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的现状和要求ppt55-食品饮料(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或者在生产经营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追究 学校和责任人 的责任:(一)未建立学校食品卫生主管校长负责制,或未设立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的;(二)未建立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或管理制度不落实的;(三)学校食堂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 (四)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有未取得健康证明或存在影响食品卫生病症的,以及未经培训考核上岗的;(五)违反 《 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 》 第十二条规定采购学生集体用餐的;(六)对卫生行政部门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未按要求的时限进行整改的; (七)发生食物中毒瞒报、迟报或没有采取有效控制措施、组织抢救工作致使食物中毒中毒事态扩大的;(八)未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食物中毒调查或未保留现场的。 (九)有其他与学校食物中毒发生直接相关的失职行为的。 所属学校发生食物中毒,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并提请学校所在地政府追究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的责任。 (一)未将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作为对学校督导评价的重要内容和重要考核指标或未按规定进行督导、考核的;(二)未制定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培训计划或未定期组织培训的; (三)食物中毒发生后未及时赶赴现场组织处理和报告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四)有其它与学校食物中毒发生直接相关的失职行为的。 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并可提请学校所在地政府追究 卫生行政部门的责任。 (一)未按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卫生许可证发放条件(或标准)发放学校食堂或学校集体用餐单位卫生许可证的;(二)未按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标准对学校食堂或学生集体用餐供餐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或检查次数未达到要求的; (三)未对学校主管负责人和从业人员进行卫生法律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的;(四)未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反食品卫生管理法规的行为提出整改意见的,或者未对整改意见进行督促落实的。 (五)接到学校食物中毒报告后,未及时赶赴现场调查处理,或者未及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导致食物中毒事故扩大的;(六)未按 《 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 》 的规定时间进行食物中毒报告的。 (七)有其他与学校食物中毒发生直接相关的失职行为的。 今年要在学校进一步开展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的工作。 主要是鼓励学校的自律,尽可能调动和保护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卫生意识和守法的积极性,自觉争取达到食品卫生安全良好水平。 主要的做法 是根据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堂)卫生许可审查和经常性卫生监督审查结果对其进行风险性分级和食品卫生信誉度分级,并确定次年食品卫生监督的频率。 它也不是终身制的,一年评定一次。 希望大家做好准备争取上 A 级。 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表食品卫生 卫生许可 经常性卫生 风险性 监督类别信誉度 分级审查结论 监督审查结论 分级A 良好 良好 低度 简化监督B 良好 一般 中度 常规监督一般 良好 中度C 一般 一般 高度 强化监督良好或 差 极高 停业整顿D 一般 不予验证差 极高 不予许可注:得分为总分的 85% 以上者为良好, 60 — 85% 者为一般, 60% 以下者为差 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监督频率表食品卫生信誉度分级 监督类别 一类 二类A 简化监督 2 次 / 年 2 次 / 年B 常规监督 6 次 / 年 4 次 / 年C 强化监督 10 次 / 年 6 次 / 年 一、学校的责任和义务  制定饮食安全工作计划  学校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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