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添加剂明胶生产企业卫生规范(doc)-食品饮料(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壁和屋顶应采用浅色、防潮、防腐蚀、防毒、防渗和不易脱落的无毒材料。 第十三条 生产车间、仓库应有良好的通风,采用自然通风时,通风面积与地面面积之比不应小于 1: 16;采用机械通风时,换气量不得小于每小时换气三次。 第十四条 生产车间或工作场所应有良好的自然采光或人工照明。 检验场所工作面混合照度不应低于 540LX,加工场所工作面不应低于 220LX,其它场所一般不应低于 110LX。 第十五条 明胶的生产用设备、工具、管道、容器必须符合相应的卫生要求,采用无毒、无异味、耐腐蚀、不渗水、不变形的材料制作。 第十六条 生产用水应能满足生产工艺要求,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的要求。 第十七条 建筑物及各项设备应根据生产工艺卫生要求和产品生产的特点,相应设置有效的防尘、防鼠、防蚊蝇设施。 第十八条 准清洁区和清洁区人员入口处设更衣室,配备相应的更衣设施,应设流水洗手及手消毒设施。 厕所应设在生产场所外,必须为水冲式。 第十九条 产品混配、包装场所应具备空气消毒和净化设施。 采用紫外线消毒者应 中国最大的管理资源中心 (大量免费资源共享 ) 第 4 页 共 6 页 按 30瓦 /10~15平方米设置,高于地面 2米吊装。 采用空气净化装置的生产车间,其空气进风口应远离排风口,距地面 ,附近不得有污染源。 第二十条 生产设施、电线管、水管、汽管的安装,应当防止水滴和冷凝物污染产品、容器。 提倡企业生产自动化、管道化、封闭化。 第三章 生 产过程卫生要求 第二十一条 明胶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卫生安全保证体系,制定各工序的岗位操作规程和卫生管理制度,并配备卫生管理人员,严格按照规程和制度操作。 第二十二条 明胶生产可以使用以下原料:( 1)屠宰场、肉联厂、罐头厂、菜市场等提供的经检疫合格的新鲜牛、猪、羊等牲畜的皮和骨;( 2)制革鞣制工艺前,剪切下的带毛边皮或剖下的内层皮,俗称为毛边皮、二层皮、三清皮等生皮;。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