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基因食品卫生管理办法(doc)-食品饮料(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与食 用安全性和营养质量评价有关的技术资料; (七 )申请单位对转基因食品食用安全性和营养质量评价报告和卫生部认定的检验机构出具的对转基因食品食用安全性和营养质量评价的验证报告; (八 )其他有助于转基因食品食用安全性与营养质量评价的资料。 第十二条 本办法第十一条第 (六 )项规定的转基因食品食用安全性和营养质量评价有关的技术资料包括: (一 )转基因食品的 (物种 )名称; (二 )转基因食品的理化特性、用途与需要强调的功能; (三 )转基因食品可能的食品加工方式与终产品种类以及 主要食物成分(包括营养和有害成分); (四 )基因修饰的目的与预期技术效果,以及对食品产品特性的预期影响; (五 )基因供体的名称、特性、食用史;载体物质的来源、特性、功能、食用史;基因插入的位点及特性; (六 )引入基因所表达产物的名称、特性、功能及含量; (七 )表达产物的已知或可疑致敏性和毒性,以及含有此种表达产物食用安全性的依据; (八 )可能产生的非期望效应(包括代谢产物的评价)。 第十三条 申请进口转基因食品的除必须提交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材料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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