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新乡市鸿铭机械有限公司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4 固废治理 边角料 暂存于一般固废存贮场 (建筑面积不小于 10m2) 2 2 10 5 废 润滑油、 废切削液 暂存于危废暂存间( 建筑面积不小于5m2) 1 1 6 生活垃圾 垃圾箱 合计 建设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能够做到环保设施“三同时”。 表 46 环保设施环评、初步设计、实际建设情况一览表 环保设施 环评 初步设计 实际建设 落实“三同 时”情况 废水 化粪池 化粪池 化粪池 已落实 废气 切割工序产生粉尘经跟踪吸风管收集、收集后粉尘经 1 台 袋式 除尘器处理后经 1根 15m 排气筒排放。 切割工序产生粉尘经跟踪吸风管收集、收集后粉尘经 1 台袋式 除尘器处理后经 1 根 15m 排气筒排放。 切割工序产生粉尘经跟踪吸风管收集与 焊接区域产生粉尘采用集气罩收集后, 共用 1 台除尘器处理后 经 1 根15m 排气筒排放。 已落实 设置焊接区域,产生粉尘采用集气罩收集后,经 袋式 除尘器处理后 经 15m 排气筒排放。 设置焊接区域,产生粉尘采用集气罩收集后,经 袋式 除尘器处理后 经 15m 排气筒排放。 已落实 噪声 减振基础 +厂房隔声 减振基础 +厂房隔声 减振基础 +厂房隔声 已落实 固废 下料及 机械加工过程中产生边角料 ,暂存在固废暂存场( 10㎡),定期出售 下料及 机械加工过程中产生边角料 ,暂存在固废暂存场( 10㎡),定期出售 下料及 机械加工过程中产生边角料 ,暂存在固废暂存场( 10 ㎡),定期出售 已落实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润滑油、废切削液,暂存在危废间(建筑面积不小于5m2)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润滑油、废切削液,暂存在危废间(建筑面积不小于5m2)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润滑油、废切削液,暂存在危废间(建筑面积不小于 5m2) 已落成 生活垃圾 经垃圾箱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置 生活垃圾 经垃圾箱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置 生活垃圾 经垃圾箱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置 已落实 5 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的主要结论与建议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的主要结论与建议 11 表 51 本项目环评报告结论与 实际 建设比对表 污染要素 环评报告结论及建议内容 实际建设情况 备注 废气 切割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 跟踪吸风管收集,收集后粉尘经 1 台 袋式 除尘器处理后经 1 根 15m 排气筒排放, 颗粒物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791996)表 2 二级,排气筒高度 15m,排放速率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120mg/m3的要求 切割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 跟踪吸风管收集 与 设置焊接区域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 , 共用 1台 袋式 除尘器 处理, 处理后经 1 根 15m 排气筒排放, 颗粒物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791996)表 2 二级,排气筒高度 15m,排放速率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120mg/m3的要求 变化 设置焊接区域,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 采用 1台 袋式 除尘器处理, 处理后经 1 根 15m 排气筒排放, 颗粒物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791996)表 2 二级,排气筒高度 15m,排放速率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120mg/m3的要求。 废水 生活污水经 化粪池处理后,由污水管网排入新乡市贾屯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生活污水经 化粪池处理后,由污水管网排入新乡市贾屯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不变 噪声 设备噪声经减振、厂房密闭隔音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3类标准的要求。 设备噪声经减振、厂房密闭隔音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3类标准的要求。 不变 固废 边角料集中收集出售 ,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职工生活垃圾由市政环卫部门集中收集。 边角料集中收集出售 ,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职工生活垃圾由市政环卫部门集中收集。 不变 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新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综合监管和执法局 以 新高综监字〔 2020〕 02 号 文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 ,批复意见如下: 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 排入污水管网,最后进入新乡市贾屯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所排废水应满足贾屯污水处理厂的收水标准( COD450mg/L、氨氮 35mg/L、总磷 4mg/L)。 废气:本项目切割工序采用吸风管 +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 15m排气筒排放;焊接工序采用集气罩进行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废气经 1 根 15m排气筒排放。 所排废气应满足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 GB162971996) 12 表 2 规定颗 粒物排放浓度 120mg/m179。 ,排放速率 ( 15m排气筒)标准要求。 噪声:本项目 噪声主要为 切割机、铣床、车床 等设备噪声 经基础减 震 、厂房隔音 等措施后应满足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3 类标准 限值。 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暂存于一般固 废暂存间统一收集后出 ;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本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厂区项目须在生产线、污染防治设施 、总电源处安装用电监控设备,监控设备须与新乡市生态环境局监控平台联网。 厂区项目在生产过程中要密闭门窗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做到“应收尽收”。 6 验收执行标准 质量标准 表 61 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标准 环境要素 执行标准及级别 项 目 标准值 环境空气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 GB30952012)二级 PM10 TSP 24 小时平均 限值 : 150181。 g/m3 24 小时平均 限值 : 300181。 g/m3 声环境 《声环境质量标准》 ( GB30962008) 3 类 等效 A声级 昼间≤ 65dB( A)、夜间≤ 55dB( A) 水环境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 V类标准 PH 6~9 COD 40mg/L 氨氮 总磷 污染物排放标准 表 62 项目污染物排放标准 环境要素 执行标准及级别 项 目 标准值 废气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 2 二级标准 颗粒物 (15m 排气筒 ) 废水 生活废水执行新乡市贾屯污水处理 厂收水水质要求 pH 6~9 COD 450mg/L 氨氮 35mg/L 总磷 4mg/L 总氮 40mg/L 13 SS 350mg/L 声环境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 准》( GB 123482008) 3 类 等效 A声级 昼间≤ 65dB( A) ,夜间 ≤55dB( A) 固废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01)及 2013 年修改单 ; 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及 2013 年修改单。 一般固废 / 总量控制指标 依据新乡市环保局出具 《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备案表》 , 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 见表 63。 表 63 总量控制一览表 单位: t/a 污染因子 申请新增 排放量 COD NH3N 颗粒物 7 验收监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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