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规划与中国律师业的发展战略(doc19)-法律法规(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思想家不仅在政治方面提出了反对封建的口号,在司法制度方面,也针对专横封建司法制度,提出了“罪刑相等”、“无罪推定”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主张用辩论是诉讼代替纠问式诉讼,被告人有权为自己辩护,也有权聘请律师或其它人且其辩护。 几个世纪以来,世界各国的律师主要以单独执业和合伙执业为主要形式。 早期美国律师的执业形式都 是单独开业,十九世纪后期,非诉讼法律业务的发展促进了律师的组合,一些大城市开始出现由多名甚至数十名律师共同开办的合伙律师事务所。 直到 20 世纪 70 年代,普通合伙一直是美国律师事务所的主要组织形式。 由于经济全球化,导致法律的商业化需求增强,同时,传统的普通合伙制使得合伙人责任重大,限制了律师事务所的规模拓展。 20 世纪 70 年代后,美国先后出现了有限责任公司( LLC)律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合伙( LLP)律师事务所以及有限责任有限合伙( LLLP)律师事务所。 逐步形成了现今 7 种律师事务所的组 中国最大的管理资源中心 第 8 页 共 17 页 织形式,即个人开业、普通合伙 、普通公司、专业公司、有限合伙、有限责任公司和有限责任合伙。 组织形式的多样化,使得美国的律师业迅猛发展。 1980 年,美国最大的 250 家律师事务所平均有律师 95 人,到2020 年,每所的平均律师人数增长至 417 人,并且,此种增长在大型律师事务所中更为显着,全美 20 家最大的律师事务所平均拥有律师 1220人。 以历史为鉴可以知来路,以外国为鉴可以知前途。 正是基于对于我国律师业的历史的深刻回顾和反思,以及对于发达国家律师业发展历程的学习,党和国家才不断的认识到律师业的重要性,进而,在“十一五”规划中对于律 师业的发展作出了重要指示。 三、“十一五”规划对于法律服务业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制定和完善促进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大力发展金融、保险、物流、信息和法律服务等现代服务业。 ”这为我国律师业的下一步发展,指明了方向。 第一,律师业作为法律服务业的主体,必须要把握“现代”方向。 尤其是我国律师业作为年轻的行业,一方面自身内部制度不完善,使得我国的律师业与国外律师业相比较,存在多方面的落差;另一方面,加 中国最大的管理资源中心 第 9 页 共 17 页 入 WTO 后,境外法律服务机构的纷 纷进入所带来的压力。 然而,压力与动力同在,挑战与机遇并存,我国律师业的从业者选择一个怎样的态度面对压力则至关重要。 所以,党中央明确提出要将“法律业”现代服务业方向,我们的律师业应该在理念和具体的执业中本着开放的态度,与时俱进,力求卓越。 第二, 我国的律师业应该要明确自身的“服务业”定位。 综观我国律师业的发展历程,其中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当我们痛定思痛的反思,诸多问题的根源则在于我们没有一个清晰的自身定位。 1980 年,新中国第一部关于律师的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明确规定:“律 师是国家的法律工作者„„”。 20 多年过去,世事变迁,然而,我们的律师们或许还没有习惯“国家的法律工作者”与“服务者”的角色落差。 因此,实践中,出现了诸多的律师坑害、欺诈当事人的案例。 因此,我们必须明确自身的“服务者”角色,以“维护当事人的利益”为最高原则,忠于自己的职责,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职业的法律服务。 综观整篇“十一五”规划,关于律师业的规定远不止这些。 “十一五”规划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包括民主法制在内的谐社会为目标,而律师作为法律的实践者和维护者,势必对于整个社会的法制建设起到重要 作用。 四、明日篇 中国律师业的发展战略 中国最大的管理资源中心 第 10 页 共 17 页 发展战略是对发展的谋略,是对发展中整体性、长期性、基本性问题的计谋。 发展战略具有发展性、整体性、长期性、基本性和谋划性的属性。 发展战略是整个律师业“十一五”期间发展规划的灵魂和核心。 今年作为“十一五”开局之年,明确发展战略对于整个律师业的“十一五”进程的意义重大。 一方面,发展战略对于律师业的发展具有宏观的指导作用。 发展战略是立足于我国律师业的发展现状和借鉴外国律师业发展的经验,对于未来(中期或者长期)中国律师业的整体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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