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doc17)-工程综合(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乙方按工程进度提交已完成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和要求:为了甲方及时掌握工程进展情况和要求,乙方每周向工程监理、甲方代表报告工程进度。 甲方核实已 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和要求:工程监理、甲方在接到乙方的工程量报告后,在 48小时内对所完成工程量进行核实确认,并对已确认工程量进行记录。 中国最大的管理资源中心 (大量免费资源共享 ) 第 8 页 共 17 页 工程监理、甲方根据工程计划进度,对乙方提出进度要求,对虚报进度的情况进行记录,并责令乙方进行改进或采取其他保证工程进度的措施。 第 21条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按双方约定的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双方应当约定 甲方 供应材料设备的一览表,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2)。 一览表包括 甲方 供应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 甲方 应 向乙方提供 材料设备及其产品合格证明,甲方在所供材料设备验收24小时前通知乙方,乙方派人与甲方一起验收; 违约责任 : 1. 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乙方派人参加验收后应妥善保管,发生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 甲方不按规定通知乙方验收 ,乙方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损坏丢失由甲方负责。 3. 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双方约定如下: 1) 材料设备的种类、规格、质量等级与设计要求不符时 , 乙方不予接收; 2) 供应材料与设计确定规格型号不符 , 乙方不予接收; 3) 供应数量与设计要求不符 , 由双方协商解决 ; 4) 供应时间早于约定日期,材料设备由乙方负责保管 ; 5) 到货 地点与一览表不符,由甲方负责运至一览表指定地点。 因以上原因或迟于约定供应时间,发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 设备经调试检验后发现有与设计的规格、质量等级不符的情况,甲方应承担重新采购及拆除和重建的经济支出,并相应顺延工期。 第 22条 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乙方应按照设计和规范要求并经甲方同意后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设备,提供产品合格证明。 在材料设备到货 24小时前通知甲方参加验收。 违约责任: 对乙方采购材料设备与设 计和规范要求不符的 ,甲方可拒绝验收,由乙方按甲方要 求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乙方 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应按 甲方 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 乙方 承担。 甲方 发现 乙方 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 可 要求 乙方 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 乙方 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乙方需使用代用材料时,须经甲方批准方可使用,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 23条 设计变更 中国最大的管理资源中心 (大量免费资源共享 ) 第 9 页 共 17 页 施工中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经 批准后,应在变更前 15天 (重大设计变更前 20天 )向乙方发出书面变更通知,乙方按通知进行变更,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变更。 因变更导致的经济支出和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施工中乙方对原设计提出的变更要求,经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 ,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受益,双方另行约定 分担或分享。 乙方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设计,否则,因变更导致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第 24条 确定变更价款 根据工程 承包 方 式及本协议条款第 23 条发生的设计变更、并按第 19 条中确定的工程款 (进度款 )支付方式支付工程变更 价款: 乙方收到变更通知后 5天内 (重大变更 10天内 )提出变更价款报告的完整资料。 甲方收到变更价款报告之日起 5天内 (重大变更 10天内 )予以签认,无正当理由 不签认时,自变更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 10天自行生效,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双方对变更价款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按第 28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 25条 竣工验收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应按国家和铁道部工程竣工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按本协议条款第 4条约定向甲方提交竣工图。 甲方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在 天 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 (群体工程以单位工程为准 ),并在验收后 10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 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甲方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 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合格10天内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见,可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 竣工日期为乙方 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甲方不能按约定日期组织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担工程保管 责 任及应支付的费用。 因特殊原因,部分单位工程和部位须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各方责任。 第 26条 竣工决算 中国最大的管理资源中心 (大量免费资源共享 ) 第 10 页 共 17 页 甲乙双方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后,应按照施工合同签订的 承包 方 式,及约定的工程价款变更方式,由双方进行工程竣工决算 (群体工程以单位工程为准 )。 乙方在竣工工程验收后 15天内向甲方递交竣工决算 报告及完整的决算资料。 甲方自签收竣工决算报告资料之日起 30 天内提出审核意见并予以签认后拨付工程尾款。 乙方收到工程结算尾款后 15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由于甲方不能支付工程尾款,乙方可留置部分或全部工程,予以妥善保护,由甲方承担保护费用。 该工程视同进入工程保修期。 由于乙方不能按时向甲方递交竣工决算报告及完整的决算资料,造 成工程款不能及时结算时, 甲方要求交付工程的,乙方应当交付;甲方不要求交付工程的, 乙方 承担 保 管责任。 第 27条 保修 乙方应按国家和铁道部有关规定进行保修。 乙方在收到工程竣工决算尾款 (扣除保修抵押金)后,将工程交付甲方的同时, 开始适用其 与甲方签订 的 工程保修合同 (群体工程以单位工程为准 )。 乙方应 向甲方交付合同总额 %的保修抵押金 , 在结算工程尾款时抵扣。 保修合同见附件 4。 第 28条 争议 和法律适用 在发生因履行 本 合同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时,双方应首先 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果争议在一方送交书面要求开始协商的通知后 天内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将争议 提交 北京 仲裁委员会仲裁 ,按照该委员会其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除非仲裁庭(员)另行裁定,否则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除非出现下 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 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 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 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 4) 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 29条 违约 甲方不能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支付款项及发生其它 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发生其他使合同义务不能履行 的行为 ,应承担违约责任 (包括支付因其违约导致乙方增加的经济支。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doc17)-工程综合(编辑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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