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监理企业面临的困境及发展对策doc7)-经营管理(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单位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监理酬金的严重不足是制约监理事业发展的首要问题。 目前主要存在以下现象:一是无序竞争压价,缺少行业的自律;二是拖欠监理酬金。 根据我们的测算,目前监理公司的成本(人员酬金、办公费、资料费、培训费、经营费、税金等) 5 万元 /人年,少数好一点监理单位年收费稍高于这个基数,一般监理单位都达不到这个基数,长期运行在成本控制线以下,必然导致高素质人才流失,现场人手不足,监理成效不高,造成恶性循环,严重威胁到行业的信誉乃至生存。 ( 2)工程建设行为不规范 监理事业起步刚刚 十年,是工程建设行业的新军,工程建设中的一方行为主体。 尽管近几年工程建设领域狠抓整顿,但由于种种原因,例如项目法人制执行得不完全,现有的招投标方法缺少科学性,工程保险业和担保未开展起来,业主随意肢解工程,平行发包等,影响了监理工作的成效,以致于出现个别业主到监理项目部替承包商求性的怪现象,使监理人员处于两难境地。 监理企业内部因素 目前,监理企业的组建形式有许多种,例如:从隶属关系上看,有政府主做中国最大的管理资料库 — 企业 () 管部门下属的、有各设计院下属的、有大型施工集团下属的、从所有制形式上看,有属于行政事业单位的、有属于企业的、还 有的已经过改制变成股份制或者独资公司的等等。 前两类形式占了监理企业大部分,由于领导意识上的原因,仅把监理部门当成传统观念中的“三产”,安排几个富裕人员,挣点小钱,给创办单位一点小小的补贴,而不是真想把监理企业按照现代企业制度来运作,束缚了监理企业的手脚,造成企业职工凝聚力不强,缺少主人翁意识,职工整体素质无法提高,企业发展缺少动力。 三、 发展对策研讨 (一)加快法制建设、规范监理市场 尽快制定监理管理办法和操作性强的规范 近几年出台了一些建设监理管理办法和规范,但 由于受区域限制再加上近几年来国家的法律法规台较多,地方法规未能作相应的修改,且执行的力度不大,《建筑法》第四章建筑工程监理中已明确监理的性质、职责和工作方法,但有些问题不可能在法律上规定得很详细。 我们期望能制定全系统统一的可操作性强的行业管理体制办法和规范。 如: ( 1) 监理工作规范; ( 2) 监理职业责任保险办法; ( 3) 监理工作评价标准和评优办法(奖励办法); ( 4) 监理酬金新的收费指导意见(包括酬金的组成); ( 5) 监理招投标工作的管理细则; ( 6) 监理项目所在地登记注册管理办法(建立全国全系统统一的开放市场); ( 7) 项目法人违规追究办法; 有些管理办法已经出台但分散在各种法规的章节里,不便于集中学习和贯彻,执行力度自然也就大打折扣。 规范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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