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管子看小农经济与市场(doc56)-销售管理(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中国最大的管理 资源中心 第 15 页 共 51 页 原始部落间互通有无的交换活动,这种“市”未必形成固定的地点与时间。 固定的“市”出现在 原始时代向文明时代过渡之际。 这些“市”是设在城中的,一直到春秋时代仍然是这样。 《揆度》说“百乘之国,中而立市”,“千乘之国,中而立市”,“万乘之国,中而立市”,就是指这种市。 《考工记》:“匠人营国,方九里,„„面朝后市,市朝一夫。 ”“国”即都城,其布局中,宫室前面是“朝”,后面是“市”,市的面积占有“一夫”、即方百步 (步百为亩,亩百为夫 )之地。 《国语齐语》载春秋初年管仲相齐,对国都和鄙野居民分别进行编制,“国”中居住士、商、工,商人安排在“市”区附近,划分为三乡。 而野只居住农民,无市,无商。 《左传》中所载 的“市”,都是指“国”中之市。 可见,我国春秋以前不存在农村集市,起码不存在有一定普遍意义而足以引世人注意的农村集市。 在封建领邑制和井田制尚未瓦解,农民还离不开他依以生存的共同体的条件下,要形成以农民为主体的农村集市恐怕是不可能的 1[1]。 战国时代情形不同了,农村集市的确出现了。 《乘马》 1[2]云: 方六里命之曰暴,五暴命之曰部,五部命之曰聚。 聚者有市,无市则民乏。 方六里,一乘之地也。 „„则所市之地六步一斗,名之曰中,岁有市,无市则民乏。 中国最大的管理 资源中心 第 16 页 共 51 页 方六里名之曰社,有邑焉,名之曰央。 立关市之赋。 黄金百镒为一箧,其货一谷,笼为十箧,其商苟在市者三十人,其正月 (按正月指征税之月 )十二月,黄金一镒,命之曰正布。 暴、部、聚是《乘马》作耆设计的各级行政组织 (“官制” )的名称,聚之上还有乡和方。 一聚包括 25 个暴。 (有些学者认为聚是方 150 里,不确。 这是把暴、部、聚当作土地面积依次递进的计量单位。 而据“方六里命之曰暴”推算出来的。 如果按这样计算,暴方六里是 36 方里,聚方一百五十里是 22500 方里,聚相当于 625 暴。 显然是不对的。 )暴是一个什么样的组织呢 ?《乘马》在谈到“邑制”即居民组织时说 :“五家为伍,十家为连,五连为暴。 ”一暴 50 家,要承担一乘之赋。 可见,“暴”实际上是一个村邑,或在村邑基础上编制的基层组织,是一个经济实体。 聚是一级行政单位,未必是经济实体。 所谓“聚者有市”,是指在“聚”这一级行政单位管辖范围内必须设市。 市实际上设置在位置比较适中的村邑中。 所谓“方六里名之曰社,有邑焉,名之曰央,立关市之赋”,应即指此。 《说文》:“央,中央也。 ”《玉篇》:“央,亦位内,为四方之主也。 ”从集市的要求看。 这个置市的“邑”的应在“聚”的中央。 名之为“央”,也就是中心村邑的意思。 显然这是农村集市,而 不同于以往的“国”中之“市”。 这种集市的交易圈的半径有多大,我们也可以根据《乘马》的记载作些推算。 如果把一个“聚”范围内的 25 个“暴”依次排列为一个整齐的方阵,如下图。 中国最大的管理 资源中心 第 17 页 共 51 页 在这个方阵中,每一小方格代表一暴,方六里,每一行代表一部,整个方阵代表一聚,方三十里。 中间那个方格代表的“暴”是设市的“央”邑。 从“央”的正中心到 正方形每边的中点距离为 15 里,到四角的距离为 21 里。 折算为公里则分别为 和 [3]。 