酱油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doc)-食品饮料(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 发酵酿造设施; 备; 5. 调配贮存设备; 6. 灭菌设备; 7. 灌装、包装设备。 酱油产品在灭菌后应在密封状态下灌装。 生产瓶装酱油的企业必 须具备有效的自动或者半自动的洗瓶、消毒设备,具备有效的自动或半自动的瓶装灌装设备。 四、产品相关标准 GB 27172020《酱油卫生标准》; GB181862020《酿造酱 中国最大的管理资源中心 (大量免费资源共享 ) 第 3 页 共 4 页 油》; SB103362020《 配制酱油》;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 五、原辅材料的有关要求 企业生产酱油所用的原辅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 如使用的原辅材料为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必须选用获得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合格产品。 配制酱 油中酿造酱油的比例(以全氮计)不得少于 50%,不得使用非食用性原料生产的蛋白水解液和生产氨基酸的 废液,所用的酸水解植物蛋白调味液必须符 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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