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天瑞水泥公司水泥销售员工培训手册(45页)-销售管理(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 (一)出厂水泥合格率 100%。 (二) 28 天抗压富裕强度合格率 100%。 通用水泥 28 天抗压富裕强度不小 于。 白水泥 28天抗压富裕强度不小于 MPa。 中、低热水泥 28 天抗压富裕强度不小于。 道路水泥 28 天抗压富裕强度不小于。 钢渣水泥 28 天抗压富裕强度不小于。 (三)袋装水泥 20 包的总质量不小于 1000 ㎏ ,单包净含量不小于 49 ㎏ ,合格率 100%。 (四) 28 天抗压强度控制值≥水泥国家(行业)标准规定值+富裕强度值+ 3S。 ( S-月 或一统计期 平均 28 天抗压强度标准偏差) (五) 28 天抗压强度月(或一统计期)平均变异系数( Cv)目标值不大于 %。 (六 )均匀性试验的 28 天抗压强度变异系数( Cv)目标值不大于 %。 (七)专用水泥和特性水泥其它特性指标的目标值要求。 白水泥富裕白度 %; A 级油井水泥稠化时间为:标准值+ 5 分钟, G 级油井水泥稠化时间为: 90 分钟标准值+ 5 分钟, 120 分钟标准值- 5分钟; 中热硅酸盐水泥水化热为:标准值- 8KJ/㎏ , 17 低热矿渣硅酸盐水泥水化热为:标准值- 6KJ/㎏ ; 道路硅酸盐水泥磨损量为:标准值- ㎏ /㎡ ; 钢渣水泥比表面积为:标准值+ 30 ㎡ /㎏ ; 要加强水泥的均化,采用空气搅拌、机械倒库 或多库搭配等均化措施,提高均匀性,缩小标准偏差,企业每季度要进行一次水泥均匀性试验,努力实现单包水泥各项质量指标达到产品标准要求。 严禁无均化功能的水泥库单库包装,要严格按照化验室签发的书面通知,按库号和比例放库,决不允许随意改变库号和比例。 水泥库要定情清理和维修,卸料设备要保持完好,保证正常出库。 水泥入散装库前必须经过均化,确保散装水泥的均匀性。 水泥包装标志必须齐全、清晰,与内装的出厂水泥品种、质量相符。 包装物也必须符合 GB9774- 2020《水泥包装袋》或 JC579- 1995《水泥吨袋装》的规定。 企业要建立包装质量抽查制度,每班每台包装机至少抽查 20 包,其包装质量和标志必须符合标准要求,发现不符合要求时,应及时处理。 散装水泥应出具与袋装水泥包装标志内容相同的卡片。 成品在检验合格后存放一个月以上的袋装水泥,化验室应发出停止该批水泥出厂通知,并现场标识。 经重新取样检验,确认符合标准规定后方能重新签发水泥出厂通知单。 出厂水泥必须按产品标准取代表性样品进行检验并留样封存,封存日期按相关产品标准规定。 出厂水泥编号的吨数,应严格执行产品标准,禁止超吨位包装。 不合格水泥的处理。 (一)出产水泥的自检 结果中任一项指标不合格时,应立即电告用户停止使用该批水泥,企业与用户双方将该编号封存样寄(送) 省级或省级以上 国家 认可的 水泥质检 机构 进行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经复检不合格则属于重大质量事故。 按合同要求进行实物质量验收中,双方共同签封的样品在有效期内被省级或省级以上国家认可的水泥质检机构判为不合格品或废品的,也属于重大质量事故。 凡发生重大质量事故,企业要查明原因,追究有关责任部门和个人的责任。 (二)出厂水泥自检或经复检,富裕强度不足,属于未遂质量事故,企业要及时查明原因,制订纠正措施。 (三)因水泥安定性 不合格或某项质量指标未达到产品标准而借地存放的,一律 18 按废品或不合格品处理。 (四)企业应积极做好售后服务,建立和坚持访问制度。 企业每年至少要信访有代表性的用户两次以上,广泛征询对水泥质量、性能、包装、运输及执行合同等方面的意见,建立用户档案,制订改进措施。 (五)生产商品熟料的企业,参照出厂水泥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制定严于现行熟料产品标准的企业内控指标,保证出厂熟料的实物质量。 