我们可以大致把 6— 9 公里视为《乘马》所设计的农村集市制度的交易半径,而把一聚的范围方三十里 (即 900 方里= 平方公里 )1[4]视为交易腹地。 《乘马》作者的这种设计是合理的,有根据的,因为在古代农民赶集主要靠步行,顶多是用牛车,走 6— 9 公里大约需 3 小时左右,符合农村集市在一天内往返并完成交换活动的要求 1[5]。 这和近世山东农村集市的布局相当接近。 例如据许檀等的研究,明清山东农村生产资料集市的交易半径一般在 4~ 8 里之间,个别最长也只 公里 1[6]。 从战国到明清相隔二千余年,在同一地区的农村集市竟有如此相似之处,这不应该是 中国最大的管理 资源中心 第 18 页 共 51 页 巧合,而是由农村集市活动的内在规律所使然。 由此可见,《乘马》所载并非向壁虚构,一定是农村中相当普遍地出现了集市,《乘马》作者才会据此作出上述设计,试图使农村集市制度化,并把它纳入封建国家对社会经济生活的管理体系之中,对农村集市的参与者征收摊位税和货物税。 《乘马》的这套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可能是曾付诸实施的。 设市的村邑人物荟萃,为了管理方便,“聚”的行政机构很可能设置于此。 因此,市 与聚结下不解之缘,其影响及于后世。 朱桂昌先生育《古“聚”考说》之作。 他认为“聚”作为里落的一种的名称与一般里落的区别,正是聚中有市。 除举《乘马》上引文为证外,又指出汉代长安西的细柳聚有市,故又称“柳市”,王褒《僮约》中也有“担荷往来市聚”句等。 他从《史记》三家注、《汉书》及颜注、《后汉书》及李注、《续汉书》及刘注、《晋书》、《水经注》等文献中收集了专称聚的地名 99 个,详细列表,并绘出分布图 1[7]。 这篇文章的贡献在于突破了中国农村集市到唐宋时代才出现的流行观点。 但文章认为市聚形成于西汉则是可商的。 这与作者把 《管子》当作西汉作品有关。 其实,即使在认为《管子》中许多篇章出于汉人之手的学者中,也几乎一致认为《乘马》是战国时代作品。 因此,把《乘马》“聚者有市”看作汉代情形反映显然是不妥当的。 战国时代的其它文献也能证明当时农村集市的存在。 中国最大的管理 资源中心 第 19 页 共 51 页 例如《战国策齐策五》载苏代对齐闵王说:如果打起仗来,“通都小县,置社有市之邑,莫不止事而奉王”。 这种“置社有市之邑”,与上引《乘马》所述完全一致。 临沂银雀山汉墓中出土的战国竹书中有《市令》一篇。 其中谈到了两种市。 一种是“国市”:“国市之法,外营方四步,内 宫爯 (称 )之”。 规模比《考工记》所载的市还大。 其中还有“肆邪市列之数”。 另一种是“邑市”:“„„吏者具,乃为市之广陕 (狭 )小大之度,令必爯 (称 )邑,便利其出入之门,百货财物利。 市必居邑之中,令诸侯、外邑来者毋□□□„„”。 前一种是传统的都城中的市场,后一种与《乘马》、《齐策》所载的“市”性质相似,属于新兴的农村集市。 但从参与交易的有从“诸侯外邑来者”看,某些邑似有向小城镇发展之趋势 1[8]。 上举诸例,恰好都是属于齐地的。 这说明战国时齐国的市场与商品经济相当的发达。 不过,当时的农村集市,并非只存在于 齐国。 例如《韩非子外储说左下》载:“郑县人卖豚人问其价,曰:‘道远日暮,安暇语汝’。 ”这就很象到农村集市中赶集卖猪的。 《韩非子》还有类似记载。 不过这些记载尚欠明确,我们不妨从另一个角度作些考察。 从上引《乘马》文得知,农村集市是要征税的,摊位税征粮食,货物交易税征货币。 农村集市中虽有商人插足其间 (详后文 ),但市场主体仍为农民。 关市之征遂成为农民负担之一。 如《治国》就把“关市之租、府库之征 (军赋 )、什一之粟 (田租 )、厮舆之事 (力役 )”并列为农民对国家的四大负担。 