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分包管理规范(doc12)-经营管理(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理 部门要 对供方的开发过程和产品实施全面的评审、监控和配置管理; 6) 通过测量,确定管理软件子合同活动的状态和效率。 测量可包括:  管理子合同的成本与计划比较;  子合同产品的实际交付日期与计划比较;  公司提交给供方的配套产品及文档的实际日期与计划相比较。 评审与更改 1) 除了分包开发合同和开发阶段评审之外, 子合同经理 应组织双方 定期的评审和交流活动。  定期的合同执行状态的协调和评审 (双方管理层参与 );  技术方面和管理方面交流;  按照相关约定在所选择的 关键 里程碑处进行正式评审,评价供方的软件开发过程的完成情况和产生结果;  定期评价供方的软件开发能力,并与供方一起评审该工作结果。 2) 子合同经理负责对与软件供方的项目更改(包括子合同内容、子合同条款和条件、以及其他约定的更改)进行控制。  对于任何更改必须双方同意情况下才能进行;  更改 内容或涉及部门较多时,该项目应从 重新进行控制;  更改内容或涉及部门较少时,由子合同经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 验收 公司负责制定子合同产品的验收标准。 由 项目管理 部门组织相关开发部门对供方提交的文档资料及程序进行验收。 1) 对于工程项目,供方必须提交自己的验收测试报告和与公司整体项目集成的测试报告 /经过客户验收通过的客户验收报告; 2) 对于产品项目,供方必须提交自己的验收测试报告,并须经公司的产品质量控制部门进行确认验收测试,测试通过,予以验收。 项目分包管理规范 P7/9 文档资料 子合同经理负责 向 项目管理 部门提交子合同协议的签订或更改等文档并协调供方各种文档资料的提交工作。 供方在进行软件开发过程中应向公司 项目管理 部门及时提交下述文档及资料:需求分析报告、开发计划、系统设计报告、测试文档、项目开发总结报告、客户验收报告、用户手册、安装程序、源程序等。 相关的其他 各种报告:会议纪录,评审纪录,状态报告等。 所有资料均要提交打印输出的文档和电子文档两种形式。 系统集成项目的管理 分包系统集成合同的签订及评审 子 合同经理 负责选择供方并与其签订分包合同,由 项目管理 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对分包系统集成合同进行评审,合同至少明确如下内容:  系统集成的工作内容、要求及目标应与公司和客户签定的系统集成的内容、要求及目标相一致;  公司和供方的依赖、沟通和协调关系;  交付给公司的子合同产品,如 实施计划、交付文档及设备 等;  公司对子合同产品进行评价的验收标准和规程;  对子合同及供方提交产品进行修订的条件;  公司用来监控和评价供方系统集成能力的规程和准则。  费用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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