第 五 章 水泥国家标准 《 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 国家 标准 》 GB 175— 1999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硅酸盐水泥、普 通硅酸盐水泥的定义与代号、材料要求、强度等级、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运输与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硅酸盐水泥和普通硅酸盐水泥。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176— 1996 水泥化学分析方法 (eqv ISO 680: 1990) GB/T 203— 1994 用于水泥中的粒化高炉矿渣 (neq Г OCT 3476: 1974) GB/T 750— 1992 水泥压蒸安定性试验方法 GB/T 1345— 1991 水泥细度检验方法 (80pm 筛筛析法 ) GB/T 1346— 1989 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检验方法 (neq ISO/DIS 9597) GB/T1596— 1991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 GB/T 2847— 1996 用于水泥中的火山灰质混合材料 (neq ISO 863: 1990) 19 GB/T 5483— 1996 石膏和硬石膏 (neq ISO 1587: 1975) GB/T 8074— 1987 水泥比表面积测定方法勃氏法 (neq ASTMC204: 1981) GB 9774— 1996 水泥包装袋 GB 12573— 1990 水泥取样方法 GB/T 17671— 1999 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 (ISO 法 )(idtISO 679: 1989) JC/T 667— 1997 水泥粉磨用工艺外加剂 JC/T 742— 1984(1996) 掺入水泥中的回转窑窑灰 3 定义与代号 硅酸盐水泥 凡由硅酸盐水泥熟料、 0~ 5%石灰石或粒化高炉矿渣、适量石膏磨细制成的 水硬性胶凝材料,称为硅酸盐水泥 (即国外通称的波特兰水泥 )。 硅酸盐水泥分两种类型,不掺加混合材料的称 I 类硅酸盐水泥,代号。 在硅酸盐水泥粉磨时掺加不超过水泥质量 5%石灰石或粒化高炉矿渣混合材料的称Ⅱ型硅酸盐水泥,代号 P.Ⅱ。 普通硅酸盐水泥 凡由硅酸盐水泥熟料、 6%~ 15%混合材料、适量石膏磨细制成的水硬性胶凝材料,称为普通硅酸盐水泥 (简称普通水泥 ),代号。 掺活性混合材料时,最大掺量不得超过 15%,其中允许用不超过水泥质量 5%的窑灰或不超过水泥质量 10%的非活性混合材料来代替。 掺非活性混合材料时,最大掺量不得超过水泥质量 10%。 4 材料要求 石膏 天然石膏:应符合 GB/T 5483 中规定的 G 类或 A 类二级 (含 )以上的石膏或硬石膏。 工业副产石膏;工业生产中以硫酸钙为主要成分的副产品。 采用工业副产石膏时,必须经过试验,证明对水泥性能无害。 活性混合材料 符合 GB/T 203 的粒化高炉矿渣,符合 GB/T 1596 的粉煤灰,符合 GB/T 2847 的火山灰质混合材料。 非活性混合材料 20 活性指标低于 GB/T 20 GB/T159 GB/T 2847 标准要求的粒化高炉矿渣、粉煤灰、火山灰质混合材料以及石灰石和砂岩。 石灰石中的三氧化二铝含量不得超过%。 窑灰 应符合 JC/T 742 的规定。 助磨剂 水泥粉磨时允许加入助磨剂,其加入量不得超过水泥质量的 1%,助磨剂须符合JC/T 667 的规定。 5 强度等级 硅酸盐水泥强度等级分为 、 、 、 、 、。 普通水泥强度等级分为 、 、 、 、 、。 6 技术 要求 不溶物 I 型硅酸盐水泥中不溶物不得超过 %; 1 型硅酸盐水泥中不溶物不得超过 %。 烧失量 I 型硅酸盐水泥中烧失量不得大于 %, I型硅酸盐水泥中烧失量不得大于%。 普通水泥中烧失量不得大于 %。 氧化镁 水泥中氧化镁的含量不宜超过 %。 如果水泥经压蒸安定性试验合格,则水泥中氧化镁的含量允许放宽到 %。 三氧化硫 水泥中三氧化硫的含量不得超过 %。 细度 硅酸盐水泥比表面积大于 300m2/kg,普通水泥 80μ m方孔筛筛余不得超过%。 凝结时间 硅酸盐水泥初凝不得早于 45min,终凝不得迟于。 