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菌类保健食品申报与审评规定(doc)-食品饮料(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理局确定的鉴定机构出具 的菌种鉴定报告。 (五)菌种的安全性评价资料 (包括毒力试验 )。 菌种及其代谢产物必须无毒无害,不得在生产用培养基内加入有毒有害物质和致敏性物质。 有可能产生抗菌素、真菌毒素或其他活性物质的菌种还应包括有关抗菌素、真菌毒素或其他活性物质的检测报告。 (六)菌种的保藏方法、复壮方法及传代次数,防止菌种变异方法。 (七)对经过驯化、诱变的菌种,应提供驯化、诱变的方法及驯化剂、诱变剂等资料。 (八)生产的技术规范和技术保证。 (九)生产条件符合《保健食品生产良好规范》的证明文件。 中国最大的管理资源中心 (大量免费资源共享 ) 第 3 页 共 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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