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xx—20xx年(doc97)-区域规划(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绿地及缓冲绿地等。 ( 4)重大基础设施控制区,指区域和市域层面的基础设施用地及其控制廊道。 ( 5)文物保护区,指已经被各级文物主管部门确定为文物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可能被定为文物的建 筑物、村落和街区,以及能够体现地方文化传统与风俗的区域。 第 43 条 空间管制的分级管制要求 ( 1)一级管制:监督型管制 一级管制涉及的区域,主要指区域绿地、文物保护区和重大基础设施控制区;由省、市政府通过立法和行政手段进行强制性监督控制,由市政府实施日常管理和建设。 区域绿地保护和重大交通通道地区控制纳入城乡规划审批体系,成为规划报批和项目报建的重要环节。 各层次城乡规划必须严格执行区域绿地的“绿线”和“蓝线”(河湖水系、水源保护区等)、文物保护的“紫线”、重要交通通道“红线”和重要城市公共交通设施的“黄线 ”保护与控制政策,不得擅自更改和挪动,项目报建应严格审查,防止侵占。 强化对“五线”的监督手段与跟踪监督。 企业 (),大量的管理资料下载 ( 2) 二级管制:调控型管制 二级管制涉及的区域,主要指城镇建设密集区;由市政府或组团管理机构以规划、指引、仲裁等调控型手段进行管制,由镇政府负责具体开发建设。 市政府实施调控型管制的手段,是提出规划与发展指引,并加强对规划建设、土地、环境和资源的监管。 ( 3)三级管制:指引与控制型管制 三级管制涉及的区域包括独立建设区,包括乡村非农建设控制区和其他独立建设发展区;由市和镇两级政府对独立建设区的发展规模、 生态环境要求和建设标准提供发展指引,对发展政策和基础设施建设提供支持,由村政府按照指引要求在控制范围自主发展。 第四节 市域景观系统规划 第 44 条 城市形象定位 发挥伟人效应,树立伟人名城 ; 顺应生态文明,构筑生态城市 ; 打造精品力作,营建精品城市。 第 45 条 市域城市景观体系 ( 1)景观区。 包括城市历史风貌区(石岐旧城区、翠亨村)、现代城镇景观区(火炬开发区 — 南朗镇北部 — 马鞍岛、小榄 — 古镇镇区、三乡企业 (),大量的管理资料下载 镇区)、自然景观风貌区(五桂山 — 南朗镇南部、阜沙北部、水乡景观区、沿海滩涂景观区)。 ( 2)景观带。 包括岐江河 、小榄水道、鸡鸦水道、横门水道等河流水道,交通走廊。 ( 3)景观节点。 在主要对外交通线出入口处、客运港口等门户地段作为景观节点,重点设计。 第五节 旅游发展规划 第 46 条 发展目标 将中山发展成为以休闲度假、文化旅游、观光游览、商务会议 (会展 )为主导方向,以东亚太区域和珠江三角洲地区为核心客源市场的、具有影响力的重要旅游目的地之一,珠江三角洲地区的休闲度假、商务会议(会展)、风景旅游城市。 第 47 条 旅游 发展总体格局 以东部翠亨为鸽头,城市中心区为鸽身,五桂山为鸽尾,岭南水乡、西北产业观光区为两翼的“飞鸽 ”形布局。 以翠亨、五桂山、城市为重点和突破口,东西连接、南北拓展,次第推进、有序展开,形成中山市新的旅游发展空间格局。 第 48 条 旅游功能分区 ( 1)五桂山风景名胜区 企业 (),大量的管理资料下载 功能定位:国家 5A 旅游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珠江三角洲的郊野公园,中山市的地标。 开发方向:生态旅游(观光、休闲、运动、教育)、休闲旅游(娱乐、度假)。 ( 2)翠亨名人文化旅游区 功能定位:国家 5A 旅游区,中山市核心旅游区。 开发方向:文化旅游,观光旅游。 ( 3)中心城区旅游区 功能定位:旅游集散与换乘服务,旅游信息与咨询服务,观光购物。 开 发方向:城市旅游,休闲旅游。 ( 4)岭南水乡休闲旅游区 功能定位:岭南水乡休闲文化的集中展示地、青年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开发方向:观光旅游,休闲度假,修学旅游。 ( 5)西北部产业旅游区 功能定位:中山市民营经济的集中展示区。 开发方向:工业旅游,购物旅游,修学旅游。 