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200问(doc49)-合同协议(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劳动者一旦违反 “ 竞业限制 ” 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第 23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要与劳动者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同时,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4什么人可以签订 “ 竞业限制 ” 协议。 解答: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竞业限制的义务主体只能是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用人单位不得与上述人员以外的其他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否则该约定就是无效的。 在 “ 竞业限制 ” 协议中,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 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4 “ 竞业限制 ” 的期限最长几年。 解答: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符合签订竞业限制条件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两年。 而且该期限应是连续计算的。 4劳动者在哪些情况下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解答:违约金作为承担违约责任的主要形式,一向是用人单位绑住劳动者的 “ 紧箍咒 ”。 但按照《劳动合 同法》的规定,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约定中,严格限定了违约金的约定条件,规定单位只有在 “ 培训服务期 ” 和 “ 竞业限制 ” 这两种情形下,才能设定违约金。 也就是说,除非劳动者在约定的培训服务期满前离职,或违反了保密协议、竞业限制的约定,否则劳动者无需向单位支付任何违约金。 因此,明年 1月 1日《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后,如果在不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需承担违约责任的两种情况下,劳动者提出辞职,是无需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的,想炒老板鱿鱼的劳动者尽可以 “ 挥一挥衣袖不留下一分血汗钱了 ”。 4 什么样的劳动合同无效。 解答:劳动合同法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4合同期内 “ 不得结婚、不得生育 ” 的约定有效吗。 解答:林女士大学毕业后被某公司聘用。 公司要求她签订一份为期 5年的劳动合同,其中有一条约 定,她在合同期内不得生育,否则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当时林女士求职心切,虽然心里不满意,可还是在合同上签字了。 后来她在合同期内怀孕了并打算要孩子,公司以其违反劳动合同为由将其辞退。 该公司的做法显然是错误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违反法律的规定无效,《劳动法》第 18条也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无效。 该公司限制林女士 5年内不得生育违反了《婚姻法》的规定,所以是无效的,对合同双方均没有约束力,所以该公司不能以其违反此条约定为由将其辞退。 此外,有的单位规定员工在合 同期内不能结婚,这也是无效的条款。 4与《合同法》相比,《劳动合同法》在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认定方面有哪些不同。 解答:根据《合同法》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只有在损害国家利益的情况下,才认定为合同无效。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并非直接认定为无效,而《劳动合同法》则认定无效。 可见《劳动合同法》扩大了合同无效的认定情形,更切实地保护了劳动者的基本权益。 4劳动合同无效后,单位还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吗。 解答:对于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被认定以后的处理,《劳动法》并没有进一步做出明确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则明确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4无效劳动合同由谁确认。 解答:所谓无效劳动合同,是指所订立的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定条件,不能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后果的劳动合同。 按照 《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的无效应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法院确认。 此前劳动部在《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 “ 劳动合同的无效由法院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确认,不能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决定 ”。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交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而对于双方无争议的无效合同或者无效的合同条款,是否必须由上述机关进行确认,《劳动合同法》并未作出明确的、强制性的规定。 4劳动者遭欠薪有 快速解决途径吗。 解答:《劳动合同法》对保障劳动者及时足额取得劳动报酬作出了强制规定: “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 而且规定 “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 申请支付令是《劳动合同法》的一大亮点,为劳动者讨薪提供了更便捷、快速的途径。 50、什么是 “ 支付令 ”。 解答: “ 支付令 ” 一词来源于我国的《民事诉讼法》,该法第 189条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 价证券,符合两个条件就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这两个条件是: 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 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 “ 支付令申请书 ” 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 支付令 ”是债权人向法院申请讨回债务的最简便的方法。 对于一些事实清楚的欠薪案件,劳动者申请支付令解决,较之通过传统的途径 —— 申请仲裁、起诉、上诉等,既提高了效率又节省了司法资源。 《劳动合同法》赋予劳动者申请支付令的权利,相比《劳动法》更具操作性,将更有力地维 护劳动者的工资报酬权。 5支付令申请书向谁提交。 解答:支付令申请书应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提交。 具体而言,关于劳动报酬的支付令申请书,应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交(这里 “ 用人单位所在地 ” 应为用人单位注册登记所在地,而非与注册登记地不一致的实际经营、办公所在地)。 5支付令多长时间能 “ 送达 ” 欠薪单位。 解答: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190条规定:债权人提出申请后,人民法院应当在 5日内通知债权人是否受理。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 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 15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 劳动者因薪水被拖欠申请支付令,也适用上述期限的规定。 5欠薪单位收到支付令后提出异议怎么办。 解答: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 15 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 至此,关于通过支付令偿还债务的督促程序全部结束,债权人只能通过另行向法院起诉,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 书面异议 ” 是否合理法院并没有审查义务,只要债务人从 “ 形式 ” 上提出了书面异议,法院就必须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此前签发的支付令也就自行失效。 