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保险基本法之客户经理管理办法(23页)-银行保险(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定 单位:万元 职级 职级晋升考核指标 职级维持考核指标 标准保费考核 期交保费考核 网点出单率考核 标准保费考核 期交保费考核 网点出单率考核 Q1 期交保 费 Q2 其中 5 年期以上(含) Q1 期交保费 Q2 其中 5 年期以上(含) 高级客户经理 无 无 无 无 300 25 15 80% 中级客户经理 300 25 15 80% 180 15 9 60% 初级客户经理 180 15 9 60% 60 10 6 50% 见习客户经理 60 10 6 无 30 5 3 无 说明: 标准保费折算=趸交保费 1+期交首期保费年期 期交保费考核:期交首期保费按 1: 1 计算,且 Q1 与 Q2 并列考核,如其中一项未达标,视同期交保费考核项目未达标; 网点出单率=出单网点数 /管辖网点数 100% (“出单网点”指当月出单趸交 10,000元以上或期交 3000元以上的网点) 第七章 待 遇 第二十六条 客户经理的收入包括基本收入、业绩收入和其它收入三部分。 (一) 基本收入 达到相应职级考核项目标准的客户经理按所在职级发放基本收入。 职级 基本收入 /月 高级客户经理 1200元 中级客户经理 900元 初级客户经理 700元 见习客户经理 500元 (二) 业绩收入 业绩收入 =首年实收保费该险种费用率 X% 注:“该险种费用率”为营业单位的可用费用率(下同)。 X%为客户经理业绩收入在可用费用中的占比,由各单位自行掌握。 (三) 其它收入 各单位可以根据渠道经营情况和实际收入水平,从晋升津贴、年资津贴、学历津贴、交通津贴、绩效津贴等项目中自行选择给予客户经理的津贴项目与标准 ,并按季度或月度予以发放。 第八章 行为规范及奖惩 第 二十七 条 银行保险客户经理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依法合规从业。 (一) 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 将 本人及 网点招揽的业务全部提交公司,不得为其他保险机构经办和销售寿险保单; (三) 使用公司 统一 印发的宣传资料,不得私自印制或变更其内容; (四) 按照保险条款全面、准确描述保险产品,对经营主体、保险责任、退保费用、现金价值和费用扣除情况进行提示,不得夸大或变相夸大保险合同利益,不得承诺不确定收益或进行误导性演示,不得有虚假、欺瞒或不正当竞争的表述; (五) 销售投资连结类产品、万能产品以及监管机构指定的其他产品的银行保险客户经理必须取得相关销售资格; (六) 指导银行经办人员要求投保人在投保单上亲笔签字,不得有代投保人签 字现象; (七) 指导银行经办人员要求投保人完整、准确填写投保单,确保客户资料的准确性; (八) 严格遵守手续费支付规定, 未经公司批准,不得与代理机构开展任何形式的激励活动; (九) 在未获得公司同意前不得在任何刊物上或通过新闻媒介发表任何有关公司的广告、通告、信函或文件; (十) 未经公司许可,客户经理不得将自己的业务转让他人,亦不可接受他人的业务转让; (十一) 不得以不正当手段争抢业务; (十二) 不可诋毁其他同业公司; (十三) 保守公司机密和客户资料信息; (十四) 外出活动尤其是举行宣传、咨询或社会公益活动时,应着装整齐、举止文明,树立公司 良好 形象。 第二十八条 银行保险 客户经理有以下各项情形之一的,公 司将 通过 参加年度表彰大会等形式给予通报表扬或 奖励。 (一) 业绩突出,为公司创造良好效益 的 ; (二) 合理化建议被采纳,有效提升了公司经营绩效 的 ; (三) 注重团队建设,互帮互助,工作绩效显著 的 ; (四) 在学习和 理论 研究中取得突出成绩 的 ; (五) 结合业务拓展,热心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并取得良好效果 的 ; (六) 其他突出的优秀成绩或 先进 事迹 的。 第二十九条 银行保险 客户经理有以下各项情形之一的,公司将给予降级、解约等形式的处 罚,对造成损失的追究相关责任,对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一) 误导客户投保或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进行业务操作,给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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