限 1 年; ( 2) 上海公司:金额不超过 20 万元,期限 1 年; ( 3) 西安公司:金额不超过 5 万元,期限 1 年; ( 4) 武汉公司:金额不超过 10 万元,期限 1 年; ( 5) 南京公司:金额不超过 10 万元,期限 1 年; ( 6) 深圳公司:金额不超过 20 万元,期限 1 年。 超过上述金额和期限的合同需报公司总部批准。 各属下公司上述权限由法定代表人按本细则第七条签发的《授权书》确认。 第十五条 合同的谈判、审批、签定、履行、解除、终止的全过程, 6 常年法律顾问或律师均可根据实际需要介入。 常年法律顾问或律师应在公司总部和各属下公司对外合同签定前出具《律 师合同审查意见书》。 第十六条 合同签定程序: 合同的谈判:新设公司的投资项目谈判由总部领导、发展策划部、企业管理与培训部、项目所在地人员共同组成谈判小组进行;不设公司的投资项目谈判由发展策划部和各属下公司组成谈判小组进行;其他合同由各属下公司二人以上相关人员进行。 需报总部审批的合同按本细则的审批权限、《合同审批单》和《合同审批流程》进行。 各属下公司应建立公司内合同审批制度。 合同的签定:需经总部批准的合同原则上要求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其他合同由各属下公司根据本细则第七条《授权书》的职权签署,并加盖公章。 第十七条 合同谈判与签定时应注意以下几项重点审查内容: 签约对方的主体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资质证书、注册资本等;在与业主委员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应注意业主委员会是否经当地主管部门的登记,是否取得业主大会的决议同意。 授权委托书:受托人及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事项及权限、有效期等。 7 签约对方的履约能力:有无违约记录、银行信誉、股东背景等;对电梯维护养护等分包合同,应从合格分包方中选取。 合同条款的完备和严谨,特别是对于违约责任的约定应明确合理,经办人应充分估计违约风险。 建议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条款。 第十八条 合同应采用书面形 式,建设部、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各所在地有示范文本的应使用该范本,没有的应使用公司。招商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法律事务管理细则(doc)-法律法规(编辑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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