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河南科强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实 5 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的主要结论与建议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的主要结论与建议 表 51 本项目环评报告结论与 实际 建设比对表 污染要素 环评报告结论及建议内容 实际建设情况 备注 废气 吹膜工序非甲烷总烃以集气罩进行收集,经 UV光解 +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 15m排气筒排放 , 非甲烷总烃 排放浓度 符合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22015)表 5(排放浓度 ≤60mg/m3,所有合成树脂类 ) 的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 2 二级 [排放速率 ≤10kg/h( 15m 高排气筒) ]的要求及 处理效率满足 豫环攻坚办【 2017】162 号文 处理效率不低于 70%要求。 非甲烷总烃无组织 排放 满足豫环攻坚办【 2017】 162 号文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工业企业边界排放限值。 吹膜 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 UV 光解 +活性炭 处理并由 15m 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的排放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 2 排放速率 10kg/h、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 GB315722015)表 5排放浓度 60mg/m3及豫环攻坚办[2017]162 号文 去除效率不低于 70%(其他类)的要求。 非甲烷总烃无组织 排放能够 满足豫环攻坚办【 2017】162 号文排放限值。 不变 废水 生产过程 有少量冷却水 循环使 用不外排;生活废水采用 园区 化粪池处 生产过程 有少量冷却水 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废水 利 用 园区 化粪池处 不变 11 理后排入 新乡市 贾屯污水处理厂处理。 理后排入 新乡市 贾屯污水处理厂处理。 噪声 采取厂房密闭,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基础等措施,厂界噪声 能够 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3类标准的要求。 采取厂房密闭,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基础等措施,厂界噪声 能够 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3类标准的要求。 不变 固废 生产过程产生的边角料和残次 品经 粉碎后回用于生产;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置。 废 灯管和废活性炭 危险废物, 使用 专用容器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定期 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生产过程产生的边角料和残次品经 粉碎后回用于生产;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置。 废 灯管和废活性炭 危险废物, 使用 专用容器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定期 委托 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不变 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新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综合监管和执法局 以新 高综监字[2019]54 号文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 ,批复意见如下: 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最后进入新乡市贾屯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所排废水应满足贾屯污水处理厂收水标准( COD450mg/L, 氨氮 35mg/L,总磷 4mg/L)。 废气:本项目主要废气为非甲烷总烃,废气经抽排风系统引致 1 套 UV光解 +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由 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所排废气应满足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中表 2 二级要求,同时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 ( 豫环攻坚办【 2017】 162 号 ) 非甲烷总烃 80mg/m甲苯二甲苯合计 40mg/m3的 标准 要求。 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塑料挤出流延机组等设备,噪声经减振基础、车间隔音等措施后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 GB123482008)3 类标准限值。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直接回用于搅拌工序,厂区不做储存。 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灯管)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6 验收执行标准 质量标准 12 表 61 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标准 环境要素 执行标准及级别 项 目 标准值 环境空气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 GB30952012)二级 PM10 24 小时平均 限值 : 150181。 g/m3 声环境 《声环境质量标准》 ( GB30962008) 3 类 等效 A声级 昼间≤ 65dB( A)、夜间≤ 55dB( A) 水环境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 V类标准 PH 6~9 COD 40mg/L 氨氮 总磷 污染物排放标准 表 62 项目污染物排放标准 环境要素 执行标准及级别 项 目 标准值 废气 豫环攻坚办 [2017]162 号文建议值 非甲烷总烃 工业企业边界排放限值2..0mg/m3,其他类有机废气去除效率不低于 70%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 2 二级 非甲烷总烃 10kg/h(15m 排气筒 )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 GB315722015)表 5 非甲烷总烃 60mg/m3(所有合成树脂类) 废水 生活废水执行新乡市贾屯污水处 理厂收水水质要求 pH 6~9 COD 450mg/L 氨氮 35mg/L 总磷 4mg/L 总氮 40mg/L SS 350mg/L 固废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01)及 2013 年修改单 一般固废 /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及 2013 修改单 危险固废 / 声环境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 准》( GB 123482008) 3 类 等效 A声级 昼间≤ 65dB( A) ,夜间 ≤ 55dB( A) 总量控制指标 依据 新乡市环保局 出具 《建设项 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备案表》(编号:4107001000) , 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 见表 63。 13 表 63 总量控制一览表 单位: t/a 污染因子 原项目 排放量 本项目新 增 排放 量 总量控制 COD 0 NH3N 0 7 验收监测内容 环境保护设施调试结果 本次验收监测通过对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及各类污染治理设施去除效率的监测,验证环保设施调试效果,具体监测内容如下: 废水 本项目 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生活污水依托 园 区 化粪池处理 后 排入污水管网,最后进入新乡市贾屯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监测点位为 化粪池 出口。 监测点位及监测要求见表 71。 表 71 废水监测情况一览表 采样点位 检测类别 检测项目 采样频次 化粪池 出口 废水 COD、悬浮物、氨氮、总磷 4 次 /天, 2 天 废气 废气主要为 吹膜 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 监测点位及监测要求见表 72。 表 72 废气监测情况一览表 采样点位 检测类 别 检测项目 采样频次 吹膜 工序有机废气治理设施 进口、出口 有组织废气 非甲烷总烃 3 次 /天, 2 天 无组织废气厂界上风向一个点,下风向三个点 无组织废气 非甲烷总烃、颗粒物 3 次 /天, 2 天 厂界噪声监测 表 73 噪声监测一览表 监测点位 监测因子 监测频次 14 厂界 四周 各布设 1 个监测点位 等效 连续 A声级 每天昼 间 2 次,连续 2 天 固体废物监测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加工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 和残次品、 废 活性炭、废灯管。 边角料 和残次品 属于一般固废, 粉碎后回用于生产 ;废 活性炭和废灯管 属于危险废物, 废活性炭 收集后 委托 邢台嘉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处理 (见附件 3) ,废灯管。20xx年河南科强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编辑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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