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制药与专利(ppt61)-医药保健(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93年加入。 ◆五个优点 简化了申请程序; 减轻了各成员国专利机构的工作量; 满足了缺乏专利审查能力的成员国的需要; 延长了优先权期限( 2030个月); 专利申请案的国际公布有助于促进技术创新 和避免重复研究。 来自 ◆ 1973年 10月签订 ◆ 规定了一个共同的法律制度和统一的授予专利的程序 ◆ 可用英、法、德三种语言申请专利 来自 4.《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协议 》 ( TRIPS) ◆ 1994年通过, 1995年生效 ◆ TRIPS协议重申国民待遇、优先权等原则 ◆确立了更多新原则 最惠国待遇原则 透明度原则 争端解决机制 对行政终局决定的司法审查与复审原则 承认知识产权为私权的原则 来自 (三)生物药品的专利保护 ◆ 产品发明专利 ◆ 方法发明专利 ◆ 用途发明专利 来自 2. 实施药品专利保护的时间 目前世界上已经有 90多个国家对药品实施专利保护,其中: ◆德国 1968年开始实施药品专利保护 ◆日本 1976年实施药品专利保护 ◆中国 1993年起实施药品专利保护 来自 ◆ 对化合物药品的保护作用 ◆ 对复方制剂的保护作用 ◆ 对已知药品新的制备方法的保护作用 ◆ 对药品用途的保护作用 ◆ 对药品包装的保护作用 来自 ◆ 对化合物药品的保护作用 例如:专利保护范围确定为左边通式所表示的所有衍生物 来自 新药知识产权保护方式对比 来自 来自 由上表,我们可以看出专利是新药最有效、最全面的保护方式,专利保护力度最大、范围最广,保护期最强,申请费用最低。 来自 ◆ 美国 保护范围:药品制备工艺与技术路线 、药品品种、化学或遗传工程所制备的复合物、具有潜能的生物制品(如DNA或其载体,天然植物的纯化物,天然多肽蛋白的纯化技术以及遗传工程变异后的药用植物及其种子) 保护方式:产品专利、品种专利、方法专利、用途专利等 来自 ◆ 德国 保护范围 :对化学药品的物质保护;对药用植物的提取物进行保护;对药物组合物的保护;物质的第一、第二 医疗用途;药物的制备方法。 保护方式: 绝对的物质保护 (只适用于新的药物化合物或组合物,并且具有良好的、显而易见的医疗效果 ) 用途限定的物质保护 (适用于次用于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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