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复合板新材料生产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过15m高排气筒( DA002)排放,收集效率达到 90%,处理效率达到98%。 ( 3)挤出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经1“光氧催化 +活性炭吸附 ”装置处理后通过 15m高排气筒( DA003)排放,收集效率达到85%,处理效率达到 90%。 ( 4)包覆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经2“光氧催化 +活性炭吸附 ”装置处理后通过 15m高排气筒( DA004)排放,收集效率达到85%,处理效率达到 90%。 ( 5) 3D打印区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经 3“光氧催化 +活性炭吸附 ”装置处理后通过 15m高排气筒( DA005)排放,收集效率达到90%,处理效率达到 90%。 ( 6)破碎、磨粉粉尘由集气罩收集后经 3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 DA006)排放,收( 1)第一次混料粉尘和第二次混料粉尘分别由集气罩收集后一起经 1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 15m高排气筒( DA001)排放;集气罩安装在进料口顶部,四周用软帘封闭,集气效率能够达到 90%;由《检测报告》计算可知,其处理效率达到%。 ( 2)挤出废气和包覆废气分别由集气罩收集后一起经 1“光氧催化 +活性炭吸附 ”装置处理后通过 15m高排气筒( DA002)排放;集气罩安装在出料口顶部,集气效率能够达到85%;由《检测报告》计算可知,其处理效率达到 %。 ( 3) 3D打印区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一起经 2“光氧催化 +活性炭吸附 ”装置处理后通过 15m高排气筒( DA003)排放;集气罩安装在出料口顶部,且打印区采用软帘封闭,集气效率能够达到 90%;由《检测报告》计算可知,其处理效率达到 %。 ( 4)破碎、磨粉粉尘分别由集气罩收集后一起经 2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 15m高排气筒( DA004)排放;集气罩安装在进、出料口顶部,四周用软帘封闭,集气效率能已落实16 集效率达到 90%,处理效率达到98%。 ( 7)有组织废气中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22015)表 5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厂界浓度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22015)表 9中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 够达到 90%;由《检测报告》计算可知,其处理效率达到 %。 ( 5)根据《检测报告》对废气监测结果统计可知:项目有组织废气中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均能够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22015)表 5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厂界浓度能够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22015)表 9中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 3 ( 1)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 3类标准。 ( 2)敏感点永宋村噪声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中 2类区标准。 根据《检测报告》对噪声监测结果统计可知:项目厂界昼、夜间噪声监测值均达到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 3类标准。 已落实4 ( 1)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及公告 2013年第 36号中的相关要求建设占地面积 10m2的危废暂存间 1处,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 GB185992001)及公告 2013年第 36号中的相关要求建设占地面积 10m2的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 1处,按厂区面积设置一定数量的垃圾桶。 ( 2)废包装桶、废催化剂、废灯管和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包装材料外卖处置,不合格品、收集的粉尘返回生产线再利用;生活垃圾在厂内集中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 3)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合理、有效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 1)建设单位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及公告 2013年第 36号中的相关要求在生产车间外厂区最南端设置有占地面积 18m2的危废暂存间 1处,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 GB185992001)及公告 2013年第 36号中的相关要求在生产车间原料区设置有占地面积 32m2的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区 1处,另外在厂区内设置了垃圾桶若干。 ( 2)废包装桶由供应商镇科化工材料有限公司回收再利用;废灯管和废活性炭暂未产生,待产生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废包装材料由原料厂家回收再利用;不合格品、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全部返回生产线重新利用。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 3)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妥善处置,未造成二次污染。 已落实5 ( 1)项目生活污水接管考核量:COD 、 SS 、 NH3N 、 TP 、 TN。 ( 2)项目废气排放总量:全厂颗粒物排放总量为 ,非甲烷总烃。 根据 “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可知:( 1)废水接管考核量:COD≤; NH3N≤;SS≤; TP≤;TN≤;( 2)废气排放总量:颗粒物 ≤;非甲烷总烃≤。 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环评批复总量要求。 17 6 建设单位应根据相关要求制定突发事故对策和应急预案,一旦出现突发事故,必须按事先拟定的方案进行紧急处理。 《南京中博新材料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编制完成,且已报南京市高淳生态环境保护备案,备案号 3201252020006L。 (详见附件 6)。 