普通水泥初凝不得早于45min,终凝不得迟于 10h。 安定性 21 用沸煮法检验必须合格。 强度 水泥强度等级按规定龄期的抗压强度和抗折强度来划分,各强度等级水泥的各龄期强度不得低于下下表数值。 Mpa 品种 强度等级 抗压强度 抗折强度 3 天 28天 3 天 28 天 硅酸盐水泥 普通水泥 碱 水泥中碱含量按 Na2O+ 计算值来表示。 若使用活性骨料,用户要求提供低碱水泥时,水泥中碱含量不得大于 %或由供需双方商定。 7 试验方法 不溶物、烧失量、氧化镁、三氧化硫和碱 按 GB/T 176 进行。 比表面积 按 GB/T 8074 进行。 细度 按 GB/T 1345 进行。 22 凝结时间和安定性 按 GB/T 1346 进行。 压蒸安定性 按 GB/T 750 进行。 强度 按 GB/T 17671 进行。 8 检验规则 编号及取样 水泥出厂前按同品种、同强度等级编号和取样。 袋装水泥和散装水泥应分别进行编号和取样。 每一编号为一取样单位。 水泥出厂编号按水泥厂年生产能力规定: 120 万 t以上,不超过 1200t 为一编号, 60 万 t 以上至 120 万 t,不超过 1000t 为一编号; 30 万 t 以上至 60 万 t,不超过 600t 为一编号; 10 万 t 以上至 30 万 t,不超过 400t 为一编号; 10 万 t 以下,不超过 200t 为一编号。 取样方法按 GBl2573 进行。 当散装水泥运输工具的容量超过该厂规定出厂编号吨数时,允许该编号的数量超过取样规定吨数。 取样应有代表性,可连续取,亦可从 20 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 ,总量至少12kg。 所取样品按本标准第 7 章规定的方法进行出厂检验,检验项目包括需要对产品进行考核的全部技术要求。 出厂水泥 出厂水泥应保证出厂强度等级,其余技术要求应符合本标准有关要求。 废品与不合格品 废品 凡氧化镁、三氧化硫、初凝时间、安定性中任一项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 均为废品。 不合格品 23 凡细度、终凝时间、不溶物和烧失量中的任一项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或混合材料掺加量超过最大限量和强度低于商品强度等级的指标时为不合格品。 水泥包装标志中水泥品种、强度等级、生产者名称和出厂编号不全的也属于不合格品。 试验报告 试验报告内容应包括本标准规定的各项技术要求及试验结果,助磨剂、工业副产石膏、混合材料的名称和掺加量,属旋窑或立窑生产。 当用户需要时,水泥厂应在水泥发出之日起 7天内寄发除 28 天强度以外的各项试验结果。 28 天强度数值,应在水泥发出之日起 32 天 内补报。 交货与验收 交货时水泥的质量验收可抽取实物试样以其检验结果为依据,也可以水泥厂同编号水泥的检验报告为依据。 采取何种方法验收由买卖双方商定,并在合同或协议中注明。 以抽取实物试样的检验结果为验收依据时,买卖双方应在发货前或交货地共同取样和签封。 取样方法按 GBl2573 进行,取样数量为 20kg,缩分为二等份。 一份由卖方保存 40 天,一份由买方按本标准规定的项目和方法进行检验。 在 40 天以内,买方检验认为产品质量不符合本标准要求,而卖方又有异议时,则双方应将 卖方保存的另一份试样送省级或省级以上国家认可的水泥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仲裁检验。 以水泥厂同编号水泥的检验报告为验收依据时,在发货前或交货时买方在同编号水泥中抽取试样,双方共同签封后保存三个月;或委托卖方在同编号水泥中抽取试样,签封后保存三个月。 在三个月内,买方对水泥质量有疑问时,则买卖双方应将签封的试样送省级或省级以上国家认可的水泥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仲裁检验。 9 包装、标志、运输与贮存 包装 水泥可以袋装或散装,袋装水泥每袋净含量 50ks,且不得少于标志质量的 98%;随机 抽取 20 袋总质量不得少于 10。20xx年天瑞水泥公司水泥销售员工培训手册(45页)-销售管理(编辑修改稿)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