企业 (),大量的管理资料下载 第第 五五 章章 中中 心心 城城 区区 空空 间间 布布 局局 第一节 布局结构 第 49 条 空间发展策略 由主城区、火炬区及沙溪、大涌、港口、五桂山、南朗镇构成的中心城区是中山加强规划、建设管理的重点地区,其发展策略是: ( 1)加大建设东部新城的力度,并着重完善与火炬区的联系,共同形成城市新区;与主城区构成中山的“双心结构”; ( 2)作为城市政府主导的城市开发建设,尽可能不跨越横门水道,以利于城市片区间的紧密联系并节省建设的投资; ( 3)主城区主要向北、向西发展,密切与沙溪、港口、大涌之间的联系,继续完善中心城市职能; ( 4)控制五桂山镇区的发展,加强五桂山生态保护区的建设与管理。 第 50 条 “单核双城多片区”的城市结构 围绕五桂山生态保护区形成城市的生态绿核;主城区(及其周边地区)、东部新城构成中心城区的“双城”,共同承担城市中心职能。 主城区(及其周边地区)含大涌、沙溪、港口 、主城区四个片区;东部新城含火炬、马鞍岛、南朗、翠亨四个片区,并着力企业 (),大量的管理资料下载 把火炬、南朗打造成为以高新技术制造、研发为主的科技产业新城。 第 51 条 主城区(及其周边地区)的职能 该区是中山的主要中心,以行政、商贸、居住、物流等为主要职能。 ( 1)主城区:含西区、南区、东区和石岐区,以行政、商贸、商业服务、居住为主要职能,是中山的商务中心及行政中心; ( 2)沙溪片区:以休闲服装为主导产业,积极发展商贸物流、居住等职能; ( 3)港口片区:积极发展物流、都市型工业等,培育城市的居住职能;( 4)大涌片区:以水源保护、景观生 态、居住、休闲为主要职能。 第 52 条 东部新城的职能 东部新城以高新技术研发、制造、科研教育、居住职能为主,培育成为中山城市的副中心。 ( 1)火炬区:高新技术制造职能,东部新城的会展中心; ( 2)南朗片区:生态新城,高新技术研发、制造职能,东部新城的行政、商业、科研教育中心,大力培育区域性居住职能; ( 3)马鞍岛:邻海工业区,着重发展装备制造业、电力能源工业等重化工业及其配套港口、仓储业; 企业 (),大量的管理资料下载 ( 4)翠亨片区:突出名人、生态、休闲旅游职能,打造高档居住职能。 第二节 用地布局 第 53 条 居住用地 ( 1)按照《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要求进行居住区建设。 居住用地应选择在交通方便、环境条件较好并与工业用地相隔的区域。 在靠近山体、水域之处,可适当布置一类居住用地(不超过居住用地总量的 8%),其余为二类居住用地。 ( 2)中心城区居住用地分为六大居住片区,为了便于规划管理与公建配套,进一步划分为 26 个居住分区。 居住用地开发,一般最小要达到居住组团规模,由几个组团形成小区,再形成居住区,并相应配套布置中学、小学、绿地、公共服务等设施。 ( 3)居住用地内不得安排工业项目,现状居住用地内影响生活环境质量的项目要逐步搬迁或进行改 造。 第 54 条 公共服务设施 城市公共设施基本按市级、片区级、居住区级三级配套,对公益性及非赢利性公共设施予以优先安排。 ( 1)保留现有的兴中道市级行政办公中心,将一些零散的行政办公用地逐步置换集中;在南朗规划建设东部新区行政办公区。 企业 (),大量的管理资料下载 ( 2)孙文西路步行街、富华道酒店群一带为市级商业中心,并逐步沿岐江河向北拓展;在南朗建设东部新区商业中心;在火炬、沙溪、港口规划建设 3 个片区级商业中心。 ( 3)继续完善现有的火炬区国际会展中心区、沙溪镇星宝国际展览中心,在东区紫马岭公园南侧规划建设市级会展中心。 ( 4)在中山 五路与起湾道交叉口东南角规划建设市级文化中心,包括市图书馆、音乐厅、综艺馆等文化设施,作为代表中山市新时期、新形象的标志性文化建筑;在南朗规划建设东部新城文化中心,在火炬区、沙溪、港口各规划建设片区级文化中心,包含公共图书馆、青少年活动场所等。 ( 5)完善现有兴中体育场,作为市级体育中心;保留现有的沙溪、火炬体育场,规划建设南朗、港口 2 个片区级体育中心。 ( 6)各级医院按要求分级、分片布置。 规划增加三级医院 5所、二级医院 9 所,并改造港口医院、沙溪隆都医院、大涌医院为二级医院;完善卫生急救网络,规划建设市急救 中心。 ( 7)在南朗规划建设比较集中的科研教育区,培育区域性生产服务职能。 第 55 条 工业用地 ( 1)火炬区工业组团: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规划用地约为 1000公顷。 ( 2)马鞍岛工业组团:借助邻海及港口优势,着重发展装备制企业 (),大量的管理资料下载 造业、电力能源工业等重化工业及其配套仓储业,规划用地约为 1300 公顷。 ( 3)南朗工业组团:高新技术产业研发、制造,规划用地为480 公顷。 ( 4)白沙湾工业组团:发展无污染的资金、技术密集型工业,规划用地约为 80 公顷。 ( 5)港口工业组团:为物流业发展服务的产品包装、运输、流通加工、配送及发 展以电子等高科技制造业为主的工业,规划用地约为 160 公顷。 ( 6)大丰工业组团:在污染治理的前提下,发展家具、塑料及五金行业,规划用地约为 230 公顷。 ( 7)长命水工业组团:发展与五桂山生态保护区不相矛盾的都市型工业,规划用地约为 45 公顷。 ( 8)南区工业组团:以发展高新技术和电子产业为主,同时积极扶持中小企业和特色经济的发展。 规划工业用地约为 140 公顷。 ( 9)沙溪工业组团:发展以休闲服装业为主导的制造业,规划用地约为 80 公顷。 ( 10)大涌工业组团:现有红木家具与牛仔服装等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业,应加强污 染整治,用地约为 320 公顷。 企业 (),大量的管理资料下载 第 56 条 仓储用地 ( 1)中山港(含马鞍岛二期扩建地区)周边。 ( 2)港口物流园区。 第三节 旧城改造规划 第 57 条 旧城区范围 旧城区范围总面积 平方公里,具体包括:东起华柏路、莲塘路;西到岐江河;南至中山二路;北至莲员西路、莲员东路。 旧城区按区域分为旧城风貌保护区和旧城改造区。 第 58 条 旧城更新与改造的原则 统一规划、合理利用,在注意保护旧城风貌的基础上逐步改造。 第 59 条 旧城更新与改造的目标 ( 1)优化产业结构,促进第二产业逐步向第三产业过度转化;污染工业应 限期改造、搬迁或转产。 ( 2)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完善旧城区道路网络建设,完善停车设施,解决目前存在的交通问题。 ( 3)认真分析旧城商业设施的容量,保证改造后城市的进一步繁荣与活力,促使旧城承担中山市传统商业中心的职能。 ( 4)消除旧城内重大安全隐患,明显改善其内部及周边地区的企业 (),大量的管理资料下载 生态环境、市容市貌、交通环境及其他生活环境。 ( 5)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 6)加强绿化建设,增加绿地面积和公共开敞空间,保证旧城区的环境质量。 第第 六六 章章 城城 市市 特特 色色 和和 历历 史史 环环 境境 保保 护护 第一节 城市特色与景观塑造 第 60 条 中山 城市特色表现为多种文化交融的多样性与融合性。 需要进一步加强传统文化重塑,提升城市品位与再现传统特色。 积极继承与发扬中山“开风气之先”城市性格及商业文化特色,突出伟人名城特征,并培育以“创业城市”为特征的现代都市风貌。 第 61 条 塑造“从岐江河走向珠江口,城外山青水秀、城内绿丘镶嵌”的城市景观格局。 第 62 条 中心城区景观风貌分区 ( 1)传统风貌保护区。 包括石岐旧城区和翠亨村,重在整治、改善环境,并完善基础设施。 ( 2)城市重点景观区。 主要指市级、片区级商业、文化及体育中心等大型公共建筑集中地段,应注重整体协 调与环境质量,加强交通设施建设,力求创造出个性鲜明、充满活力的形象。 ( 3)自然景观区。 突出以五桂山为主体的山林地、大片农田和企业 (),大量的管理资料下载 园地,以自然风光为主;通过河道绿化及道路绿化引入城市,连接城市公园、滨河及道路带状绿地,形成城市绿化网络。 ( 4)公建景观区。 以居住区级公建为中心,结合开敞空间形成社区中心,要求购物方便、文化、体育设施完善、出行安全、空间尺度宜人、具有人情味和吸引力,建筑色彩以素雅宁静为主。 ( 5)居住景观区。 指居住区和居住小区,宜结合低丘地形,灵活布置,积极创造岭南特色,建筑色彩以浅色为主。 ( 6)工业景观区。 工业区建筑布局与风格应能反映时代风貌及高科技特征,并加强区内标识系统的建设。 第 63 条 中心城区构筑“五纵三横”的城市轴线 ( 1)岐江河滨水轴线。 结合中山历史人文资源,充分挖掘水文化内涵,加大岐江河两岸的环境治理,净化水体,合理配置滨河绿带,整修河堤、河埠;通过旧城改造建设市级商业中心,同时建设港口片区级文化、体育中心,延续并提升岐江河“一河两岸”景观轴的特色。 ( 2)东部沿海轴线。 由中山故居 —— 生态岸线 —— 珠江口(横门) —— 民众水乡组成,将构成人文与自然结合、跨跃时空的海滨景观轴。 ( 3)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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