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根据《关于对南京中博新材料有限公司复合板 新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宁环审复【 2019】 1832号),审批决定及落实情况详见下表: 表 41 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落实情况表 序号 审批决定 落实情况 备注 1 按照 “雨污分流、清污分流 ”要求建设厂区排水系统,本项目内产生的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标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高淳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表 4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 GB/T319622015)表 1标准。 厂区排水系统已按照 “雨污分流、清污分流 ”的方式建设;项目生活污水依托南京博肯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现有化粪池进行预处理,经检测,废水总排口污染物浓度均达到了高淳新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表 4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 GB/T319622015)表 1标准)。 已落实 2 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粉尘等有组织排放的废气须按《报告表》要求收集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不低于 15 米,排放标准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22015)表 5 中非甲烷总烃、粉尘排放限值标准。 严格控制生产工序中产生的无组织废气的排放,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废气排放标准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22015)中表9企业边界排放限值要求。 第一次混料粉尘和第二次混料粉尘由管道收集后经 1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 15m高排气筒( DA001)排放,挤出废气和包覆废气由管道收集后经 1“光氧催化 +二级活性炭吸附 ”装置处理后通过 15m高排气筒( DA002)排放; 3D打印废气由管道收集后经 2“光氧催化 +活性炭吸附 ”装置处理后通过 15m高排气筒( DA003)排放,破碎、磨粉粉尘由管道收集后经 2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 15m高排气筒( DA004)排放,经检测,各排气筒污染物排放浓度均达到了《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22015)表5中非甲烷总烃、粉尘排放限值要求。 项目对原料进口处、破碎和磨粉区、 3D打印区采取软帘封闭,有效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量,经检测,项目厂界污染物浓度均达到了《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22015)中表 9企业边界排放限值要求。 已落实 3 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优化设计方案、合理布局设备及建筑物,确保声环境达到该区域的声功能要求。 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项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于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音等降噪措施。 经检测,项目运营期间厂界噪声均达到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已落实 18 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3类标准:即昼间 65分贝、夜间 55分贝;敏感点永宋村执行 2类区标准:即昼间 60分贝、夜间 50分贝。 2008)中 3类标准。 4 按照 “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不合格产品、收集的粉尘生产线回用;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灯管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厂区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及 2013年修改单中的相关要求设置危废暂存间 1处,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 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设置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区 1处,另外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桶若干。 废包装桶由供应商镇科化工材料有限公司回收再利用;废灯管和废活性炭暂未产生,待产生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废包装材料由原料厂家回收再利用;不合格品、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全部返回生产线重新利用。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已落实 5 排污口设置须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排污口必须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 1997】122号)的要求进行设计、建设排污口应设置明显环保标志;排污口设置合理;排污去向合理;便于采集样品;便于监测计算、便于公众参与监督管理。 项目优化了排污口数量( 6个废气排放口优化成 4个废气排放口);严格按照《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要求设置了废气排放口 4个、污水排口 1个;排污口均设置有明显的环保标志;排污口位置设置合理;排污去向合理;排污口预留了采样口,便于采集样品,便于监测计算、便于公众参与监督管理。 已落实 6 加强环境风险管理,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 《南京中博新材料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编制完成,且已报南京市高淳生态环境保护备案,备案号 3201252020006L。 (详见附件 6)。 已落实 7 该项目建成后,污染物排放总量必须控制在核定的指标范围之内。 该项目污染物年排放总量指标核定如下(废水污染物为接管考核量):COD≤;氨氮 ≤;SS≤; TP≤;TN≤;颗粒物≤;非甲烷总烃≤。 根据 “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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