对关市之征应该采取何种政策,是战国思想家们讨论 得 中国最大的管理 资源中心 第 20 页 共 51 页 沸沸扬扬的一个问题。 以荀子为代表主张“平关市之征”。 《荀子富国》提出“裕民”主张,认为“裕民则民富,民富则田肥以易,田肥以易则出实百倍”。 如何“裕民”呢 ?政策措施是“轻田野之税,平关市之征,省商贾之数,罕兴力役,无夺民时”。 这里的“民”明明白白指农民,其政策建议条条都是为农民排忧解难。 这里的“市”主要应指农村集市,起码是包括了农村集市。 盖荀子看到农村集市与农民再生产关系密切,“平关市之征”意在降低农民的交易费用。 以商鞅为代表则主张“重关市之赋”。 《商君书垦令》说:“重关市之赋,则民恶商。 ”他也看到农民 要把他们的产品 (主要是粮食 )拿到市场上 (主要是农村集市 )出售,他设想用“重赋”限制农民在集市中的交易活动,又用“出粟授爵”的办法吸收农民余粮,使“农不得粜”、“商不得籴”。 主要用意在“抑商”,而迫使农民专一勉力于农业生产。 荀、商所代表的政策思路可以说是截然相反的,但却从不同侧面反映了战国时农村集市的普遍存在。 1[1] 何休《公羊解诂》宣公十五年论“并田之义”,“五曰通财货,因井田以为市,故俗曰市井”。 望文生义,主观臆断,实不足为凭。 《周礼遗人》:“遗人掌邦只委积„„凡国野之道,十里有庐,庐有饮食 ;三十里有宿,宿有路室,路室有委;五十里有市,市有候馆,候馆有积。 中国最大的管理 资源中心 第 21 页 共 51 页 《周礼》成书较晚。 而且这里的设计是为了向商旅宾客提供食宿方便,而不是面向农民。 故不能视为春秋以前存在农村集市之证据。 四、商人插足于小农的再生产过程 前面说过,战国以前的商业和商人在很大程度上是依附领主贵族并为领主贵族服务的,他们主要从事远途贩运贸易,很少和小农的再生产发生联系。 最典型的材料是《国语齐语》: 令夫商,群萃而州处,察其四时,而监其乡之资,以知其市之贾,负任荷担,服牛轺马,以周四方,以其所有,易其所无,市贱鬻贵,旦 暮从事于此。 以饬其子弟,相语以利,相示以赖,相陈以知贾。 《管子小匡》是在《齐语》基础上修收补充而成的,它在士农关系方面对《齐语》作了很大改动 1[1],上引谈商人这段则大体保持原样,但在“市贱鬻贵”后加了“是以羽旄不计而至,竹箭有余于国,奇怪时来,珍异物聚”等语,把这种远途贩运贸易为领主贵族服务的性质反映得更加清晰,而为人们所乐于引用。 因为当时工商是为领主贵族服务的,所以他们居住在“国” (城 )中,而与居于野的农民分开。 《齐语》载管仲“制国以为二十一乡:工商之乡六;士乡十五”。 “士”脱离生产,平时讲求礼义, 战时充当甲士,属下级贵族,故“士乡”实际上是贵族之乡。 管仲以士乡为基础把“国”分为三部分,由齐君和国子、高子二卿分别各帅五个士乡,即为“三军”。 而把六个工商之乡 (工乡、商乡各 中国最大的管理 资源中心 第 22 页 共 51 页 三 )分别搭配到这三部分中。 即所谓“参国起案,以为三官„„工立三族,市立三乡”。 商人之从属于领主,反映得清清楚楚;而后来之军市,亦即渊源于此。 由于商人主要从事远途贸易,故上古时代往往“商旅”连称。 《易复卦》:“先王以至日闭关,商旅不行。 ”《考工记》:“通四方之珍异以资之谓之商旅。 ”直到战国初年,墨子说“商人之四方,市贾倍徙,。从管子看小农经济与市场(doc56)-销售管理(编辑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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