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业务形式知识大全(doc)-经营管理(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赁机构根据国内企业的委托和要求,先以承租人身份 从国外租赁公司租进 设备,再以出租人身份将租赁物件转租给国内企业(次承租人)的业务活动。 办理一笔进口转租赁业务,委托和受理的程序同进口直接租赁。 但在签订进口购货合同时可有两 种做法: 国内租赁机构与国外供货商签订购货合同后,他们需共同与国外租赁公司签署一项购货合同转让书( Assignment)或一项销售备忘录( Memoradom of sale),明确规定由国外租赁公司作为融资方,直接向供货商支付货款。 国内租赁机构将购货合同中它作为买方在设备物权上享有的权利转让给国外租赁公司,但不转让责任,并保留对设备规格进行修改、从卖方获得对设备的担保( Warranty)以及维修的权利。 由国内租赁机构与国外供货商就拟购买的设备签订一项 购货协议。 国外租赁公司以买方身份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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