5如果欠薪单位收到支付令既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怎么办。 解答:如债务人收到支付令超过 15日,既不提出异议也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则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关于申请强制执行的规定,参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关于执行程序的规定)。 同样,如果欠薪单位收到支付令既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劳动者就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 5支付令失效后劳动者 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吗。 解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于 2020年 10月 1日施行的《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 2020〕 6号)第三条规定: “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 ” 由此可见,如果申请的支付令一旦因用人单位提出书面异议而失效,只要劳动者手里有欠条,就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而不用在此前先去申请劳动仲裁。 5单位能强迫劳动者加班吗。 解答:《劳 动合同法》第 31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 此外,《劳动法》第 41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 1小时。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 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 36小时。 《劳动法》第 38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对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强迫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者有权拒绝。 5加班 费怎么计算。 解答:《劳动合同法》第 31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第 14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 ,按照不低于小时工资基数的 150%支付加班工资; ,应当安排其同等时间的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 200%支付加班工资; ,应当按照不低 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 300%支付加班工资。 5补休代替加班费合法吗。 解答:职工正常工作时间为每日工作 8小时,每周工作 40小时。 《劳动法》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 200%的工资报酬。 由此可见,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企业可以首先安排补休。 在无法安排补休时,才支付不低于工资 200%的加班费。 休息日一般是指双休日。 当企业能够安排职工补休时,职工应当服从。 这既保护了劳动者的休息权,又利于职工的身体健康,也使职工及时恢复体 力投入新的工作,有利于安全生产。 法定节假日加班,不能安排倒休,单位必须按照日工资基数的 300%支付加班工资。 5加班费应以什么为基数计算。 解答:根据规定,加班费应以在岗职工的工资总额为基数计算。 有些单位仅以职工基本工资来计算加班费是不正确的。 工资总额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所有劳动者的收入。 60、未经批准自愿加班能索要加班费吗。 解答:根据《劳动法》规定,企业可以制订与国家法律不相抵触的加班制度,对符合加班制度的加班情况支付不低于法定标准的 加班工资。 可见,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的前提是 “ 用人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 ” ,劳动者自愿加班的,用人单位依据以上规定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资。 6加班工资年底扎堆结算行吗。 解答:加班工资年底结算是不合法的。 根据《劳动法》规定,工资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 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等。 所以,加班工资应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6职工最低 工资标准内能包含加班费吗。 解答:职工的最低工资标准不应包含加班费。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最低工资规定》规定: “ 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 )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据此,延长工作时间工资(即加班费)不能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 6对于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劳动者有权拒绝吗。 解答:在生活中,有一些用人单位违章指挥操作,从而导致劳动者遭到人身伤害,尤其是在建筑工程领域时有发生。 因此,安全的劳动 环境和条件对劳动者非常重要。 在劳动安全环境和条件方面,劳动合同法第 32 条明确了劳动者的两项权利,以及行使这两项权利的法律后果: 、强令冒险作业,而不予相应工作和劳动时,该行为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其后果仍然由用人单位承担。 ,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6对于口头违章指挥行为如何举证。 解答:劳动者应尽可能要求负责人留下文字性的指挥措施。 如果无法留下书面文件,则应注意寻求他人证人证言。 当然,对于大型生产型企业,如果可以确定 “ 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 ” ,并且可以对此予以一定程度的固化,那么为了职工自身安全,职工有权拒绝单位的该项指挥。 对于单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劳动合同法200问(doc49)-合同协议(编辑修改稿)
相关推荐
严重困难的; • (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 (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 以上( 1)( 3)两条属限制性解除条件的增加。 • 当企业需裁员 20人以上或占总数 10%时,应提前 30日向工会或全员说明,听取意见并向劳动局报告后,可以裁员。 2020/9/18 21
动合同; 一次性罚款; 赔偿经济损失; 违约金。 9 开除的法律构成要件 员工开除的法律后果; 开除员工应具备的条件: 厂长(经理)提出; 职代会或职工大会讨论决定; 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所在地劳动行政部门备案;审批时间从证实职工犯错误之日起不得超过 5个月; 书面通知职工本人。 10 除名的法律构成要件 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 经批评教育无效; 连续旷工超过 15天
针对谭氏官府菜的赔偿要求,厨师吴林称,2020年 5月他向谭氏官府菜提出书面辞职报告,同月底,谭氏官府菜各相关部门均签字同意其辞职请求。 因此,他已经按照法律程序办理了离职交接手续,不是无故离职。 同时他还认为,当时的聘用协议本身是不公平的,约定的 500万元违约金远远超过了他的承受能力。 判决 2020年 12月 30日,成都市劳动仲裁委下达了裁决书,认为吴林违反协议约定
……我已经失去了读者的心 ……文案写作要 律 ——绝不可以一开始就造成与读者之间的隔阂,不管了,继续吧 ……) 广通伟业公关策划有限公司 保守党是当时的执政党并且正寻求连任。 他们担心民众会忘记工党当家时的悲惨岁月 ——当然这 对他们来说是万万不可的。 简报的内容是制作一则广告,警告人们万一工党执政他们会陷入的处境。 Fergus Fleming 和我已经在创意部边边一个绰号 “工业区
系列,就项目从功能、建筑、空间 、价格等卖点进行陈述,让受众全面深入认识;销售跟进系列,与销售先后、策略方式、活动等相配合的广告; 心理诉求系列,针对销售环节中受众的心结进行 “ 解开心结 ” 的诉求; 利益陈述系列,将受众能得到的利益点进行提炼、描述,打动受众; 7 强销系列,在某时段或最后阶段,策略性的营造销售势头; 价格战略系列,针对 “ 价 ” 与 “ 值 ” 的分析、陈述
的所有物料,按照全年货币价值从大到小排序,然 后划分为三大类,分别称为 A 类、 B 类和 C 类。 A 类物料价值最高,受到高度重视,处于中间的 B 类物料受重视程度稍差,而 C 类物料价值低,仅进行例行控制管理。 ABC 分类法的原则是通过放松对低值物料的控制管理而节省精力,从而可以把高值物料的库存管理做得更好。 Abnormal Demand反常需求 Action Message措施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